书城文化以孝侍亲(中国孝文化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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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家庭养老与养生(4)

我们不能确切地知道,王安石在南京城郊外的住所是否达到了中医养老的五个居住环境标准,即背山临水、气候高爽、土地良沃、泉水清美、居处地势平坦且左右有小山护卫。但能肯定的是,王安石至少心是静下来了。作为一个老人,静心就能养元气,养元气就是最高等级的养老。“背山临水”等五个养老要求其实大都是古代的“风水”之论,但风水经现代人研究,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至少背山临水的建筑的确是让人一想起来就觉得很舒服、很和谐。

明代浙江天台县的杨子善,是一个博学的读书人。他的双亲年过七十之后,他便精心选址,找了一片有田园的地方,建造了一处奉养父母的别墅,被称之为“养亲院”。还在别墅大院的田园里,广泛种植了一种名为“申椒”的植物。申椒其实就是花椒的雅称,花椒是小乔木或灌木植物,浑身是宝,既可以当调料食用,也可以入药。花椒的果实和果皮都是中药材,《本草纲目》说花椒的作用是“散寒除湿,解郁结,消宿食,通三焦(腹腔和胸腔),温脾胃,补右肾命门,杀蛔虫,止泄泻”。可见其药效适用很广,而且特别有利于各种老年病的辅助治疗。长期生活在有花椒香味的环境之下,定能明目生津、延年益寿。

譬如《本草纲目》还记载,一位七十余岁的老年妇女,腹泻长达五年之久,吃什么药都不管用,李时珍就先让她吃“感应丸”(古代止泻的中药),两天之后,当病情好一些之后,再喝下有助于消化的药丸,另加上椒红(花椒的果皮)、茴香、枣肉三者合成的药丸,病就好了。而且,这位老奶奶以后只要是腹泻,如此吃药便可好转。可见,花椒是一剂治疗顽疾的重要辅助药材。也正因此,明人杨子善在为父母营建的别墅周边种上花椒,其实就是以植物的特殊药效,来为父母做保健。这种保健并非人工的,而是自然环境与植物香味对老人的一种综合调理和保养,是一种难得的自然保健法。

还有明代的江苏省松江(今上海松江区)人吴彦祥,因为父母喜欢吃鲜鱼,他就在苏州河之畔,为尊亲盖了一所“渔舍”,即能够看到打鱼等情景的沿河建筑。当时的苏州河两岸,风景如画,流波荡起水雾,河中鱼虾和水鸟嬉戏自乐,是典型的江南郊野。吴彦祥就是在这样的地方,为自己的尊亲建造了一座别墅,让尊亲一边看着美景,一边吃鲜嫩的鱼虾肉。

明清两代,很多子女为父母所建的“养亲堂”,被称为“思孝堂”、“悦亲堂”、“寿亲堂”等。明代初期,广东肇庆人蔡德芳恳请当时的大儒方孝孺给他为奉养双亲所盖的居所命名,方孝孺欣然应允,并命名“思孝”二字。借这个机会,方孝孺还鼓励当时作为监生的蔡德芳要“立身行道”,“尽忠守职”,以扬名于世作为最高的孝道,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监生,是国子监学生的简称,乃明清两代的最高学府,学生毕业后都能做官。

蔡德芳作为一个明代的准官员,他本来以为,为父母建特别的居所,可以表达自己极大的孝义。而方孝孺作为一个大学者和高官,却在居所这样的物质基础上认为,尽孝的最高追求是效忠皇帝,以仕途来光耀门楣。方孝孺的这种观念,并非他首创,而是一直以来传统儒家文化对孝义的最高要求。方孝孺只不过是通过监生黄德芳为父母建居室,来重新强调,作为一个马上要走上仕途的人,为父母建居室只是尽孝的第一步。但从另一个方面也表明,黄德芳这一步也的确起点很高,才让一代大儒方孝孺联想到了很多有关“孝义”的微言大义。

古代还有人为他人的养亲堂题名为“禄养”,其用意与方孝孺差不多,也是说要精忠报国,用国家的俸禄来供养父母,是一种莫大的荣耀与骄傲。还有人为表达对寡母的感谢,同时也感怀母亲的高寿,而把建立的赡养居所称之为“慈寿堂”或“贞寿堂”。福建长乐县人、翰林院侍讲(明清两代为四品高官)陈果之当年是遗腹子,母亲守寡六十多年,曾孙子都有十一个了,而陈果之也恰好六十多岁。为了褒扬寡母这一辈子的艰辛,六十多岁的陈果之把八十多岁的老母所居之所名为“贞寿堂”。

老人的居所,在传统中国人的概念中,除了客观地理环境的选择,更为重要的一点则是老年人自己精神方面的感观——“心远自偏”,就好像陶渊明的诗句说的那样“心远地自偏”,境由心造。古代大山多有寺庙,这是因为只有在“心远地偏”的地方才能达到静修的效果。“心远地偏”这个看起来不算太难的要求,要做到却并不容易。虽然老人不需要做到像和尚那么清心寡欲,但恬静平淡一些,总归是长寿和养生之道。

不过,像陶渊明和王安石那样,有条件和能力找到一块僻静之地居住的人,当然是少数人。而像明代杨子善、吴彦祥那样,专门为父母在环境绝佳的郊野建一座别墅的,更是少数人。在古代,没有强大的经济基础作为后盾,是不可能为父母另选他地,建造别墅的,更不可能如黄德芳那样,请天下第一大儒方孝孺来为“养亲堂”命名。很多情况下,普通家庭的老人及其子女会选择在自己的家里营造山野的居住感觉,使老人如在野外一样地惬意,达到“地不偏,而心远”的效果。

为了对老人晚年子孙满堂、荣耀乡里表示庆贺,老人的居所一般又被命名为“具庆”、“重庆”和“荣养”等。安徽舒城县一位姓郑的大家族,曾祖父为了赡养尊亲而不去做官,当时已经九十多岁;祖母被朝廷封为命妇;伯父是南京刑部右侍郎;而父亲是监察御史。这样的三代长辈同时居于一堂,郑家子孙就把他们的居室定名为“重庆堂”,即所谓的三代同庆,重而又重。翰林院庶吉士(明清中央重要的后备官员)欧阳俊,其祖父生于元代延佑年间,当时已经九十八岁,而其祖母也有八十九岁,他就把祖父母的居所名为“齐寿堂”。

还有一类为父母营建的居室不是为了“事生”,而恰好是为了“事死”,即为了追思双亲而起屋建堂。其实,古代中国本有一类独特的建筑,名为“祠堂”,其目的就是为纪念祖先和双亲。祠堂在古代各地广泛分布,是族人和家人社交的重要建筑空间,更是古人怀念先人的居室场所。在祠堂的基础上,古人还有特别为某位或某几位尊长所建立的居所,具有特别的纪念意义。如明代江西万安县人、刑部主事(明清两代为正六品官员)周藻和他的兄弟周铎,为追慕其逝去的母亲,建造了一座名为“永慕堂”的处所。

原来周氏兄弟两人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周藻的母亲在他一岁时就亡故,而周铎的母亲也在他七岁时亡故。更有意思的是,周铎还是一个遗腹子,父亲死的时候年仅三十二岁,当时周铎还在母亲的肚子里。而且,两兄弟的父亲与两个儿子的遭遇也差不多,三岁就失去了父亲,是两兄弟的祖母一手拉扯大的。

这两代人的遭遇的确很惨,好在后来两兄弟都做了官,但母亲都已经亡故多年,甚至连母亲的音容笑貌他们都记不太清楚了。毕竟,母亲死时,周藻才一岁;而周铎大一点,也仅七岁。这是典型的“子欲养而亲不在”。为了表达一片孝心,他们便给自己的母亲盖了一座“永慕堂”,以寄哀思。

其实,不管是把尊长的居室建在环境幽静的田园胜地,还是给他们的居所起一个寓意深刻的名字,都是子女孝行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建筑与居所对展现孝行的表现力具有其他物质所没有的能力。也正因为居所是一种人们长期与之为伴的空间,它对于老人的色养当然是全方位和持续性的。

五从王祥“卧冰求鲤”到“埋儿养亲”——养老的楷模与精神感召力

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权更替频繁,个人为了自保,必须更加重视家族的稳定与团结。因此,孝顺家族或家庭中的老者,便是维护家族团结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方式。在这个混乱不堪的时代,有一个名为王祥的人,他母亲早年亡故,继母朱氏经常虐待他,并在他父亲面前诬告陷害他,王祥便成了一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可怜人。但是,王祥并不因此而痛恨自己的父母,反而更加尽心尽力地照顾他们。当父母有病之时,他衣不解带,昼夜侍奉左右,所有汤药他都自己先尝一下,然后再喂食父母。

有一年大冬天,继母朱氏突然想吃鱼,但当时江河结冰,完全无鱼可买。为了让继母吃上一顿鲜鱼宴,王祥顶着严寒,跑到一个结冰的河面上,脱光身上的衣服,躺卧在冰面上,用自己的体温将冰融化掉,当冰面上露出一个窟窿眼时,奇迹出现了,两条鲤鱼突然从窟窿眼中跳出来,王祥就抓住这两条鱼,回家给继母美美吃了一顿。

突然又有一天,继母想吃烤黄雀肉,这次还不等王祥去外面捉黄雀,马上就有几十只黄雀飞入王祥家的帐幕里。邻居们都惊呆了,从此之后,乡亲们都认为这是王祥的孝行和孝德感动了上苍,才一而再地发生这些奇迹。不管是巧合,还是虚构,反正“卧冰求鲤”和“黄雀入幕”的故事让王祥成为中国古代养老尊亲的楷模。

王祥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乃继母朱氏所生,名为王览,也以“悌”闻名于世。王览才几岁的时候,看到兄长王祥被后母用荆条抽打,就痛哭着跑过去抱着兄长,不让兄长被打。稍大一点之后,王览只要有机会,就劝其母朱氏,不要虐待兄长王祥。后母这才稍稍收敛了一些,但是,朱氏并未就此罢手,还是常常刁难王祥。只要王祥被刁难,王览总是陪着兄长一起去解决难题。朱氏还时常虐待王祥的妻子,而王览的妻子也总是为嫂子出谋划策,并共同应对。朱氏无奈,便停止了对王祥及其妻子的刁难与虐待。

王祥的父亲去世之后,王祥的孝行善举早已传遍各地,成为孝子的楷模,而后母朱氏却非常不平衡,就决定用毒酒害死王祥。有一天,朱氏把一壶有毒的酒送到王祥这边,王览知道后,马上跑过去,端起这杯毒酒,不让兄长喝,而王祥怀疑酒里有毒,担心弟弟会喝,就抢夺这杯酒。一旁的朱氏,担心自己的亲儿子王览喝进毒酒,便急着走上前,夺走了这杯毒酒。从此之后,只要是朱氏送给王祥吃的食物,王览都要先尝一尝。朱氏担心王览被毒死,就彻底停止了谋害王祥的举动。

正是因为有王览的不断帮助与冒死相救,兄长王祥才得以幸免于后母的谋杀。王览的善举在古代被称之为“悌”,而“悌”是与“孝”共同使用的一个概念,即所谓的“孝悌”。孝是对长辈的爱,而悌是对兄长的爱。悌是养老与孝道的一个外延和补充。因为,很多时候,古代的长兄如父,对兄长的“悌”,也就是变相的对父亲的“孝”,本质上是一样的。

王家两兄弟,老大是孝,老二是悌。正因为先有老大的孝作为引导和示范,才有了后来老二的“悌”。反过来,正因为有后来老二的“悌”,才更显现出当年老大孝的感召力和触动人内心深处的普世价值。两位兄弟相互补充,遥相生辉,把这段美丽的孝道佳话演绎到了极致。

本来,古代养老的责任一般都落在男性后代的身上,但在特殊情况下,女性也能完全担当起家庭养老的重任。

南朝会稽(今绍兴)有一户陈姓人家,祖父母年过八十,都得了老年痴呆症,而他们的儿子也常年患重病,家里只有三个孙女,而没有任何可以干重活的男丁。有一年遇到灾荒,粮食无收,三个孙女只能结伴到湖上采菱藕,然后拿到市面上去出售,以此奉养祖父母。祖父母相继亡故,三姐妹为他们置办了隆重的葬礼,还在他们坟墓旁搭建了一个小草棚,住在里面为祖父母守坟陵。

唐代政府大力鼓励孝行,高规格标准孝子,仅《新唐书》和《旧唐书》所记载的孝子就有数百人之多,地方历史和民间传说中的孝子更是不计其数。而且唐代女子也是家庭养老的重要成员,许多女性还因此名垂史册。如浙江诸暨县的屠姓女,没有兄弟,父亲失明,母亲也长期患重病,亲戚们都因为怕麻烦牵连到自己,全躲避不见,但屠氏却安心在家,妥善照料父母的晚年生活。河南汴州(今开封)的妇女李氏,八岁时父亲去世,等到她长大该谈婚论嫁了,母亲就想给她找个婆家,她却坚持认为自己不能嫁出去,因为家中没有其他兄弟来赡养母亲。于是她便减掉长发,以此明誓,要在家侍奉母亲一辈子。

即便出嫁的女人也有的极端到与丈夫离婚,回到娘家照顾父母。唐人刘寂的妻子夏侯氏,父亲原为江苏盐城县的县丞(副县长),因为眼疾而导致双目失明,其女夏侯氏深念父女之情,便下决定与丈夫离婚。回到娘家后,夏侯氏以十五年的时间来细心照料父亲,同时还侍候继母。本来,作为已经出嫁的女人,她的首要职责是赡养公婆,而非父母。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女人也能够义无反顾地回到娘家,专一侍奉自己的父母。

清代还有一个孝女张氏,家中只有三个姊妹,没有兄弟,她的大姐已经嫁人,二姐也订婚了,只有她作为老三未曾婚嫁。有一天,张氏的父亲叹息说,如果老三也出嫁了,那么他和老伴该如何养老善终?张氏听到后,就决定永远留在家中,绝不出嫁。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张氏减掉头发,穿出家人的衣服,把自己当成一个在家修行的尼姑,尽心尽力地奉养双亲,直到她三十二岁打坐参禅时升天死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