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说明,为了尽孝,有时候是不分男女的。虽然从先秦到唐代,甚至再从唐代到近现代,儿子都是家庭养老的承担者,但有时候巾帼也能不让须眉,写出更加富于女性特色的孝行华美篇章。毕竟,女性天生就比男性更细心,更有耐心,也更能够让年迈的父母感受到体贴与温存。女儿未尝就不如儿子,甚至有过之。现代俗语说得好嘛,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古代养老基本全都仰赖于家庭养老,父母能够有这样一件贴心小棉袄“穿着”,养老何忧之有?
唐代甚至还有兄弟姐妹平辈之间或其他家庭成员之间,承担起赡养老年人的义务。唐代有一个姓李的人,妻子名为王阿足,她出嫁时的年龄比起当时的普通女性要大很多,原因是她的姐姐年事已高,却无人奉养,她不忍心嫁人之后,使姐姐孤立无靠。于是她侍候姐姐长达二十多年,直到姐姐亡故之后,她才嫁人。唐初功臣李勣,其姐姐生病了,他都要亲自给姐姐喂粥喝。裴守贞赡养兄长,并时常照料自己寡居的妹妹,在当时被传为佳话。
宋代也有很多孝子,朱寿昌是其中较为著名的一个,也是古代流传甚广的“二十四孝(子)”中的一个。朱寿昌的父亲朱巽曾是宋仁宗时的工部侍郎,朱寿昌是庶出,乃小妾刘氏所生。他年幼时,父亲将其生母刘氏所遗弃。朱寿昌成人之后,荫袭父亲的官位,也做了官。朱寿昌几十年的仕途都很顺利,一直做到知州这一级别的高官。可即便如此,他都从来未曾与亲生母亲见上一面,以至于他因思念母亲而郁积在胸,食不甘味,吃饭的时候很少饮酒吃肉。只要说到生母,他就痛哭流涕。
在与生母分开的五十多年之间,他四方打听生母的下落,均杳无音讯。无奈之下,他还烧香拜佛,祈祷神灵助其早日实现与母亲团圆的夙愿。为了显示自己的虔诚,他依照佛法,灼伤身体的背部和头顶,希望佛祖知道他的用心良苦。终于,善有善报,到了宋神宗时,他查访到生母早年流落在陕西一带,并已嫁人。得到这个讯息,朱寿昌刺血写出佛教经典《金刚经》,以示对佛祖的报答。然后,他立马辞去官职,与家人告别,千里迢迢,前往陕西寻找母亲。临走之前,他对家人表示,见不到母亲,他绝不回来。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朱寿昌终于在山西同州(今陕西大荔县)找到了生母。当年母子分离时,朱寿昌还是懵懂孩子,而五十余年过去了,重逢的时刻,老母已年过七旬,朱寿昌也是半百之人了。而且生母离开刘家后,在陕西改嫁后又育有多个子女,但寿昌全都把他们视为亲生弟弟妹妹。重逢之后,朱寿昌把母亲和同母异父的几个弟弟妹妹都接回了老家。这件孝感天地的事情逐渐在更大范围内传开,举国颂扬。宋神宗得知后,还下令恢复了朱寿昌的官职。甚至当时的名臣苏轼和王安石也都写诗文,以录其事。
宋朝之后,明清两代的孝子更是蔚为壮观。归汝城,明代正德和嘉靖年间人,早年丧母,父亲再娶,继母生下自己的儿子之后,归汝城就彻底失去了父母的关爱。父亲有时候责打他,继母故意拿来大的木杖给父亲,使他受苦更大。归汝城家本来就不富裕,常常吃不饱,而继母每当吃饭时,就数落归汝城的过错,父亲一生气,就往往把他赶走,连饭都不让他吃。但他还是想着回家,可饥饿使他晕倒在回家的路上,他只能匍匐前进。回到家中,因衣服上有尘土和秽物,他的父亲和继母就一致认为他在外做贼。父亲便把他又是一顿毒打,好几次都差点被打死。
后来父亲亡故,继母愈发不待见归汝城。还好,长大成人后,归汝城离家单过,也开始做食盐生意,经济条件开始好转。但他却从同父异母的弟弟那里询问继母的饮食有无保障,并送咸鱼等佳肴给继母。可见,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怨恨过父亲和继母。明代正德年间,当地发生大饥荒,继母快被饿死。归汝城居然还流着泪把继母和弟弟接到住所,予以奉养和照顾。起初继母羞愧难当,本不想跟着归汝城生活在一起,但禁不住归汝城的诚挚与真情,也因为的确是揭不开锅了,就“成全”了归汝城的一片孝心。而且,因为是灾荒之年,粮食就不多,与继母、弟弟一同吃饭的时候,归汝城总是先让继母吃,然后是弟弟,最后才轮到自己。不仅如此,归汝城的弟弟死得较早,最后都是他把继母养老送终,风光大葬的。
我们不愿为这种以德报怨的孝行多作分析,只想告诉大家,古代的孝子的确有一种伟大的信念,能够完全不顾及自己的权利和尊严,而全身心地实践孝道。正所谓“老人无过,天无过”,古人在任何一种极端情况下,都可以尽最大努力来克制自己的不满与诉求,保证尊亲生活的质量和威信。这即便是一种愚孝,也无论如何是一种孝。正是因为有这种极端的利他损己孝行,才留下如此深刻印记的人间美谈,才让古人的家庭关系和长辈与晚辈之间的伦理更为传奇和厚重。
其实,以德报怨的孝子风范还不算什么,更有甚者,以牺牲子孙的生命来更好地履行养老的职责。
东汉的郭巨,家中有兄弟三人,他们的父亲死得很早,分家的时候,作为大哥,为了使两个兄弟过上好日子,他主动放弃了自己该得的家产,把所有产业都分给了两个兄弟。然后自己带着母亲和妻儿,离开大家庭,到外面租房生活,奉养母亲。可是,毕竟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很艰辛,常常为一日三餐发愁。而且郭巨有一个三岁的儿子,祖母疼爱孙子是人之常情,就舍不得吃东西,总是留给孙子。郭巨担心长此以往,本来就营养严重缺乏的母亲,会因此饿死。为此,郭巨与妻子商量之后,就忍痛抱着儿子,来到野外,打算埋掉儿子,使母亲的饮食条件稍许好一些。可谁承想挖坑挖到三尺深之时,竟然挖出一个罐子,上面涂写着一行字:“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赐汝。”于是儿子得救,消息传出去之后,郭巨也名扬四海,成为孝子的代名词。
这个东汉的孝子“故事”,当然有很多传奇的性质。不管其真实性有多大的成分,至少当事人郭巨是一个孝行格外突出的人,这一点毋庸置疑。要不然也不会有人为其传颂这样的“传奇”。类似的传奇,甚至是事实,在东汉之后也很多。
南北朝时期的绍兴人郭世通,十四岁之前,亲生父母双亡,但留下一个继母要供养。郭世通家里很穷,只能在外面打短工来维持基本生活。正当此非常艰辛之时,郭世通的妻子又刚刚生下一个儿子,为了保障继母的养老质量,夫妻两人就把这个刚出生的婴儿给活埋了。后来继母亡故,为了厚葬她,郭世通东借西凑,即便债台高筑,也一点都不后悔,最后还是打短工还完了所有的债务。
明代弘治年间江苏句容县的孝子唐保八,幼年丧母,但还是竭尽全力赡养父亲和继母朱氏。父亲去世后,他侍奉继母更为孝顺。可是天不作美,当地发生严重灾荒,造成市面上一两黄金才能买到几升米,唐保八就倾其所有,换来粮食让继母吃饱,自己和妻子却以草充饥,艰难活命。唐保八还有一个两岁的儿子,继母朱氏不忍心让孙子吃不好,就减少自己的口粮,使孙子有口饭吃。但是,唐保八却坚持认为,继母和儿子两者不可兼顾,必须舍其一。于是他就把儿子扔在水塘中,想淹死儿子,却刚好被妻子发现。妻子不忍心,跳到水中救出了儿子。
时隔不久,就如同东汉时的郭巨一样,孝子天可怜见,他们家在锄垦田地时,发现地下有一笔巨款。由此,全家得以活命。这一则方志中的记载,其实完全就是郭巨埋儿养亲的翻版。
不管是传奇也好,还是在事实的基础上有所夸张也罢,从汉代一直到清代,各种类型的极端孝行孝举,在正史和方志,甚至在民间传说中,都屡见不鲜。中国古代以孝立国,以孝立身,任何在现代人看来都非常极端的养老孝亲之举,在古代不仅是喜闻乐见的,更是勉励和教育古人的心灵鸡汤。
六、“色养”——孝道的最高境界
养老的实质就是谁来提供养老的资源,古代所谓的养老其实一般就是家庭养老,即主要由家庭成员来提供养老资源,由家庭保障老人的衣食住行。除了提供物质上的需要之外,还要提供一些精神上的满足,以使老人心情愉悦、精神饱满,用现代的话说就是要物质、精神双保障。
我国在先秦时期就形成了以孝为核心内容的养老传统,其内涵在先秦时期的经典中有深刻详细的论述。传统的敬老养老制度不仅是物质条件的改善(体养),更侧重于孝的内涵,即精神养老或“色养”。
色养总结起来,就是孝敬事亲,无违父母,要求对父母既养且敬,不能违背父母的意志。能养,即给父母以衣食等物质方面的供养,是孝养的最低限要求。而尊敬长辈才是孝养比较高的阶段。孔子曾指出,动物也能反哺自己的父母辈,而人与动物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人除了物质之外,还能在精神上孝敬自己的父母。所以,对父母要和颜悦色,在父母面前要经常保持和气、愉悦的容貌。
色养要在心态和行为方面关心双亲,体贴双亲。孔子说,对于父母的生日和年龄,子女不可不知;对于父母的健康状况,也要了然于心,系之于情;既要为双亲的长寿而高兴,也要为双亲的衰老而担忧。《礼记·曲礼》中要求儿女对父母做到冬温而夏清,早晚问安,以保证父母衣食安寝。传统孝道要求子女不仅仅孝养双亲,更要善于体贴双亲,不使挂念。孟子也曾提出过不孝的五种情形,总结起来就是,不孝的行为主要有子女懒惰、吝啬守财、只对妻儿好、只顾自己享受和在外打架斗殴危害父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