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奉养的态度和方式上还要以诚为孝。孝养双亲,要待之以诚,子女要从内心深处诚心实意地去孝敬父母。春秋末期鲁国的儒家传人曾子是孔子的学生,他的孝行就是“诚”的典型。曾子赡养父母,从来都不让父母为日常生活担心,这种善事父母才是诚心诚意的。而他的儿子曾元赡养双亲有点无可奈何或勉强,使父母感到自己是子女的负担,从而使父母感到心酸。可见,色养的实现不在于家庭物质财富的多寡,关键在于对父母行孝的态度和方式上,因为行孝的态度和方式实际上能体现出一个人孝行的思想或观念。所以,古代倡导孝敬父母要有敬爱之心,诚心诚意之心。在侍奉父母时要将内心的敬仰之心显露出来,每时每地都能够做到和颜悦色。
在父母是非问题上要顺着父母,即所谓的“以顺为孝”。在行孝过程中,如果父母有过错,子女们又当如何对待呢?孔子说:如果父母有过错,儿女应该委婉劝谏;如果父母不愿听从,儿女仍然要恭恭敬敬而不触犯他们,只留在心中忧愁而不怨恨。但是,这种以顺为孝的原则,如果不辨别是非,一味顺从,则极易流为盲从、掩盖过错甚或罪恶,使“孝”蜕变为“愚孝”。
正因此,孝敬父母,既要无违,又要劝谏,还要不违背礼节。无违,即不违背父母的意愿,全力侍候双亲,并要使父母高兴。孔子提出孝即无违。孔子所谓的无违思想,是指不违背礼节。他认为孝敬父母,就是在其生前依照礼节侍奉他们;在其死后,则依照礼节埋葬他们,祭祀他们。在儒家思想之中,劝说父母绝不能争辩,更不能发生争斗,只能是低声下气,柔声以劝。劝说父母是“义”行,是为了防止父母陷入不义状况的行为,故必须是符合礼的规范。儒家之义以礼为衡量的标准,即合礼则义。这就是说,顺从父母要符合礼,劝谏亦要符合礼的要求。
但是,礼的实施要适宜而为,切不可为孝而孝。孝的本质并不是奉养,也不是顺从,而应该是爱和敬。但孝之爱敬的基础必须是在一定物质条件之上的、符合礼义规范要求的、适宜的奉养。
实际上,一味顺从并非封建孝道在服从长者问题上的全部内容。因为另一方面,封建孝道也反对子女对父母无条件地服从。孔子在义利观上是讲求义的,主张君子义以为上,利必须符合义才可取。因此,当家长个人意志与道义原则发生冲突时,封建孝道要求人们选择道义。不从命的背后却是对家长根本利益的积极维护,才是真正的孝。这一点早在孔子时代就被学者所认识到,说到底,色养并非是没有底线的。人们常常说孝顺孝顺,其实就是一个“顺”。但是,“顺”是要符合每一个时期普遍的社会规范和伦理道德的。
北魏晚期的宰相崔沔,自幼就有孝顺的天性,他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母亲忧伤悲哭过度而得了眼病,崔沔变卖了家产,遍请名医为母亲诊治,可是终于医治无效,双目失明。自此他每日躬亲奉养,至诚恭敬,三十年如一日。凡是母亲的衣食及一切用具,都依照气候的寒暖,适时供养,使老人家的生活过得很舒适,没有丝毫的匮乏。每逢美景良辰,一定要扶着母亲到野外去游玩,呼吸大自然的新鲜空气。虽然老母双目失明,不能欣赏美丽如画的风景,崔沔就把大自然一景一物描述得活灵活现,津津有味地讲给母亲听。还有社会上每日发生的新闻及趣事,他也一一向母亲有说有笑地谈论,解除老人晚年的寂寞。以至于母亲都忘记了双目失明的痛苦。后来,崔沔年龄渐长,官位亦尊,还亲自与儿子、侄儿在庭院中种植了很多桃、李、橘、柿等果树,使母亲四季都有新鲜的水果吃。母亲去世后,他为了报答母恩,晚年一直吃素。
唐代法律规定,父母健在,儿孙不能远行,也不能分家分财产,要色养父母。否则,将治以重罪。凡是辱骂祖父母、父母的人要被判处绞刑;殴打他们的,要问斩;过失杀死他们的,要流放到三千里之外;打伤他们的,要判徒刑三年;媳妇辱骂或殴打他们的,要加重处罚。名臣房玄龄不仅对亲生父母恪尽孝道,而且对继母也能异常谦恭,并不以自己是高官而有所疏忽,把色养做到了极致,被世人称道。柳公绰也身居高位,与年龄不大的继母薛夫人相处时,如同其亲生儿子一样。唐睿宗时的鸿胪寺卿李向秀,对母亲特别孝顺,他的妻子时常斥责家中的丫环,引得母亲很不高兴。为了使母亲心情不受此影响,李向秀果断地休掉了妻子。李向秀认为,男人娶妻的目的就是要妻子与自己一同色养尊亲,如果妻子不能履行这个职责,那么就必须休妻。
可见,唐代的女子不能色养公婆,男子就有充分理由与她离婚,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仅如此,即便父母提出一些不合常理的要求时,也应该尽量满足。譬如唐宪宗时的洛阳人刘敦儒,其母有一种怪病,必须鞭笞他人才能心情愉快,而且鞭打别人能到出血的程度,她才愈发畅快淋漓。这样,全家子孙,包括下人都不胜其苦。只要她想鞭打别人之时,所有人都逃之夭夭,溜之大吉,唯独只有刘敦儒不仅不逃走,反而面不改色,整理一下衣服后,就乖乖地受母亲鞭打,还经常被打得遍体鳞伤,血流不止。即便如此,母亲死后,刘敦儒还依然守丧如常,最后因孝行被朝廷提拔为官员。
无独有偶,晚唐高官李道枢的母亲也有鞭打他人的不良嗜好。作为一个高级官员,李道枢当然有很多应酬,但很有意思的是,往往客人来到他家大门口时,他正在被母亲鞭打。虽然刘敦儒和李道枢的母亲行为都相当怪异,但这更说明了唐代的色养在社会名流中成为做人处世的一个重要原则。既然社会名流都能如此,可见一般家庭就更是以“色养”为养老之根本了。
宋代养生学家陈直认为,高寿的人,因为身体机能与年轻时有很大的反差,往往情绪不是太稳定,甚至像儿童一样喜怒无常。而且,老人经常独处,容易形成较为孤僻的性格,甚至发展成抑郁症和老年痴呆症。为此,陈直要求子女应该注意老人的精神卫生,并尽量满足其各种嗜好。其实这是人之常情,不管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兴趣爱好都是兴奋剂,能够提振人的精神状态。尤其是老人,因为常年对某些事物的偏好,更容易形成对这些事物的依赖性。所以,此时要把老人所偏爱的物品摆在老人的四周,让他们能够时时把玩,这也是色养的一个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
宋代宗赜禅师,湖北襄阳人,自幼丧父,他的母亲陈氏,把他带到舅父家抚养。少年时代,他就通读儒书,乃远近闻名的才子。二十九岁时,他忽然觉悟人生的无常,立志修学佛法,并拜入一位高僧的门下,终成一代禅师。
做了和尚后,宗赜禅师愈发感受到寡母的养育之恩,就迎接母亲在自己出家的寺庙内居住,朝夕侍奉。他除了物质供养之外,他还恳切地劝导母亲念佛。过了七年,他的母亲在佛声中,安详地去世。
色养的记载在中国历史上亦有很多感人的故事,且以离现在较近的明清两代最为集中。明代文安县人杨端山,家在农村很贫穷,父亲却嗜酒如命,他每次到城里卖完干柴之后,就一定会给父亲买一壶酒回来。常年如此,从不间断。虽然父亲要喝点酒不是什么大事,但对于一个生活异常艰难的农家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难能可贵的是,杨端山为了满足父亲的嗜好,让父亲能够舒服、高兴一些,就尽力让父亲的口中总有一片酒的温暖。是的,色养其实是一种温暖,有时候很简单,不管家庭经济状况如何,子女其实都有办法让父母尊长感到温暖的。
还有清代浙江嘉兴府的周三,同为最下层的搬运工,他本来有几个兄弟,但都自顾自己的小家庭,根本不怎么照料老母。只有周三,他赚来的一点血汗钱,除了用在赡养母亲的各种开销上,就买酒大喝一直到酩酊大醉,然后趁着酒劲,在母亲面前大声唱歌跳舞,以博母亲一笑。对于周三来说,他大概只能用这种方式才能让母亲快乐一些,颇令人同情和动容。
不过,上层社会,如官员之家,因为基本物质条件都能满足,所以当然在精神层面的色养上更有品位和质量。明代弘治年间的户部主事李源,母亲身体不太好,而且脾气也很大。李源就自制柔软的轿子,与妻子在家中抬着母亲坐轿子,以此当游戏,让母亲开怀一笑。还有明代官员冯恩,在做官之前家里很穷,母亲吃不到肉食。做官之后,冯恩的家庭条件大有改变,只要是逢年过节,他就陪着母亲在张灯结彩的游船上吃饭。吃饭的时候,冯恩总是跪着把美酒佳肴送到母亲桌边。他们一边用餐,游船一边缓缓移动,河两岸的美景尽收眼底。冯恩把母亲的饮食寄情于山水之间,达到了色养的一流境界。
清代时,恩县(今山东省德州平原县)有一位吴姓孝子。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而且还是个聋哑人,家住离城三四里的地方。因家境贫困,他替城里一家当铺挑水,拿到工钱就交给母亲,从不敢随便乱花一文钱买东西吃。他虽然聋哑,可人却很聪明,能根据手势、表情猜测出母亲的意愿。母亲也早已习惯,能用手势与孝子讲话。每日母亲想吃什么,孝子总咿咿呀呀地请母亲示意,然后到城里去买来。如四个手指围作圆圈,就知道是大饼;手指并在一起覆在手腕上,知道是馒头;手指叉开成八字,知道是水饺;手掌伸平,知道是鱼;垂手像提东西,知道是肉等,百无一失。
其母年老多病,每次吃得少而慢,孝子就暗地里伤心。看到熟人,必用手比划,好像在说我母亲吃得很少,紧皱眉头一副忧伤样子。母亲如果吃得多而香甜,孝子会对着母亲呀呀呀,像在唱歌,又张开手臂跳舞,模仿舞台上演戏人的动作,让母亲欢乐高兴。吴孝子已经五十岁了,天天如此。每逢严冬,他总是先用自己的身体温暖母亲的被窝,被窝暖和后,又穿好衣服起床,替母亲脱下衣服让她睡下。自己则蜷伏在床脚边,听到母亲沉睡的打鼾声,才悄悄去自己的草床睡觉。每到夏天,门口悬挂芦席帘子,他让母亲睡在中堂竹榻上,自己就赤膊睡在门口,用意在于让蚊子叮自己,而不去叮咬母亲。
连一个聋哑人都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来色养尊长。可见,色养的内涵并非一定就是让父母享受到各种娱乐活动的乐趣。其实,就算是平民百姓之家,只要有心,就能给父母一个非常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也能在物质供给都还较为匮乏的情况下,依然把父母的内心满足与愉悦,当成自己尽孝的准则和最高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