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以孝侍亲(中国孝文化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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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退休官员的养老(1)

一、退休的年龄——古代官员的退休制度

官员“退休”,在古代有一个非常文雅的叫法——“致仕”。所谓致仕,就是离开官场和官位。西周以来,中国官员的退休年龄一般都是七十岁。古人认为,七十岁是一个人完全衰老的界限。七十岁之后,人就“耳目不聪”,各项生理机能都迅速衰退了。不过,七十岁绝对不是一个统一的标准,历朝历代政府官员的退休年龄都因时代不同而有所调整。汉代之前,官员“退休”都还只是一个较为模糊的概念,真正将其制度化和明确化,应该始于西汉。

汉代,官员法定退休年龄依承古制,为七十岁,但也有很多官员或因帝王的宠信,或因自己舍不得官职权位,年过七十而不致仕。从退休程序看,官员在正式退休之前,要本人主动申请,而有些官员过于“恋栈”,即便年老体衰,也不主动申请退休,一直赖在官位上不走。有鉴于此,后来的唐代大诗人白居易还专门写诗,予以讽刺:“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文。何乃贪荣者,斯言尔不闻。”

当然,年龄只是汉代官员退休的标准之一。如果身体条件不允许,那么七十岁之前也可以退休回家养老。不过,更多时候,汉代官员的退休是因为年岁已高,乃至病痛在身,已然完全不能满足做官的精力需要。故而七十岁的年龄标准,更多只是一种指导性的政策,而非强制性的。换言之,年龄只是退休形式上的条件,而实质条件则是身体状况。

所以,汉代以降,中国古代政府官员退休的年龄标准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有的官员因生病而没有主动辞职,朝廷也以“解职”的方式来命令其退休,如晋代的张凯,他官居“廷尉”(中央掌管刑事与司法的高官)之时,因疾病被解职。还有的官员,想抓紧时间著书立说,也退休归隐,如南北朝时期的官员何尚,已经位居“太子詹事”(主管太子起居的高官),就毅然为了写作的夙愿而主动离开官场,并最终以著作永载史册。

唐代官员退休的年龄更是灵活,七十岁的“红线”虽在,但可视其年龄、身体和政绩等状况,或提前、或推后致仕。如唐朝初年的功臣中,唐太宗最宠爱的杜如晦,退休时才四十五岁;魏徵是五十七岁;李靖是六十四岁,都不超过七十岁。当然,也有的功臣,如虞世南就八十一岁才退休。唐玄宗时期的诗人贺知章更甚,任职到八十六岁。还有的官员,一直干到死。武则天时期的宰相苏良嗣,年高八十五,仍不退休,直到有一天他去朝见武则天时,跪在地上就站不起来了,被人抬到家中,当天便去世了。

唐代官员在退休之前,都必须写书面申请,按照级别不同,退休的批准机构也不同。一般五品以上的,必须皇帝亲自批准;六品以下的官员,上报尚书省(唐代的国家行政机关)就可以了。宋代依然把七十岁作为退休的年龄标准,因七十岁被称为“引年”,“引年”就成为官员退休的代名词。

宋朝自太宗科举取士的名额大幅度“扩招”和官员子弟继承官位普遍化之后,冗官冗员的问题非常突出,官员队伍严重老龄化,很多官员年逾七十仍不主动退休。有鉴于此,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监察御史曹修古向仁宗皇帝建议,除个别对国家贡献极大的老臣之外,那些超过七十岁的官员,应想法引导他们写退休申请;对那些拒不写申请的顽固分子,应强令他们退休。仁宗批准了曹修古的建议,并在全国实施。

其实,宋代之前,官员赖在官位上不肯退休的恶习就长期存在,而宋代官僚体系的官职数额在中国历史上尤其超标,这就造成宋代官员老龄化、行政效率低下、官场人员缺乏必要流动性的现象非常突出。但因七十岁的退休标准古已有之,宋代也只能在局部和具体问题上修修补补,对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无太多有效的制度化建设。

金朝是宋、辽之后我国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它史无前例地改变了中国古代“七十致仕”的老传统,为官员退休制度的改革打开了一个意义巨大的口子。金世宗大定十八年(1178),皇帝对一位丞相的退休申请,作出批示,认为他未过六十岁,不允许其致仕。这表明当时中央高官退休的年龄已经变为六十岁了。不独中央,地方官员也从大定十八年开始,到金朝灭亡(1234),退休标准已经普遍定到六十岁了。不过,“七十致仕”的传统惯性委实太大,依然对金朝官员的实际退休年龄起着极大的作用。尤其是那些国家重臣,有很多是七十岁以上退休的。

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曾在洪武十三年(1380),也把文武官员的退休年龄由传统的七十岁改为六十岁,但仅仅持续了13年就宣告结束。这其中的原因并非朱元璋认识到官员七十岁退休的不合理性,而是他打压,甚至诛杀开国功臣的借口和手段。为了肃清功臣对政权的影响力,朱元璋从洪武十三年开始,以六十岁的退休年限,迫使很多开国老臣“被退休”,起到了大权独揽的专制效果。13年之后,洪武二十六年,当所有对朱元璋有威胁的老臣都被清除之后,朱元璋就恢复了七十岁退休的祖制。

清朝官员的退休年限仍以七十岁为普遍,但绝对不是铁板一块,尤其是文官和武官的差别很大。清朝文官的实际退休年龄,跨度很大。康熙年间的工部侍郎田六善,五十九岁时申请退休,被康熙皇帝驳回。两年之后,六十一岁的田六善才被批准退休。他的退休年龄倒是非常符合现代人的标准,也符合人的基本身体机能特征。而咸丰年间的礼部侍郎陶梁,八十五岁才得以致仕,真可谓老当益壮了。有的高龄之年,还能继续升官,如乾隆年间的举人陈朝珍,年过八十,还被推荐升任国子监“典籍”(古代中央大学的重要官员)。

中下层官员则在乾隆年间定为五十五岁退休,当然前提是官员的身体状况已经不允许。身体还好的,可以继续留任。但留任的时间也不是无限制的,这就取决于官员考核的成绩了,考查成绩非一等的,年满六十五岁必须退休。

武官中,提督(一省的最高武官)和总兵(仅次于提督的高级武官)等高级武官大体没有退休的概念,基本上活到老,干到死。而副将及其以下的武官,包括参将、将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一律在四十五岁到五十四岁之间退休。级别越低,退休的年龄就越早。武官相对于文官提前退休,其用意无疑是为了保持军队的战斗力,并使得低级年轻军官可以更快地升职,提高他们为国防和军队献身的动力。

二、赠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退休官员的“养老金”标准

唐代,“退休”一词开始出现,譬如古文大家韩愈曾写道“退休而居”,潜心写作。退休官员虽说是既得利益者,但他们也存在养老的问题。中国历朝历代也对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养老,有着较为完备的制度。

《周礼》有言,大夫七十而致仕。先秦时期,中国已经就有了官员退休的年龄标准,但还没有对退休官员的经济待遇作出规定,退休官员的收入都是出于皇帝的赏赐。西汉景帝时期的石奋,退休前为诸侯国的丞相,每月的薪水为120斛大米;退休之后,皇帝钦定石奋享受上大夫的工资待遇——月薪100斛。可见,石奋退休后的待遇是原工资的六分之五。这种退休待遇是很高的,有的人,如汉武帝时期退休的御史大夫(中央第一监察官)张欧,退休后得到的月薪只有原来的一半多一点。这也算是好的,更多的人退休后,得不到皇帝任何奖赏,也就等于是裸着退休,毫无经济来源了。

直到西汉末期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官员的养老金才开始制度化。当时刚好是王莽当政,他为了笼络士大夫,规定两千石以上的退休官员,可以获得原薪水的三分之一。而品级等于或低于两千石的文武官员就没有这个退休待遇了。这说明西汉末期的政府中下级官员(一般为地方郡守以下),还完全不能享受到法定的退休工资。

西汉平帝(1~5在位)之前,退休官员都没有固定的收入,但很多时候,某些官员能够得到皇帝一次性的退休奖赏。汉宣帝(前73~前49在位)时代的丞相韦贤,退休后得到的赏赐是黄金一百斤,豪华别墅一栋。还有一些官员,如御史大夫杜延年、大将军赵充国,以及汉元帝时代的丞相于定国等人,退休之后,还能获得皇帝御赐的“宝马香车”,即特别适合老年人乘坐的舒适马车。

西汉的官员虽然大部分时间都不能享受到退休俸禄的待遇,但有的高官居然能够得到政府赠与的房产,也算是对他们在职时所作贡献的极大肯定,对他们的养老优待势必会在全社会起到非常好的指引作用。很显然,政府厚待有贡献的退休官员,那么民间也应该厚待那些德行俱佳的老人,而家庭也应该厚待那些对一个家族居功至伟的老人。其实,一个家庭中的老人,只要是辛勤劳作,把子孙培养成人,那就是居功至伟,那就应该受到子孙的厚待,那就应该在晚年获得尊重与爱戴。西汉对某些退休高官的巨大物质奖赏,无疑是对全社会普通养老的一种要求和标准。

从东汉到魏晋南北朝,官员的“退休金”制度再次退回到付诸阙如的境地。但与西汉一样,这一时期的很多重臣都得到了皇帝的赏赐,尤为突出的是晋武帝时期的太傅(三公之一)郑沖。他退休之后所得到的赏赐不仅有车、房、钱、衣料,还有很多生活用品和奢侈品。有的官员没有得到太多物质的赏赐,但退休后也能享受到在职时的全部待遇,如东汉章帝(76~88在位)时期的尚书郑均,他就因为皇帝怜惜老臣,才得以终身不减在职时的官俸。不过,这些都只是特殊案例,还有很多官员最终只能零俸禄退休。

北魏孝明帝时期,这种皇帝随便发放“养老金”的不良局面再次被打破。孝明帝下令,五品以上的官员,退休俸禄为在职时的一半,并终身发放。这项制度虽然只让五品以上的退休官员受惠,却回归了西汉晚期王莽所短暂施行的“养老金”制度。而且,王莽所制定的“退休金”标准为高级官员在职时的三分之一,而北魏孝明帝却提高到一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不过,即便如此,也还有待完善和提高。

唐朝前期延续北魏时期的制度,五品以上的退休官员享受一半的薪俸待遇,五品以下的官员退休之后只能拿四年的半俸。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生活的确很艰难的退休官员,还可以申请一些生活用品,而且政府必须派专人把这些生活用品送到退休官员的家里。

到了唐玄宗天宝九年(750),这一局面发生变化,五品以下的官员也能如五品以上的官员一样,享受终生的半俸待遇了。不过,唐代的很多高级官员在退休之后也能经皇帝特批,享受原来待遇的全部,甚至超过在职时的级别。李世民时的三品“卫尉卿”刘宏基,退休时不仅官升一品,变为正二品的“辅国大将军”,而且俸禄按照“辅国大将军”的标准来优待。唐玄宗时期的右丞相宋璟和刑部尚书卢从愿,均被唐宗特批为“全俸”退休。

到了中唐德宗(780~805在位)时代,除了基本工资之外,退休官员还有额外的一项补助——粮食津贴。德宗建中三年(782)和贞元五年(789)两次下达敕令,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在职时一半的粮食补贴。本来,唐代的在职官员是有粮食补贴的,但退休之后就自动取消了,唐德宗倒是非常体恤退休官员,让他们在一半的工资待遇的基础上继续享受一半的粮食补贴。这无疑对于退休官员的养老保障,具有极大的意义。还有的官员,除了得到定期的粮食补贴,还能获得一次性的超额物资赏赐。如唐宪宗元和七年(812),历史学家、宰相杜佑以七十八岁高龄致仕,宪宗派人到他家,送去绢布五百匹,钱五百。不过,这只是特例,但也充分说明,国家对于某种股肱之臣还是给予优待的。

中下级官员的退休工资虽然在唐玄宗时期得到了有效保障,但仅仅只施行了八十年不到,在大和元年(827)再次毫无保障。当时的唐文宗下旨,中央官员五品以上、地方官四品以上,退休后才能获得俸禄,其他的退休官员一律停薪。可见,四品以下的地方官,即便官居五品退休,也没有任何俸禄了。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历史倒退。

宋代官员的收入很高,皇帝对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大臣,非常体恤和优渥,所以,在延续唐代退休官员养老制度的基础上,宋代有很大的改进。首先,宋代的官员从太宗赵光义开始,就不分任何品级,一律享受半俸的待遇。这绝对在中国古代官员养老,甚至在普通人的养老历史上具有极大的意义,并成为后世的一个蓝本,影响着之后近千年的中国官员养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