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家庭养老是主流和常态,但机构养老也是一个重要的补充。汉唐时期,中国的机构养老主要由宗教机构来办;到了宋元两代,主要是政府办养老;再到明清,民间养老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不管是官办的养老机构,还是民办的养老机构,都有其时代特征,是我们今天的机构养老必须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一、养老是一种“孝”的教育——教育机构同时也是养老机构
先秦时期,国家一般把退休的朝廷命官安排在学校中,供学生们和政府咨询,或教育、引导学生。从夏代之前的部落政权“有虞氏”开始,就把老人分为“国老”和“庶老”两大类,分别供养在两种不同的学校。国老一般是国家所重点优待的老人,而庶老则是一般的睿智老人。
“乡”是西周的行政区划单位。西周时期,各诸侯国都设有乡学(又称“庠”),招收乡中子弟入学,一般学习的周期为三年,三年后学成,则会被称为“学士”。于是,每隔三年的正月,乡中具有崇高威望的人“乡大夫”都要在当地的学校“庠”,举办乡饮酒礼的活动。这是一种尊重人才和读书人的乡饮酒礼。
而另一种“乡饮酒礼”则是以尊老养老为主体,一般也在庠学举办。关于“乡饮酒礼”,最早见于《礼仪》。据说,周代的乡饮酒礼每年秋季举办一次。在周代乡饮酒礼仪式分为事前准备、献酒、乐宾、旅酬、无算爵乐和事后答谢等六个环节,其中“乐宾”这一环节尤为值得一提。所谓“乐宾”,就是通过演奏音乐使来宾和主人都欢娱和快乐。乐宾中音乐形式有三种。一是“升歌”,即由乐工登堂为大家演唱歌曲;二是“笙奏”,即吹笙为大家表演器乐;三是“间歌”和“合乐”。间歌是乐工先演唱一首歌曲,吹笙者接着演奏一首乐曲;合乐就是演唱与吹笙合二为一,共同演绎一首歌曲。乡饮酒礼中所演唱和演奏的乐曲,都是《诗经》上的篇章,而且以其中表达各诸侯国风土人情的《小雅》为主。《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集,以它作为乡饮酒礼的音乐来烘托仪式,的确能够起到非常好的教育与引导作用。
汉代之后,乡饮酒礼开始固定成为尊老养老的地方重要仪式,并在各地学校举办,其目的就是要强调尊卑长幼之义,教育人们时刻不要忘记养老重任。据史书记载,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当时的乡饮酒礼的重要目的被描述为“导以德义,以期父慈子孝、兄友弟顺、夫和妻柔”。隋代,政府明文规定全国的学校每年都要举行一次乡饮酒礼。唐朝刚建立,就特别重视民间的礼仪教化,而乡饮酒礼则是实现其教化作用的重要手段。唐太宗贞观六年(632),政府下诏,要求地方官员每年亲率老人,在各地的学校举行乡饮酒礼,建设以敬老爱老为核心的和谐基层社会。这种仪式的目的就是要“尊老尚齿”,故而在唐代又称之为“正齿位”。唐玄宗开元六年(718),唐明皇又下旨,确定各地每年的十二月操办乡饮酒礼的仪式。
唐代的乡饮酒礼还规定了老年人在仪式现场的待遇。一般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桌前摆三碗菜,七十岁以上的四碗菜,八十岁以上的五碗菜,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和作为主人的地方官,是六碗菜。“正齿位”在唐代被纳入官方钦定的典礼大典《大唐开元礼》中,称为准法律规定,其忠孝的教化作用,具有极大的强制性。
宋代把乡饮酒礼称为“鹿鸣宴”。鹿鸣宴在唐代正齿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普及到更为基层的地方,地方官员也更为主动地举办乡饮酒礼的典礼。为了使典礼更为隆重,地方官员以购置田地、财政拨款、多方筹措等各种方式来保证仪式的经费开支。淳祐六年,明州(今宁波)太守颜颐仲打造各种举办乡饮酒礼的礼器,共花费54770贯钱,全都出之于当地的地方财政。
宋代儒学复兴,再加之科举考试制度的不断完善,使得受教育的人数达到历史最高峰。因此,虽然乡饮酒礼的主人依然是当地官员,但普通的知识分子开始作为主导者,与地方官配合,共同举办仪式。唐宋时期的乡饮酒礼依古制,还是在地方各级官办学校举行,而宋代知识分子则更需要通过这种尊老尚老的仪式,以及学校这种场所,来强调儒家忠孝的价值观,宣传一种为人处世的基本标准,即一个不孝顺的人,就不配称之为读书人、不配在学校读书,更不配齐国平天下。
明太祖朱元璋特别看重乡饮酒礼的社会教化功能,洪武五年(1372),朝廷诏令全国各地的学校是此项活动的举办地,并规定每年的正月和十月作为两次固定的时间点,地方官要与学校的教育官员一起,率领年老的知识分子和士大夫,汇聚在当地学校,举行盛大的酒会。席位上,年龄最大的老人为主宾,较小的为次宾,依次排序。而且,酒会上还要朗读国家的法令,作为其中一项附带的教化娱乐活动。
诏令下达不久,就开始在首都和地方各地隆重举办。洪武十六年(1383),每年举行乡饮酒礼的时间被进一步细化,规定为正月十五和十月初一。清代沿袭明代旧制,依然在学校举办“乡饮酒礼”的活动,同时乡饮酒礼逐步发展成为一套复杂、完整的仪式,有揖拜、有宣讲、有读律、有献酒、有品馔(品尝美食)。河北容城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小县,其县志上就曾详细记载过“乡饮酒礼”的全过程。
首先强调在“儒学”举行,然后确定参加宴会的老人,一般以当地退休的有德官员为最主要的宾客,较为次要的宾客以乡间耆老为主,所有宾客的年龄必须六十岁以上,按照影响力大小,共分为四等。县令是主人,主持人由儒学的教官来担任,秀才(科举的初级功名)为仪式的工作人员。在正式举办仪式的头一天,在当地儒学的“明伦堂”安排好来宾的席位,最显赫的贵宾,即退休的有德官员要坐在西北方,面向东南,而作为主人的县令则与他遥相对坐。而且,宾客都坐在西边,而现任政府官员都坐在东边。
仪式举办当天,县令率县衙公务人员在儒学大门外迎接来宾,行作揖礼,请进大门。然后相互谦让作揖之后,步入宴会大厅。之后,工作人员引导儒学的教官进入大厅,并面向众位老年贵宾,相互拜见。紧接着,教官拿酒后举起酒杯,大声念一段“为臣尽忠,为子尽孝”的颂词,之后便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饮完此酒,再与宾客相互拜见。作为主持人的儒学教官开启形式之后,众位老年宾客坐着诵读国家法令。诵读完之后,所有人都起立,县令走上前把酒杯送到最高贵宾客的席案上,然后稍微退后一步,在宾客面前行两次参拜的大礼,然后宾客回拜。四等宾客中,县令对前三等的礼节差不多,最后一等就简单一些了。然后大家都坐下,主持人(儒学教官)举杯邀酒,大家全都举杯,连续共同饮酒三次,礼毕。《大清律例》还规定,违反乡饮酒礼规则的人,要被判处五十大板的肉刑。有违规的,作为主人的县令却没有发现违规,也要受到处罚。
二、梁武帝设立“孤独园”——养老机构的创始
夏、商、周三代的统治者对老年人都非常尊重,采取多种措施给予生活上的照顾;对于矜、寡、孤、独这四类最穷困的人由国家供应定量口粮;对残疾者也予以救助,并依其所能,安排力所能及的劳动。从周代开始,中国就已经出现了很多慈善救助事项,如赈灾济贫、疾病与丧葬救助,鳏寡孤独废疾救助、妇孺救恤等。虽然,国家开始注意养老的具体善政,但养老的机构一般都设立在都城,地方上的养老机构很少。先秦时期,族党相助是当时最为普遍的一种救济方式。
春秋以前,国君经常号召家长收族、恤族,《周礼》却强调要教育民众自相救恤,对不能相恤者,甚至要处以刑罚。据《周礼》所载,当国家救济和收族制度普及度较小时,以里社为单位的民间互助自救在战国已占主导地位了。邻里互助是非强制的经常性互助行为,也一直被作为美德提倡,主要表现为经济和生活方面的济危解困和扶贫救弱。
汉代继承了先秦的慈善救助事业,并加以发扬。汉代的开明君主和有远见卓识的思想家、政治家,面对自然灾害和百姓贫困等事实,倡导安民、抚民、“施仁政”,维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缓和人民的反抗情绪,安定社会秩序,推动了慈善活动的进展。宗族互助仍是汉代民间慈善互助的主要形式,主要表现有经济互助、聚族互保,收养救助孤弱和散财同宗等。
汉武帝颁布了汉代鼓励、褒扬吏民救助贫民的第一道诏令,大大推动了社会的慈善风气。东汉是豪强地主集团建立的政权,豪强大族势力强大,散财救恤宗亲邻里的观念十分流行,政治导向和社会舆论倡导族人互通有无,把财产赠送给宗亲被认为是美德,甚至能以此博得声名入仕。因此,慈善救助事例的记载也大大超过西汉。有些人乐善好施,为济困扶贫而倾其所有。慈善救助对象也由族人扩大到邻里。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佛教为代表的宗教慈善活动开始呈现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佛教济贫救灾、施医给药、规诫杀戮、劝善修德的思想和行动,成为当时慈善业的主力军。南朝萧梁时期,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官方福利机构——孤独园,以及最早的私立慈善机构——六疾馆。这两种机构,都以救助孤独无依的老人、儿童和患者为主要目的。它们的出现,表明南朝慈善活动的发展和政府对慈善活动的重视,是中国慈善史上标志性的重要事件。
“六疾馆”的“六疾”泛称各种疾病,在南北朝时期是疾病的代名词。南朝宋明帝泰始元年(465)即位下诏,就规定鳏寡孤独、残废六疾不能自存者,地方政府要给予生活上的照顾和援助。这是古代政府第一次较为明确地提出“六疾”这个概念。接着,南朝齐武帝永明十一年(493),当时灾荒严重,国家强调要对“贫病六疾”之人加以额外照料。于是,齐武帝的长子文惠太子萧子显正式创办“六疾馆”来收养贫病之人。六疾馆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养老史和慈善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件,它标志着规模化和组织化的养老与慈善机构开始在中国出现。
南北朝时期,个人慈善活动十分活跃,事例很多。出现这种社会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当时社会动乱,民众贫困,贫富悬殊,国家财政困难。另一方面,宗教流行,接受宗教慈善思想的人积极参与慈善活动。随着从先秦到魏晋南北朝慈善事业的不断发展,慈善主体也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过程。在世袭制宗法社会,从最初单一的国家慈善到以国家慈善为主、宗族慈善为辅;战国时期,民间互助逐渐增多;宗教慈善在东汉时随着佛、道二教的传播开始出现;南朝梁武帝萧衍是一位虔诚的佛教徒,他受佛教救济思想的影响很大,于是公元521年,他下旨在首都南京为民间养老无依的老人和少无所依的孤儿,创办一个慈善机构,即孤独园。
孤独园这个称呼,本来与一个非常美妙的佛教传说相关。很多年前,在西亚古波斯国,有一位王太子非常喜欢自己的私人园林。可是,当地非常有名的首富和慈善家须达看中了这个园林,要求王太子把这座园林卖给他。其理由是,须达在外地见到了佛陀,于是就想把佛陀请到自己的国家来讲经说法,造福一方百姓,而太子的这个精美的园林正好是给佛陀做道场的绝佳宝地。须达是大善人,经常救济一些孤独无依的老人,所以他又名“给孤独长者”,简称“给孤独”,意思是施舍给孤独老人的长者。
虽然须达颇有名望,而且购买园林又是造福国家的举动,可是,王太子还是不肯割爱。无奈之下,他心生一计,想打消须达购园的念头。于是他笑着对须达说,如果须达能够用黄金铺满整个园林,他才会出让这座园林。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须达闻此,马上派人用象群队伍载着无数黄金来到园林,开始用黄金铺地。太子见此,也就只能出让了自己视若珍宝的园林。从此以后,这座园林就成了佛教宣教的重地。因为须达又名“给孤独”,这座园林故而被称之为“给孤独园”。这是佛教宣言善行和虔诚的传说,就连《西游记》也通过唐僧之口讲述过,可见其影响之大。
作为一个在中国历史上排行第一的佛教徒皇帝,梁武帝萧衍把自己创办的养老机构命名为“孤独园”,当然是取自于慈善家“给孤独”善行善举的故事。这也从中可知,梁武帝寓意深刻,希望孤独园能够如传说中的慈善福地“给孤独园”那样,成为救济老人、奉养老人、关爱老人的重要场所。
其实,早在南朝的梁武帝之前,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也在养老等慈善业上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北魏献文帝时期,国家就下令地方官员要派遣医生医治患病的贫民,到了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一年(497),孝文帝下诏,年满六十或不足六十的人,只要贫困无法求医,政府就要建“坊”,而且每个病坊要配备四个医生。这就是早期的中国官办慈善医疗机构——病坊。到了北魏世宗永平三年(510),朝廷再次下诏为首都及其周边患病的人,建立医疗机构。而这些患病的人中,无疑大部分都是老人。所以,北魏时期所建立的慈善医疗机构,也起到了一部分养老的作用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