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以孝选官:孝与古代选官制度(中国孝文化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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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孝义道德”隐藏下的现实政治利益——隋唐时期的以孝选官(1)

公元581年,掌握北周实权的外戚杨坚,篡夺了北周政权,建立了隋朝,史称隋文帝。隋朝的建立结束了魏晋南北朝长达三百余年的分裂局面。文帝在位期间,选用了一批足智多谋的贤士,辅佐其处理政事,治理朝政,隋朝在其统治下出现了社会稳定、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的局面。杨坚登帝位后,任命高颎为尚书左仆射,晋封渤海郡公。高颎以自己资历浅薄恐臣僚不服为由,谢绝了文帝的提拔,并推荐北方名士苏威代替自己来辅佐朝政。文帝对此大加表彰,认为高颎不仅自己是贤士,还能推荐贤才来为国家效力,理应受到尊重。高颎在文帝统一南北后,不仅自己尽心尽力地辅佐朝政,还不断地向文帝举荐贤良之士,使他们能够施展才能,成为一代名臣。

隋文帝正是靠着这些贤能之士使得隋王朝得以发展繁荣起来,由此可见贤才的重要性。尽管在文帝选拔官员的记录中,没有明确记载文帝采用的是否是以孝选官。但不可否认的是,文帝注重选拔贤才,注重官员的个人修养和道德品行。作为传统道德中地位非常重要的孝道,势必会在选官中成为其中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隋炀帝时,为了补充各类官员,充实官僚队伍,在文帝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分科的范围。我们后来所说的“科举”这一名称,实际上就是从分科举人这个概念产生的。隋炀帝时还设置了进士科,“进士”与“孝廉”、“秀才”的选拔方法有相同之处,都是由州、郡地方长官推荐,但是“进士”还需要朝廷统一考试,以考试的成绩作为录取的标准。隋炀帝开创的科举选官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作为一项新的政治制度,它对于加强中央集权,充实国家官僚团队有着重要的作用,为后世各朝所沿用。

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高峰期,各项制度基本上沿袭了前朝,但是又有所创新,可以说是政治制度较为完善的时期。唐朝时期,注重对贤才的选拔和任用。选拔官员的标准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德才兼备。如一代贤君唐太宗,在位期间励精图治,使唐帝国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最繁盛、最开明的国家。那么唐太宗为何能够取得如此显著的政绩?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当属太宗注重选拔、任用贤能之士。只要德才兼备,哪怕是自己的仇敌,他也提拔重用。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著名的谏臣魏徵,魏徵本是太子李建成麾下的谋士,建成失败后,李世民不记私仇,重用魏徵。他曾对魏徵说过:“为官择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则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则小人竞进矣。”可见,李世民在选拔官员的时候非常注重官员的才能和品行,认为只有才德兼备之人,才是真正的贤才,才可重用。太宗在总结自己成就功业的经验时,认为核心便是敬重贤才,不因自己的地位而嫉贤妒能,不随便贬黜任何一位官员。正是由于得到了诸多贤人的倾力辅佐,如房玄龄、杜如晦、魏徵等,才能成就功业。

唐朝不仅注重贤才的选拔与任用,在孝道文化上也极尽所能,时代特色非常鲜明。统治者继承了自汉代以来以孝治天下的传统,以身示范,大力表彰并奖励孝行。

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等经常用一些言论来证明自己是崇尚孝道的明君。为了能够在全社会推行孝道,帝王们亲自注释《孝经》,以彰显国家对孝道的重视。在唐代历史上,孝子可谓颇多。唐德宗是历史上有名的孝子。德宗生母沈氏在“安史之乱”中失踪,德宗本人为了能够尽孝,终其有生之年遍访天下,但是却一直没有找到,可谓一大憾事。

不仅如此,唐代在立嗣的时候往往也把孝道作为其中的重要标准之一。唐代帝王认为,皇帝虽身居高位,但是仍然要孝敬父母,友悌兄弟,践行孝道。帝王要以身示范,在践行孝道方面要给天下人做出榜样。《册府元龟》卷二十七《帝王部·孝德》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太宗患病,太子李治亲自用口为太宗吸出脓液,太宗出行的时候,太子必会随行左右侍奉。到达京师后,太宗发病,太子虽然有繁忙的政事在身,但是依然坚持每日去给太宗问安,侍奉太宗饮食。”这段记载生动描写了太子李治的孝行。从这个记载中不难看出,一方面唐代非常注重孝道,上至天子,下到平民百姓,都应该自觉地践行孝道;另一方面,皇帝立嗣的时候注重孝行的考察,那么在选拔官员的时候势必会把孝道作为重要的考核标准。

不仅如此,唐代帝王还非常注重《孝经》。《孝经》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儒家“孝”的道德规范,是儒家论孝的经典之作。唐代统治者大都听过有关《孝经》的讲解,唐玄宗甚至亲自注释《孝经》。“孝”被认为是百行之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要首先从“孝”抓起,也必须注重《孝经》的学习和推广。从魏晋南北朝开始,历代都有帝王为《孝经》作注,但是若论影响力的话,玄宗所作之注可谓当之无愧的名列前茅。玄宗之所以如此重视《孝经》,主要出于这么几点考虑:一是教化民众,以孝劝忠。忠与孝的关系在封建社会非常密切,历代帝王都希望将臣民对家庭的孝推及于国家,为国家尽忠。唐玄宗希望通过《孝经》的普及推广,使天下百姓成为真正的顺民,也就是说利用孝的力量来实现统治的稳定和长久。二是希望通过自己的行为能为天下人做表率,起到榜样的力量。那么一国之君如果能大力倡导孝道的话,其影响力是极为广泛的。君主如果能够做到孝敬父母,恪守孝道,那么臣民自然会“顺上而法下,则德教成,政令行也”。政令通达天下,臣民恪守孝道,皇帝自然地不用担心天下不治的问题了。

此外,玄宗注解《孝经》还出于对前代制度的沿袭。唐朝建立后,借鉴了历代王朝的统治经验,其中特别注重汉代的统治制度和规范。而汉代是注重儒家思想弘扬孝道的朝代,因此唐朝时也特别注重对儒家经典著作的充分解读和利用,以发挥其最大的功能。

《孝经》作为儒家经典之一,其思想主旨对于维护宗法社会的等级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无可代替的重要作用。唐朝重孝,恰恰体现了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对孝文化的推崇。在一个家庭或者家族内,若能以孝治家,则会家庭和睦。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和睦了,社会风气自然好,那么国家也就安定了,则实际上是统治者推广孝道的最终目的。

唐代除了注重《孝经》的学习与推广外,还非常重视对孝行进行实实在在的褒扬和奖励。实际上,这些被旌表的孝子们具有非常广泛的示范效应,对上至官员下至百姓都具有非常强的影响力。人们自觉地学习、效仿孝子们的行为,正是对一批批孝子贤孙的不断旌表,才使得唐代社会形成了浓厚的孝文化的氛围。除了对孝子进行旌表、物质奖励外,唐朝还有一些奖励孝行的措施,比如说为孝子授官赐封、颁赐谥号、建祠堂,等等。在唐代,官员能够得到带“孝”字的谥号比较难,只授予那些孝行非常显著的人。如官员杜暹,是唐代非常著名的贤孝之人,起初朝廷赐予他的谥号为“贞肃”,但是朝廷内其他官员认为“贞素”二字不足以表现杜暹的忠孝之美,主张将其谥号改为“孝友”,这件事得到了朝廷的许可,最终由皇帝亲自定谥号为“贞孝”。由杜暹的例子足以看出唐代对孝子褒奖之重。

有时候,帝王为了笼络人心,甚至会亲临孝义之门慰问孝子,这对孝子来说是莫大的荣耀。据史书记载,郓州寿张人张公艺,自幼有良好的德行,礼让齐家,九代人同时居住在一起,父慈子孝,兄友弟和,夫正妇顺,和睦相处,甚为融洽。北齐时,东安王去拜访他,表彰了他的孝行。唐麟德二年,高宗与武则天率文武大臣、宫妃命妇去泰山封禅。驾车通过寿张时,听闻张公艺九世同居,各朝对其都有旌表,因此也慕名来访。高宗询问张公艺为何能做到九世同居?公艺答道:“我自幼接受家训,待人要慈爱宽仁,我没有什么特殊的本领,唯有以诚意待人,做事情要有一个‘忍’字。”高宗听后连连称善,表彰他的孝行。

实际上,不管是旌表孝行、赏赐官职、建祠堂等,只是形式的不同,但都体现出了统治者希望以孝治家、移忠于孝的目的。在家中尽孝与父母,为人臣必能尽忠于天子,这才是统治者的根本目的。

古语有云“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意思是说,要想选拔忠臣,应该到孝子家中去求访。先贤们普遍认为以孝事君则忠,父亲的孝子必然是君主的忠臣,访求忠臣,只有到孝悌之家才能找到。这个理论是否合理暂且不说,但是纵观漫漫历史长河中,但凡孝子做官,绝大部分都会是好官,是忠臣,所以历代皇帝以孝选官也就不足为奇了。

以孝选官始于汉朝,其后历朝历代承袭相沿,成为古代“孝治天下”付诸实践的重要表现。隋唐时期,尽管科举制是最重要的选官制度,但是以孝选官仍然十分盛行,并成为科举制的重要补充。唐太宗云:“我平定四海,天下一家。凡在朝士,皆功效显著,或忠孝可称,或学艺通博,所以擢用。”不管是忠孝之子,还是学艺通博之人,国家都会选拔任用。由此可见,以孝选官非常看重为官者的孝行,孝行卓著者可以选拔做官,甚至可以擢升。这是儒家伦理思想在政治制度中的有效应用,儒家思想发展到这一时期,已经完全成为统治者治理国家的工具。

隋唐时期,以孝选官的形式非常多样,有冠以“孝悌”名称的考试科目,如孝悌廉让科、孝悌力田科等。作为科举制的重要补充,这些考试科目选拔了大批孝子,充实了国家的官僚队伍,对巩固封建王朝的统治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以孝之名而被选拔做官的人在唐朝比比皆是,像贾言忠、韦承庆、韦嗣立兄弟,等等,都因为孝行卓越而步步高升、官运亨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选拔孝子时,除了个人的孝悌品行之外,有时候还需要看此人有没有才能,通过考试的孝子可以委任做官,而考核不合格的也会失去做官的资格。由此看来,封建国家在选拔人才的时候注重的是德才兼备,毕竟德才兼备者才能更好地为国家效力。

当然,具备孝行的人可以官运通达,甚至一步登天,反观不孝之人,或者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定义为不孝之人的官员们,有时候也会惨遭贬黜,甚至罢官。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正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从隋唐时期的种种措施来看,国家提倡、推崇孝道,以孝选官在这一时期得以继续发展,并有了一些新的突破。不可否认的是,以孝选官对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定功不可没。历代的皇帝们不管昏庸也好、清明也罢,无不希望自己的统治能够长久,所以采取的措施归根结底都是一样的,保住自己的位子,为后代子孙保住他们的位子。

一、 冠以“孝悌”名称的考试科目——孝悌廉让科和孝悌力田科

自汉代以来,古代社会以孝选官成为封建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如举孝廉,“故举孝以为民极,察廉以为民表”,通过“孝行”可以步入仕途。隋唐时期,科举制经过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不断发展,已经成为一项非常完善的选拔人才的制度。由于科举制的盛行,以孝选官在选官制度中的权重有明显下降,不再像汉代是选拔官员的主流,但是仍然作为科举制的重要补充形式而存在。从唐代诸多史书中可以看出,唐代对官员的选授和考课都非常重视品行。据《唐六典》记载:“以三类观其异:一曰德行,二曰才用,三曰劳效。德钧以才,才钧以劳。”从史料记载中足以看出唐朝对道德品行的重视,显而易见,作为德之本的孝行,自然而然地成为选拔官员的重要参考。

从具体措施来看,唐政府为了提倡孝行,把以孝选官纳入到了科举制之中,为此专门设立了以“孝悌”为名的考试科目——孝悌廉让科与孝悌力田科,单从名字来看就不难窥到其本意了。《唐六典》中有记载:民众当中凡是正直清修,有孝行之名的人,旌表其家庭,甚至还有机会参与到孝悌力田的推荐中。就古代社会而言,能够得到朝廷旌表是莫大的荣誉。至德二年,朝廷颁布的《访至友孝悌诏》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其天下有至孝友弟、行著乡闾堪旌表者,郡县长官采听闻奏,庶孝子顺孙,沐於元化也。”其大意是:天下的百姓如果有孝敬父母、友悌兄弟的良好品行,并且闻名于乡闾的,命令该县的父母官将其事迹陈奏给朝廷,这些孝子顺孙,有利于良好的民间风化的形成。

孝悌廉让实际上就是“孝廉”的全称,与孝悌力田都起源于汉代,但是二者还是有所区别的,汉代时期以孝选官是主流,这一时期主要以察举、征辟等方式进行,被推荐者孝行是否突出,是决定其能否步入仕途的首要条件。而隋唐时期,主流的选官制度是科举制,作为补充方式的孝悌廉让和孝悌力田实际上是为科举选官服务的,个人的孝行品德只是其通向官场的助推器,能否真正入选授职,还要看能否通过科举考试。

为了能够真正选拔出孝行卓著者,唐代把“孝”引入科举考试,被奉为经典的《孝经》被列为必考内容。公元680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始奏二科并加帖经。随后,又增加《老子》、《孝经》,几科并行。《册府元龟·贡举部·条制第二》云:“明经所试一大经及《孝经》。”这说明《孝经》成为唐代科举考试的重要科目之一。科举考试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有些类似于公务员的省考和国考,在那个年代,在省考和国考中考《孝经》中的内容,很明显的就是国家想要选拔忠臣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