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以孝管官(中国孝文化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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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追根溯源话丁忧(1)

一、丁忧制度的礼制基础——三年丧

丁忧,作为一种规范的职官管理制度,既是一种体现官员孝道操守的道德规范,也是古代官员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则。它是儒家思想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丁忧从一种自身层面的道德约束到国家层面的法律约束,势必要经历一个漫长的由礼入法的演变过程。

探究丁忧缘起何时,不得不从其守丧三年的礼制基础说起。守丧,最初只是人们表达对死者哀悼之情的一种自发行为,不带有任何强制性,也没有固定的时间期限。一般是指从人死到安葬的一段时间内,死者家人及亲属在饮食起居等方面表现出的异乎平时的行为。行为方式因为地缘、民族等差异,并无统一的标准,但目的是相同的,旨在表达亲人离世内心无比悲痛的心情。守丧成为一种具体习俗的时间尚不能准确界定,大概在远古时代就已存在。

三年之丧究竟缘起何时,自古以来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礼记·三年问》曰:“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由此可见,连《礼记》也回答不了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三年丧制。

目前关于三年丧之起源比较有影响力的几种说法是“尧舜之制说”、“殷商旧制说”、“东夷之俗说”、“武王创制说”、“周公之制说”和“孔子改制说”,每一种说法听上去都合情合理,但又无一例外地存在难以自圆其说处。不管三年之丧究竟由谁首创,有一点毋庸置疑,那就是三年丧制的最终形成与完善与先秦儒家的宣传和倡导密不可分。可以说,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对三年丧制在中国的推广立下了汗马之功。

根据现有文献记载,三年之丧早在孔子之前就已经存在,如《尚书·尧典》记载,“尧帝去世,百姓如丧考妣,三年四海遏密八音”。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守丧并没有统一标准,直到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们在原先丧葬习俗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礼乐典籍,经过不断的加工改造,最终形成一整套系统化、等级化、标准化的礼教制度,即守丧之制。

众所周知,儒家重孝道,主张以孝治天下,视孝道为齐家之本、立国之基。为使孝悌之情有始有终,对生、死二事,同样重视,所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儒家主张“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由此可见,丧事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礼,即丧葬之礼仪;二是哀,即在丧期内对死去的家人或亲属所表现出的哀戚之情。儒家对于居丧之礼和哀戚表情都作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其所倡导的三年之丧,更被视为对中国丧葬制度最大的加工创造。

儒家倡导重丧。《孟子·离娄下》中记载“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孔子从人的情感角度出发,主张子女应为父母居丧三年。至于为何是三年,我们从孔子与弟子宰我围绕丧礼应服几年的问题展开的争论中不难得出答案。

宰我说:“服丧三年,时间太长了。君子三年不讲究礼仪,礼仪必然败坏;三年不演奏音乐,音乐就会荒废。旧谷吃完,新谷登场,钻燧取火的木头轮过了一遍,有一年的时间就可以了。”孔子问:“才一年的时间,你就吃起了大米饭,穿起了锦缎衣,你心安吗?”宰我说:“我心安。”孔子说:“你心安,你就那样去做吧!君子守丧,吃美味不觉得香甜,听音乐不觉得快乐,住在家里不觉得舒服,所以不那样做。如今你既觉得心安,你就那样去做吧!”宰我出去后,孔子说:“宰予真是不仁啊!小孩生下来,到三岁时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服丧三年,这是天下通行的丧礼。难道宰予对他的父母没有三年的爱吗?”从这段对话中不难看出,孔子主张服丧三年是因为小孩子生下来以后,至少要经过三年时间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基于感恩和回报,子女也应该为父母守丧三年,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因此,他批评宰我不仁。

在孔子的带领下,先秦的儒家先驱们不遗余力地宣扬三年之丧。相较于孔子的感恩回报,荀子则从慎终追远的角度倡导重丧。他说:“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在荀子看来,养生和丧死是孝道中最重要的两个方面,是人性、人道的自然表达过程,厚其生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的奸人之道。对待生死应始终如一,敬死如敬生。至于为什么是三年之丧,荀子认为那是称情立文,缘情治礼,禽兽都知道爱其类,何况是人呢?父母去世,这是人间最大的悲痛,自然要有足够长的时间去尽思慕与哀痛之情,何况三年并不漫长,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就过去了,三年丧是合情又合理的。

在先秦儒家的积极推动下,慢慢形成了一套以三年丧制为基础,包括居丧期间不纳吉、不饮酒、不处内等一系列规范在内的等级化、标准化、系统化的居丧礼制,从而为丁忧制度的实施奠定了礼制基础。

二、《礼记》——“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

要想全面了解丁忧制度,有一本书不得不提,那就是《礼记》,丁忧制度的礼制基础就是《礼记·王制》中的“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

《礼记》是儒家经典之一,是战国至秦汉年间儒家学者解释说明经书《仪礼》的文章选集,与《仪礼》、《周礼》合称“三礼”。《礼记》是一部儒家思想的资料汇编,其作者不止一人。我们一般认为《礼记》成书于西汉,其编订者是西汉时期著名的礼学家戴德和他的侄子戴圣。戴德将汉初刘向收集的130篇综合简化,一共得85篇,称为《大戴礼记》,后来其侄戴圣又将《大戴礼记》简化删除,得46篇,再加上《月令》、《明堂位》和《乐记》,一共49篇,称为《小戴礼记》。叔侄之书各有侧重和取舍,特色各异。《大戴礼记》在后来的流传过程中若断若续,至隋、唐时期已散佚大半,现仅留传39篇。《小戴礼记》就是现在我们常说的《礼记》。东汉末年,著名经学家郑玄对其作注,由此《小戴礼记》逐渐摆脱从属《仪礼》的地位而独立成书,渐渐得到一般士人的尊信和传习,后来便盛行不衰,到唐代被列为“九经”之一,到宋代被列入“十三经”,到明朝时地位进一步提高。汉朝的五经里有《仪礼》没有《礼记》,明朝的五经里有《礼记》没有《仪礼》。可见,《礼记》之地位不断攀升,由一部儒学短篇杂编上升为泱泱大国的一部重要经典,成为士人必读之书。

《礼记》全书九万多字,内容广博,门类杂多,涉及政治、法律、道德、哲学、历史、祭祀、文艺、日常生活、历法、地理等诸多方面,几乎包罗万象,集中体现了先秦儒家的政治、哲学和伦理思想,是研究先秦社会的重要资料。

《礼记》不仅是一部描写规章制度的书,也是一部关于仁义道德的教科书,里面蕴含的政治伦理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既塑造了中国人特有的人伦价值观,也塑造了中国人特有的行为方式。《礼记》共49篇,有十几篇杂记丧服丧事,如《檀弓》、《曾子问》、《丧服小记》、《杂记》、《丧大记》、《奔丧》、《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等。丁忧制度的形成与《礼记》中孝道思想和对诸多孝行的具体规定有着直接关系。《礼记》中的孝道思想丰富而全面,其中既有关于孝之起源、地位与作用,孝与忠、礼、政、教的关系等宏观理论问题的论述,又有关于孝道、孝行等微观具体论述。有学者认为,《礼记》在中国儒学发展史上,完成了孝道的理论创造并达到其顶峰。

《礼记》在理论阐述方面形成了真正的“泛孝主义”思想体系,成功地实现了孝道的政治化、社会化、泛道德化,使孝道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成为一切是非评判的唯一标准,孝的作用被渲染到了无以复加的历史高度。从此,中国社会一切事务、一切德行莫不以孝为中心。尤其是移孝作忠,忠孝混同,“事君不忠非孝也”、“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等思想完全迎合了封建统治者的政治需要,成为汉代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政权统治的不二法宝,为各朝君主以孝治天下的政治路线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其中,对于孝道、孝行的具体规定,更是直接影响了封建政权的礼法制度建设,塑造了中华民族以孝为中心的特有的行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