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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我的女友是蔡依林

林依是我的女朋友,一个长得很甜美的女孩。有一天我们为一点儿小事吵了嘴,结果她负气出走。我等了半晌也不见她回来,这才慌了神儿,于是满大街去找,足足找了两个时辰也不见踪影。正有些懊悔,突然想起一家叫“卡尔帝”的酒吧,我和林依偶尔会去那里消遣,林依非常喜欢那儿的情调,她会不会去那里散心呢?

我来到“卡尔帝”,酒吧里的光线很朦胧。酒吧的老板也认得我们,所以他直接告诉我林依没来。我一听很失落,给林依打手机又关机,便郁闷地坐在吧台边喝酒。一杯又一杯,也不知喝了多少杯,既然酒能消愁,咱就喝个醉。

头脑还有片刻清醒的时候,我准备离开酒吧,就在这时,我发现一张吧桌旁有一个隐隐熟悉的背影,于是我就走了过去。

后来我一直后悔自己的“冒失”,因为坐在窗台边独自品酒的女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台湾歌星蔡依林。没错,有一次我和女友相拥着看电视里的蔡依林唱歌,那清纯的样儿,甜美的歌喉,让我忍不住当场赞美了几句,还引起女友吃了好一阵干醋……

也许是喝高了无所谓,我径直在蔡依林对面坐了下来。蔡依林也不像一般大牌那样有架子,她把目光从窗外的世界收回来,认真地看了看我,好像被我的勇敢所感动,竟主动举杯和我喝了起来。我们边做游戏边喝酒,玩得非常开心,此刻我早已经忘记了她的身份,也无心过问她从海峡那边飞到内地来,特别是出现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酒吧有什么特殊目的,就冲着喜欢她的歌喉,我也要和她玩个尽兴。

快凌晨的时候,我和蔡依林一同走出酒吧,怀着美好的祝愿挥手再见。就在这时,门外突然镁光灯一闪,不好,有人拍照。蔡依林无所谓地笑了笑,那意思是说,她在哪儿都会遇上“狗仔队”,早已习惯了,由他们去吧。

回家已是半夜,倒在床上时,我隐隐回忆起刚刚过去的这一幕,觉得非常有意思,谁会相信,我这么一个平凡的小角色,会和当红歌星蔡依林有这么一段近距离的有趣接触呢?

第二天一早,仍然没有林依的消息。我多少有些落魄地走到单位,碰巧遇见一个办公室的哥们儿赵健,他一把抓住我,兴奋而神秘地说:“好啊,阿力,啥时和蔡依林泡上了,居然捂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

我一惊,昨晚的事他怎么这么快就知道了?见我一脸疑惑不肯透露真相,赵健拿出一张早报对我说:“快别装了,报纸上都登出来了,还想对哥们儿保密?”我接过报纸一看,果然,头版黑体大标题触目惊心:蔡依林携神秘男友惊现蓉城,旁边配了我一张非常清晰的特写。

赵健丢下一句“有空请客”,就急急忙忙去传播小道消息去了。结果这天上午,单位里的同事几乎都知道了这条新闻,在投来惊异目光的同时,都坏笑着要我交代如何泡上台湾大牌的过程。我本来还想作番解释,后来看大家都这么热切,我反而懒得去说了,就算吊吊大家的胃口吧!

但事情没完,接下来“一把手”把我叫到了办公室。他一反平时对我的冷漠,把他藏在柜子里的极品龙井亲自为我泡上一杯,那脸上堆起的笑意是我工作十年来第一次见过那般夸张。我不明白他的热情,有些诚惶诚恐地坐在那里。

领导的讲话是从“农村包围城市”,他先是不着边际地问起我的工作,我的生活,甚至我的健康,言语间流露出的关心不亚于对待自己的亲儿子。但我木讷,还是不明白他要表达什么,所以我很急迫地想让他快点说出来。

领导终于憋不住了,他转弯抹角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他已经上五十了,马上就要退居二线,可他又不情愿,于是就想做一番惊天动地的事情让上级“刮目”,为他的“官价”增加筹码。这件事情是什么呢?就是搞一次大型演出,而这种演出是离不开大牌歌星、演员来捧场的。领导的意图很简单,要我帮他请大牌来。

领导一番话急得我脸红脖子粗,你局长都无能,我一个小科员,上哪儿去请大腕?所以我哭笑不得地说:“局长,你另给我安排工作吧,我没那个能耐!”

领导一听,有点儿不高兴了,但他还是忍着脾气说:“你呀,应该像个男子汉大度一些,就算过去我有些冷遇你,可从没整过你害过你,现在需要你帮忙了,怎么可以推卸呢?”

我苦笑着说:“这从何说起呀,我真的不认得哪个大腕!”

领导从桌上拿起一张报纸,我一看,正是那张登了我照片的早报,心头马上明白了。领导这时有些埋怨说:“你的这层关系报纸上都登了,还不承认?我给你假,给你奖金,只要到时候把蔡依林请来露个脸,我不但要重重奖你,如果可能,还帮你申请去台湾度蜜月!”

晕死!话越说越离谱,我懒得再听下去,所以也顾不得礼貌,扭头就往门外奔。领导还不甘心,大声地在后面说:“就算你不帮我,可看在全单位职工福利的分儿上,也该挺身而出吧!”我吓得哪还敢听下去,拉开门恨不得飞出去,可门一开,外边竟站着不少人,原来大家都在贴着耳朵偷听。

什么事情,只要和集体的利益挂上钩,这事就变大了。我拒绝了领导,在一定程度上断了大家一笔财路,所以每个人看我的眼光都变成了一种压力。我开始后悔了,不该和林依随便吵架,更不该冒冒失失跑去和蔡依林聊天,让“狗仔队”有机可乘,凭空杜撰出轰动新闻,真让我有一种无法解释的苦恼。

下班的时候,我意外地接到未来丈母娘打来的电话,要我去家里吃午饭。我一听不好,准又是早报上的事儿,让未来的丈母娘担心了。果然,我一跨进家门,就见林依正在啜泣,丈人和丈母娘虎着脸站在一边,好像正在商讨对策。

丈母娘一见我就说:“梁兴啊,虽然你和林依还没有成亲,但我们都把你当家里人看待,更何况我们问了林依,她已经是你的人了,你怎么能对她不负责呢?”

我百口难辩,但还是挣扎说:“伯母,你是相信我的为人,还是相信报纸上的花边新闻?昨天我去酒吧找林依,遇见蔡依林纯属偶然,怎么可能发生那些事情呢?还有,只要林依愿意,我会对她终身负责的!”

老丈人叹口气说:“不是我们不相信你,而是报纸上的消息一出来,许多人都以为你另择高枝,把我女儿甩了……”

我无奈地说:“也不知是谁给报纸捅的消息,鼓捣些毫无事实依据的东西出来,气死我了!”

随着时间推移,这事终于慢慢淡去,单位领导最终还是“新陈代谢”,不变的哥们儿依然是哥们儿,我和林依也和好如初。但事过许久,我隐隐觉得蔡依林的出现也许是一场梦,一场醉酒产生的错觉。但林依说:“不排除有人恶作剧,把自己化装成蔡依林,故意给报纸通风报信,制造轰动效应!”我半信半疑。

新婚不久,林依又和我耍了一次小脾气,她把自己乔装打扮了一番,在朦胧的灯光下,还真有点儿像甜甜的蔡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