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古瓦想要喊饶命,可这话到嘴边却卡住了。他知道自己一丝希望也没有了,因为他环视四周:大家都在笑。突然,克洛潘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等一等!我倒忘了,我们要吊死一个男人,得问一问有没有女人要他。这是我们的规矩。伙计,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要么你就娶女乞丐,要么就上绞索。”格兰古瓦松了一口气,这是第二次死里逃生了。克洛潘再次登上他的宝座,喊道:“喂!女人们,你们当中有没有要这个男人的?”格兰古瓦正在魂不守舍之中,那模样大概是太倒人胃口了。这些女乞丐对这门亲事很显然是无动于衷的,她们应道:“不要!吊死他吧!让我们大家都乐一乐!”
克洛潘在大桶上站立起来,模仿着拍卖估价人的腔调,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没有人愿意要吗?1……2……3!”然后转向绞刑架,点了点头:“拍卖了!”星星贝尔维尼、红脸安德里、酒鬼弗朗索瓦一齐凑近了格兰古瓦。就在这时,黑帮中响起了喊声:“艾丝美拉达!艾丝美拉达!”格兰古瓦不禁打了个寒噤,转头望去,人群闪开,走进来一位美人,真是纯洁如玉,光彩照人。这就是那位吉卜赛女郎。
面对这个世间罕见的尤物,奇迹宫廷也被她的姿色和魅力迷住了。她一路过来,黑帮的男男女女都乖乖地排成两列。“您要把这个人吊死吗?”少女认真地问克洛潘道。“是的,妹子。”克洛潘应道,“不过,他若能成为你的丈夫,那就另当别论了。”
她撅起下唇,稍稍做了个习惯性的娇态。
“我要了。”她说。格兰古瓦至此确信:一场梦持续了一上午,眼前这件事就是梦境的延续。活结解开了,诗人从小凳上被抱了下来。埃及大公一句话也不说,拿来一只瓦罐,吉卜赛女郎把瓦罐递给格兰古瓦,说道:“把它摔到地上!”瓦罐顿时成了4片。
埃及大公这时才开口,边说边把两手各自按在他俩的额头上。“兄弟,她是你的妻子了;妹子,他就是你的丈夫,婚期4年!行了!”人群也就此散去了。过了一会儿,诗人和美丽的少女单独呆在一间屋子里,少女一点也不在意,走来走去,她在桌旁坐下。格兰古瓦这下子可以仔细地打量她了,看着漂亮的少女,格兰古瓦控制不住自己的热情,把少女拦腰抱住了。
吉卜赛女郎纵身一跳,跑到房间另一头去了,低下身子,随即又挺起来,一把匕首已经拿在了手里。格兰古瓦压根儿没来得及弄明白这匕首是从哪里来的。她既恼怒又高傲,那只白山羊跑过来站在她前面,摆出了决一雌雄的阵势。这一切只是一瞬间的功夫。
格兰古瓦愣住了,目光呆滞,看看山羊,瞅瞅少女。“圣母啊!看看这两个泼辣的婆娘!”他惊魂未定,终于能够开口说道。吉卜赛女郎也不再沉默了。
“想不到你是一个放肆之徒!”“对不起,小姐!”格兰古瓦笑容满面,说道。“既然如此,您为什么要嫁给我呢?”
“难道看着你被他们吊死吗?”“这么说来,您只是想救我一命才嫁给我,并没有其他的想法?”诗人本来满怀爱意,这时有点失落了。
“我会有什么其他的想法呢?”格兰古瓦咬了咬嘴唇,说:“算了吧,我向您发誓:如果没有您的许可,绝不靠近您。”
艾丝美拉达动手把面包掰碎,佳丽就在她的手心里吃了起来,样子非常可爱。
但是,格兰古瓦不再给自己想入非非的时间,便放大胆子向她提了一个微妙的问题:“您真的不要我做您的丈夫吗?”少女瞪了瞪他,应道:“不要。”“做您的情人呢?”格兰古瓦接着又问。她撅了撅嘴,回答说:“不要。”“做您的朋友呢?”格兰古瓦又问。她又瞪了瞪他,想了想,答道:“也许可能吧。”
“也许”这个字眼向来是哲学家所珍视的,格兰古瓦一听,胆子更大了:“那怎样的男人才能讨您的欢心呢?”
“必须是一位真正的男子汉。”“那我是真正的男子汉吗?”
“我心中的男子汉要头戴铁盔,手执利剑,靴跟上装有金马刺。”“得了,照您这么说,男子汉就一定得骑马啦。”格兰古瓦说道,“您爱着一个人吧?”她沉思了一会,然后带着奇特的表情说:“我很快就会知道了。”“为什么不能是今晚?”格兰古瓦又深情地问道,“为什么不能是我呢?”她用严肃的目光看了他一眼。“我只能爱一个能够保护我的男子汉。”格兰古瓦霎时涨红了脸,显然,少女影射的是两个钟头以前在那危急关头,他并没有努力援救她。一阵沉默后,少女微笑着抚摸起佳丽来。“您这只山羊挺漂亮的。”格兰古瓦说道。“这是我的妹妹。”她应道。“人们为什么叫您艾丝美拉达呢?”诗人问道。“我也不知道。”
“真的?”她从衣襟里取出了一个长方形的小香囊来。“或许是因为它的原因吧。”她说道。
格兰古瓦伸手要去拿这个小香囊,她连忙往后一退,说:“别碰!这是护身符。你一碰,就会破坏它的法力的。”格兰古瓦越发好奇了。“是谁给您的?”
她把一只手指按在嘴唇上,旋即把护身符又藏回衣襟里。格兰古瓦设法问些别的问题,可是她几乎不答腔。“艾丝美拉达究竟意味着什么?”“不知道。”她答道。“是哪种语言的词语?”“我想,是埃及语吧。”“我早就料到了。”格兰古瓦说道。“您有父母吗?”她低声哼起一首古老的歌谣:
我的父亲是雄鸟,我的母亲是雌鸟,我过河不用小舟,我过河不用大船,我的母亲是雌鸟,我的父亲是雄鸟。
“真好听。”格兰古瓦说道,“您来到法国时是几岁?”“一丁点儿大。”
“那么巴黎呢?”“去年。我们从教皇门进城时,我看见黄莺从芦苇丛里飞上天空,那肯定是8月底。我当时还说:‘今年冬天会很冷的。’”“去年冬天确实很冷。”格兰古瓦说道,并为又开始谈起来而高兴,“一冬天我都往指头上哈气。这么说,您天生能未卜先知喽?”
她又变得爱理不理了。
“不。”
“那个被你们称为埃及公爵的人,他是你们部落的首领吧?”“是。”“那可是他给我们成亲的呀。”诗人有意指明这一点,很不好意思。她又习惯地撅了撅嘴,说:“我连您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呢!”
“我叫皮埃尔·格兰古瓦,戈内斯公证所佃农的儿子。20年前巴黎遭受围困时,我父亲被勃艮第人吊死了,母亲也被庇卡底人杀死了。我6岁时就成了孤儿,一年到头只有巴黎的碎石路面给我当鞋穿。从6岁到16岁这段时间是怎么熬过来的,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处流浪。这里某个卖水果的给我一个杏子吃,那里某个卖糕点的丢给我一块干面包啃;夜晚就设法让巡逻的把我抓进监狱里去,在那里能找到一捆麦秸垫着睡觉。尽管这样,我还是长大了,瘦骨嶙峋,就像您看到的这个样子。冬天我就躲在桑斯府邸的门廊下晒太阳。我觉得,非得等到三伏天圣约翰教堂才生火,真是可笑!”
“16岁时,我下决心找个差事,所有的行当都试过了。先是当了兵,可我不够勇敢;接着当过修士,却又不够虔诚;而且,我也不擅长喝酒。走投无路,我只好跑去大木工场当学徒,却又身体单薄,力气太小。从本性来说,我更适合当小学教师,当然啦,那时我还不认得几个字,这是事实,不过这理由并不能难倒我。过了一阵子,我终于发现自己不论干什么都缺少点什么,看到自己没有一点儿出息,就心甘情愿地当了个诗人,写起韵文来了。这种职业,谁都可以随时随地干,这总比偷东西强吧。不瞒您说,有几个当强盗的朋友真的劝我去拦路打劫呢。我真走运,碰到了圣母院德高望重的副主教堂·克洛德·弗罗洛大人。承蒙他的关照和悉心栽培,我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文人。今天在司法宫大厅演出的圣迹剧,便是在下写的。此外我还有其他一些成就。您瞧,我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吧。以后完全听从您的命令,您若觉得好,我们就做夫妻;如果您认为做兄妹更合适,那就做兄妹。”格兰古瓦说到这里停住了,看看这番话对少女的作用如何,只见她双眼紧盯着地上。
“弗比斯,”她低声说道。然后转向诗人,问道:“弗比斯是什么意思?”
格兰古瓦不明白这个问题与他说的话之间有什么联系,但能借机炫耀一下自己博学多才倒也不错,就神气活现地答道:“这是拉丁语里的一个词,意思是太阳。”
“太阳!”她紧接着说道。“这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射手,一个神的名字。”格兰古瓦又补充道。“神!”埃及女郎重复了一声,语调里带有某种思念和热情。正在这时,她的一只手镯掉了,格兰古瓦急忙去捡。等他直起腰来,少女和山羊早就不见了,他只听见关门的声响,那扇可能通向邻室的小门从外面反锁上了。
“她至少得留下一张床吧?”我们的哲学家自言自语。
他绕着房间转了一圈,没发现可供他睡觉的家具,只有一个很长的木箱,箱盖上还雕了花。格兰古瓦往上一躺,感觉就像米克罗梅加斯伸直身子躺在阿尔卑斯山顶上。
“算了!”他尽量随遇而安,说:“能忍则忍吧。不过,这真是一个奇怪的新婚之夜。摔罐成亲,具有一种朴素的古风,本来我还挺开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