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佛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他接受总公司的委派,要到千里之外的巴斯分公司去工作。
当晚九点,火车抵达巴斯。出了车站,韦佛打算先找家旅馆住下来,第二天再去分公司报到,于是便顺着站前大街一路往前找去。
他看到沿街有一户人家,窗户上贴着醒目的红纸广告:供应床位和早饭。他心里一动,探头向窗内一瞧,看到客厅的壁炉里跳动着火焰,地毯上蹲伏着猎狗,鸟笼里关着神气活现的鹦鹉,靠墙一角还摆放着一架钢琴。韦佛觉得住在这里一定很不错,于是就跨上台阶,按响了门铃。
来开门的是一位老妇人,见了韦佛就像见到自己儿子一样,亲切地微笑着,说:“快,快进来!”
韦佛说:“我正在找住宿的地方,请问……”
老妇人没等他说完,就点头道:“我知道,早给你准备好了,亲爱的!”
韦佛小心翼翼地问:“那……这儿住一晚多少钱?”
“一晚上五先令六便士,包括早饭。”
这么便宜?韦佛不禁脱口道:“太好了,就这样吧,我很喜欢这里。”
老妇人把韦佛领进门,领着他上楼,并对他说:“要知道,我并不是一直有兴趣让陌生人住进来的。”
“哦!”韦佛觉得自己很庆幸。
老妇人说:“对陌生人,我得挑选,我有我选择的标准。你懂我的意思吗?”她说着,突然停下来,上下打量着韦佛,“请相信我的眼光,像你这样的人的确很难找。”
“哦?”韦佛突然觉得这老妇人有点怪怪的,不过他也没有多想。
老妇人领着韦佛一直走上三楼,指着靠楼梯的一个房间说:“你就睡这一间吧!但愿你会喜欢。”她说着,推开那个房间的门,按亮了电灯开关。
“哇!”韦佛不禁愣住了:房间里的陈设,要比豪华饭店还要考究气派。住这样一个客房,居然只收五先令六便士?韦佛觉得自己今晚真是捡着大便宜了。
老妇人看到韦佛脸上那惊讶的表情,得意地笑了,对他说:“我已经在床上的毛毯里放了一个热水袋,倘若你还冷的话,可以往壁炉里再添些柴火。”
“谢谢,太谢谢了!”韦佛心存感激,不住地点头。
老妇人两眼盯着韦佛,说:“你能来,我太高兴了,刚才我还放心不下哩!”
韦佛顿时觉得很不好意思:“其实您不必为我操心,我只住一晚,怎么能太打搅您呢?”
可老妇人却像母亲对待远归的儿子那样,唠叨个不停:“亲爱的,晚饭怎么办呢?你大概还没吃晚饭吧?”
“不不不,”韦佛说,“我肚子一点都不饿,只想赶快睡觉,因为明天一早我就要去公司报到。”
“哦,是这样!”老妇人于是点了点头,关照韦佛说:“那好,待会儿你下楼到客厅来登个记就行了。”说完,她就走出房间,先下楼去了。
瞧着她蹒跚的背影,韦佛心里猜测着:说不定,她是因为儿子在战争中丧生了,所以才会对年轻人产生兴趣,以求得到心灵上的补偿?
韦佛稍稍整理了一下行装,洗了个手,就下楼去客厅登记。客厅里的气氛非常温馨,壁炉里的火焰依然在跳动着,那只小猎狗还在地毯上蹲伏着,鹦鹉在笼子里依然神气活现,韦佛非常喜欢这里的一切,他搓着手,心想:我的运气真不坏!
只是,老妇人不在,韦佛于是在沙发上坐下来等。可等了好一会儿,老妇人还没来,韦佛四下一看,这才发现旅客登记单其实就放在离沙发不远的桌上,便起身走过去,拿出笔,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住址。
韦佛发现,在他之前,登记单上还有另外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来自英格兰的亚克,一个是来自苏格兰的邓普。韦佛觉得这两个名字好熟,似乎在哪里听到过。“邓普?亚克?”他自言自语道。
“是的,他们都是非常迷人的小伙子。”一个声音突然在韦佛身后响起,把他吓了一跳。韦佛转过头来,看到老妇人正站在他身后,手里端着一个银盘,上面放着茶具。
韦佛对老妇人说:“怎么我觉得这两个名字听起来都特别熟?”
老妇人看了他一眼:“是吗?那太有趣了。”
“这真的有点奇怪,”韦佛一边说,一边拼命在脑子里搜索,“也许是在报纸上见过?会不会是什么体育明星吧?”
“体育明星?”老妇人把银盘往茶几上一放,说,“我不认为他们有什么名气,不过特别年轻英俊倒是真的,就像你一样。”
“像我一样?”韦佛瞥了一眼桌上的登记单,注意到他们在这儿借宿的时间已经相隔很久了,邓普差不多是两年前,亚克还要早一年。
只听老妇人轻轻叹了一声:“真是岁月如流啊!”随即,又热情地招呼韦佛道:“来,亲爱的,你坐下喝杯茶。我这儿的茶味道还不坏,你尝尝。”老妇人说着往沙发上一坐,摆茶具和点心,给韦佛泡起茶来。
韦佛惊讶地发现,老妇人有一双和她年龄极不相称的白皙的手,手指甲上还涂着红红的指甲油。
“等一等,”韦佛突然若有所思地喊起来,“我敢肯定,我在报纸上看到过他们的名字,邓普……亚克……”
老妇人忙着泡她的茶,问韦佛:“你喜欢在茶里加牛奶还是加糖?”
“牛奶!多谢。亚克……对了,”韦佛叫起来,“我还记得,亚克是读伊坦中学的。”
“伊坦中学?”老妇人摇摇头,“他来我这里的时候,是剑桥大学的学生。不过,咱们别管这些了,来,亲爱的,坐到我身边来,先喝杯茶再说。”老妇人说着,朝韦佛拍了拍她身边沙发上的空位。
韦佛于是便走过来,在她身边坐下。差不多有三分钟的时间,他们只是默默地喝茶,谁也不说话,韦佛一直觉得老妇人在注视着他,而且还从她身上闻到一股怪怪的气味,韦佛心里陡然生出一丝莫名的紧张。
这时候,老妇人先开了口:“我记得,亚克很会品茶,我活了大半辈子,还没见过像他这么讲究喝茶的。”
韦佛说:“您这么喜欢他们,难道他们离开这么久,就一次也没来看过您?”
“离开?”老妇人皱了皱眉头,“亲爱的孩子,他们从来没离开过,他们现在仍然住在这里,亚克和邓普都在,他们住在四楼,他们俩住在一起。”
韦佛诧异地看着老妇人:“他们没离开过?他们就……住在我楼上?今晚?现在?”
老妇人微微一笑,轻轻拍了拍韦佛的肩膀:“亲爱的,你多大了?”
“十七岁。”
“啊,十七岁!”她轻呼着说,“那是最美妙的年龄!亚克也是十七岁,但看上去他比你矮了一点,牙齿也没有你这样白。韦佛先生,你有一副漂亮的牙齿,你自己知不知道?”老妇人说这番话的时候,那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在评判某一样东西。
她又接着说:“当然,邓普比你们俩都要大些,实际上他已经二十八岁了,不过要是不说,你怎么也猜不出来。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他这么完美的身子,全身上下没有一点瑕疵。”
“全身上下?您这是什么意思?”
“他的皮肤就像婴儿一样细嫩。”
“您说什么?”韦佛突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端起茶杯慢慢地喝了一口又一口,在等老妇人继续说下去。可他已经将一杯茶都喝完了,而老妇人却似乎在有意保持沉默,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什么话也不说。
最后,韦佛忍不住了,一抬头,看到关在笼子里那只鹦鹉,就没话找话地说:“看那小家伙,多神气,您养了它很久吗?”
谁知老妇人却语出惊人:“可惜啊,它早就死了。”
“死了?”韦佛惊得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它怎么是死的?谁有本事把它弄成这样?您不说我都没看出来。”
“我!是我弄的。”老妇人平静地说。
“您?您弄的?您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韦佛这时才突然意识到,就连那只蹲伏在地毯上的小猎犬,自他进客厅之后,都没动过一动。
韦佛不由自主地从沙发上站起来,走过去摸摸猎犬,又走到笼子前,伸出手指去触摸鹦鹉,这才发现它们原来都是制作得非常精良逼真的标本。
“天!”他惊呼起来,转过头向老妇人赞叹了一声,“做得真好,简直就跟活的一模一样!”
老妇人笑着问他:“喂,你还要不要茶?”
韦佛直摇头:“谢谢,这茶有点苦,好像放了不少柠檬。”
“你签好了登记单?”
“哦,签好了。”
“那很好,以后我如果忘记你的名字时,可以在那上面查。”
这时候,韦佛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对不起,我要问一下,这两三年中,除了他们两人,难道您这儿就没有别的客人来过?”
老妇人意味深长地对韦佛笑了笑,说:“没有,除了你。”
韦佛眼前突然灵光一闪,他想起来了,伦敦一家报纸曾先后报道过,一个叫亚克和一个叫邓普的小伙子,他们分别到巴斯城不久,就无缘无故地失踪了!
韦佛终于明白这个老妇人是干什么的了!但此时他只觉得自己头发昏、脑发胀,迷迷糊糊中,他听到老妇人阴冷的笑声:“哈哈哈哈,我会把你做成更美的标本,让你永远住在我这儿,我每天都来欣赏你……”
(达摩 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