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清代广西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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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广西贡院的科举(1)

广西贡院是举行乡试的地方,而清代的科举教育与前代相比差别不大。无论是考试制度、选拔制度、考试内容还是科教内容,均没有多大的创新。本章在描写科举的历史演变、广西贡院建筑、广西贡院历史变迁以及广西贡院考试情况的基础上,为读者提供一个全景式了解广西贡院的可能。

一、科举的演变

科举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

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推举人才,参加考试,合格的可以做官。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中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科举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封建皇帝开科取士、选拔国家官吏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度从隋代开始建立,直到清末才废除,历经1300余年。

(一)隋唐科举历史

隋唐以前,我国古代社会主要采用“世卿世禄”制的选才取士制度,贵族世代任官。到了战国时期,这个制度有了突破,出现了“布衣卿相”,即有才干的平民也可能立致公卿,成为新型官僚,但仍未形成成套的选拔方法。

汉朝始有“选举”(选贤举能)制度,主要通过“察举”和“征辟”两种方式选拔人才。地方长官定期向朝廷荐举人才,称为“察举”。皇帝和大臣征聘有特殊名望和才能的人做官,称为“征”;由高级官僚征召为属官,称作“辟”,合称“征辟”。这固然建立了人才推荐之路的先河,却也开了徇私舞弊之门。

魏晋南北朝时期,为除弊而改成“九品中正”制,在各州设大中正,各郡设小中正,主管荐举。这些专职官员分别由当地名门望族出任,由他们按九个等第评定本州或本郡人才,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朝廷据此等第授官,九品中正制的选官标准全凭门第出身,中正都被世家大族把持。于是,名门望族子弟被选为上品做高官,庶族寒门出身的人只能被选为下品做小官,以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

隋朝建立后,隋文帝杨坚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地主阶级的政权基础,正式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将选官权力收归中央。规定各州每年以文章华美为标准选拔三人,荐给朝廷。后又命令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总管、刺史等以“志行修谨”(才)、“清平干济”(德)两科荐举人才。隋炀帝杨广即位后,又创置了进士科,国家用考试的方法以才取人,考取的就可以到中央或地方政府中做官,这就是我国科举制度的开始。

唐朝建立后,承袭隋代科举制。唐高祖武德五年(622)正式开科取士。考试程序是先县试,次州试,再会试。科举科目很多,远远超过隋代,但选拔官员的主要科目只有与隋代相同的明经、进士两科。明经科重经书,进士科重诗赋。武则天参与朝政并当上皇帝之后,为了充实自己的势力,真正选拔一批智能之士,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对科举制度进行了许多重大改革。如缩短制举间隔,使“常举”制度化,变数年一次开科取士为每年一次;增加制举科目,把以前每次1—2科,增加到每次7—8科;重点发展以属文笃策为主的进士科,降低以背诵典贴经书为主的明经科。在完善原有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创立了殿试,载初元年(690)二月十四日,武则天亲于洛城殿对贡士发策问;另增设武举科,以选拔武艺精通,具有将帅才能的人,并创“密封卷”制度,在试卷上把考生的名字籍贯封糊,采取糊名制,以便公正地判别答卷优劣。

(二)宋元科举历史

宋代的科举制度屡有变迁。经书的选定、诗赋的存废、策论的试或不试,都有变化。但此时的科举考试趋于严密化、定期化(常科三年一期),并且取中进士立即授官,不像唐朝还得请托引荐。在宋代,科举已成为选官的唯一正式来源,对宋代文官制度的健全起了重要作用。

元代前期不开科举,至元仁宗时才开科取士,方法是不再分科,而是一并合为进士试。最初定制时,虽也是三年一次,但一直到元亡,五十多年间只开考了七次。衰而不盛的元代科举,有两点对后世有重要影响,一是不再分科;二是考经义的内容若涉及四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都以朱熹《四书集注》为主要依据,这使程朱理学成为“官学”,明清相沿不变。

(三)明清科举历史

至明清时期,科举制度日臻完善,考试制度健全,考场管理严格,主考官一般由皇帝亲自委任。通过科考进入仕途,成为士人追逐的目标。科举共分四个层次:童试、乡试、会试、殿试。

童试就是考童生,是科举考试的第一步,每年进行一次。考童生也就是考秀才,要经过由知县主考的县考、由知府主考的府考和由省里学政主考的院考,考中者称“秀才”。

乡试是在省城进行的考试,每三年一次;有了秀才身份,便可参加乡试。乡试是科举考试中最重要的环节,都在秋天举行,又叫“秋闱”。试题由皇帝亲定,监考官也是皇帝从中央任命。考中者称“举人”,第一名者称“解元”。所有举人成为国家在编官员,享受国家俸禄。

做了举人,便有资格参加三年一次的会试,即进京赶考。

会试于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也叫“春闱”。会试考场设在京都顺天府贡院,也有贡试之称。会试共试三场,每场三天,连考九天。考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贡士才有资格参加殿试。

殿试是最高一级考试,由皇帝命题,主管大臣主考。考中者称“进士”。根据成绩高低,进士又分为三等,即一甲、二甲、三甲。殿试第一等的称为“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等的称为“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等的称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一甲、二甲、三甲各取若干名。到了元、明、清,科举考试“殿试”的中榜者,一甲仅限三名,二甲、三甲则各取若干名。一甲的第一名叫状元,一甲的第二名叫榜眼,一甲的第三名叫探花,合称“三鼎甲”,由皇帝颁发黄榜,这就是金殿传胪。中一甲者可在孔庙立碑,及在其家乡竖立牌坊。如果乡试、会试、殿试都是第一名的,即解元、会元、状元,叫做“连中三元”,可由皇帝即授官职,或被选入翰林院任职。所有中了进士者都会“金榜题名”。所谓金榜,是中国封建社会科举考试制度中最高一级考试殿试考中者的成绩排名榜。

因为它书写在黄纸上,也称“黄榜”;又因为它是由皇帝亲自批准并盖有“皇帝之宝”大印的,所以又称“皇榜”。一旦金榜题名,就意味着从此飞黄腾达,富贵荣华。

明清两代考试内容主要是“四书五经”,重视朱熹等理学家的注疏,文章主要以八股文为主,规定以八股文应试。八股文通常以四书五经的语句为题,应试者须用经书的话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名曰“代圣人立言”。整篇须符合圣贤思想,每篇必须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组成。怎样说破题目、承题阐说,何时开始议论,何处须笼罩全文,何处引领过渡,何处安排议论重心,都有刻板要求,一点也不能违背。其中称作股的有四,而这四股各有两股排比、对偶文字,合起来仍是八股。又因股必排比、对偶,所以八股文又称八比文。明清两代,乡试、会试第一场各试八股文七篇,是取中与否的关键。这种严格的制度不但无益于选拔人才,反而造成多种不利。原来热衷于科举的人,往往只读四书五经,甚至连四书五经也不熟而大读时文(八股文)选刻本以求捷径,结果普遍缺乏普通文史知识。八股文除了应试外根本毫无用处,早在八股取士的时代人们就把它称作“敲门砖”,表示一旦敲开科举之门就可扔掉。

科举考试制度,对许多国家都发生过较大影响。788年,朝鲜开始效仿唐制实行以儒学为标准的科举考试制度,直至1893年才废除。越南以儒学为准实行科举考试是从1075年开始的,直到1915—1919年间才正式废除。日本在676年设立大学寮,大学寮分经、音、书、算四科。入学的资格及手续、科目考试的内容及方法,都与唐代科举考试制度类似。1791年,法国首先试行文官考核制度。1806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始实行文官考核制。1855年,英国开始推行文官考核制。这些国家都吸取了中国科举考试制度中的合理因素。

二、科举与教育

在古代社会里,科举考试是取士之制,学校教育是养士之法,选才有赖于育才,两者互为依存,密不可分。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学校的学生,只有通过科举考试,才能踏上仕途,科举考试操纵着学校教育的发展方向。科举是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考试内容即学校的教学内容;取士标准就是学校培养标准,学校追求的是中举及第,以考促学、以考促教,科举成为整个教育的重心。科举极大地激发了人们勤奋读书的热情,读书人数急剧上升。在科举主导下,官学、私学、书院空前发展。据统计,清代广西的府、州、县学由明代的69所发展到了84所,而且基本上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创立的。清末,土司地区凡已改土归流的府、厅、州、县,基本上设立了官学,共计24所,约占当时广西全省官学总数的1/4。这些学校设有文学额、武学额、廪生额、增生额等,分别占当时全省各该类学额的1/4[26]。

科举考试制度对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及至家庭教育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整个社会弥漫着一种劝勉勤学的求功名富贵的思想。如有些诗文流行很广:“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27]。”“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28]。”科举考试制度将读书、应试、做官联系在一起,使培养人才和选拔任用人才结合起来,这样就导致了科举考试制度控制教育,使学校变成了科举考试制度的附属和预备场所。

总之,隋唐时期创立的科举考试制度,在历史上曾经起过进步作用,它废除了九品中正制,有利于人才的培养与选拔,有利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但它从一开始就既有积极因素又有消极因素,它的消极因素主要表现为:

科举考试制度促使读书人为了追求功名,只是死记硬背《四书》、《五经》,揣摩八股文章,看不起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阻碍了自然科学的发展。科举考试制度未能真正实现以知识能力录取人才,反而走向了死读书、背教条、务抄袭的死胡同,助长了形式主义、教务主义、烦琐哲学的流行。它采用的八股文限制和束缚年轻人的思想自由,不利于人才的培养。因此清末人们纷纷反对八股文,要求民主、自由。清朝廷迫于形势,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决定:“所有乡试、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29]。”自隋唐起,科举考试制度实行1300余年,至此完全停止,它标志着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终结。广西贡院的建筑物全部被拆除,另起学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