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阎连科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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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亲爱的,西班牙(3)

把头歪在窗口那一边。我看见窗外巴塞罗那十月的夜空蓝得跟假的一模一样,仿佛是有人在天空着下了水彩。清寂的大街上,有酒吧的音乐传过来。那音乐带着水润柔美的潮湿,轻缓轻缓犹如中国苏杭的绣绸飘在街巷里。如果不是为了死,我会沿着那音乐的方向,去到某个酒吧间,坐一会儿,喝一杯,用刚好可以让自己与人缓慢交谈的英语和谁说些啥。可是呢,因着为了死,我已经没有那些雅兴了。我只是从床上折起身,过去把窗子推开来,看看三层楼下那道依然灯火灿然的小巷子,看看远处的巴塞罗那城,建筑群中不息的灯光,点点滴滴,星罗棋布,让那个城市又平添了浪漫与青春,如因不会衰老而风韵永存的女性们,为自己的美而骄傲,才永远在自己的头上、身上挂满了珠宝首饰着。在飞机上,我看一本有关巴塞罗那的画册与文字,我知道这个城市的性格与中国的上海相近了,浪漫、细腻,无处不在地有着阴柔的美。可是,对上海我已经没有往日的情感了。顾婷婷在上海那个城市把我的心和情感当成一件过时废弃的衣服脱下来,一刀一剪剁碎绞成了布条布片儿,使我对上海二字连提也不愿提一下。因此,当我想到这个城市与上海的个性时,我有些厌恶地把窗子关上了。

我不打算把我的生命留在巴塞罗那这个城市里,就如同我不愿再踏进上海一步样,因此在巴塞罗那我没有多想我的生与死。似睡似醒的一夜后,缘于在大一的课堂上,到过西班牙的美术老师总是把西班牙称为美术的天堂园,而把高迪的现代建筑设计形容为:高迪每每动笔设计时,上帝总是站在他的身旁握着他的手,像一个父亲握着儿子的手教他写字画画样。因为既然把死地最终选在了马德里,确定在了三朝五日间,那么说,我是有时间到巴塞罗那的街上走动走动的。

我就首先去看了神圣家族大教堂。在那教堂前,我只是觉得人的小。这小不小在人的身材个头上,而小在人心里。人心只是一粒可生可灭的肉,而教堂是一座永恒的人心归宿处。人心中装满了人生时,教堂是每个人人生烦恼满过生命的器物后,让你永远也装不满的生命烦恼的大库房。人心如果是世界,教堂就是宇宙了。人心如果是宇宙,那么教堂就是让人心永远生灵并博大的养生扩展器。只是在于我,因为心已经死过腐干了,教堂不便与没有血丝流液的心灵交往了。教堂虽然可以容纳任何死过的心,可死过的心却不愿与教堂交往了。

10月11日,落在西班牙天空中的日光透着诱人的金银色,叫人觉得这个国家和城市,是被黄金白银包围起来的。神圣家族教堂在阳光下呈着岁月的灰黑色,一柱一柱伸进天空的塔囱上,挂了日光炫目的亮,还挂有日光和塔囱顶尖的私语与秘谈,你仔细去听时,能听到它们对时间和生命的议论与评判。缓冉地绕着教堂走一圈儿,看那因为褪色反而更为庄重神秘的教堂外围的浮雕和色彩,你把自己当成游人时,直接感叹的不是那建筑的奇幻思想和对艺术天门洞开的高迪的悟,而是感叹东方建筑、东方艺术的不如人,想浩大的中国,泱泱五千年的文明史,为何没有一个半个像高迪这样的人和半座、十分之一座神圣家族教廷这样的建筑物。而你不把自己当成游人看,而当成一个精神恍惚者,当成一个对生命的意义彻底沮丧或对其意义终于顿开升华者,你走在人群里,听不到一句游人的议论与感叹,你只能听到教堂与时间在反反复复地说:“人活着是因为教堂存在而活着。教堂存在是因为世界上有神圣家族这样的教堂而存在。”

可是我,虽然听到了教堂、时间和生命的对话声,却只是对那声音半嘲半讽地笑了笑,没有走进教堂的内部就走了。我不打算爬上教堂跳死在巴塞罗那这个城市里,也不打算让我的心和教堂有什么交流与对话。中国人不善把心门打开让上帝走进去,而更善把心门关起来,把神和上帝关在门外边。

我就属于那样的人。

我只在神圣家族教堂感受了高迪的现代设计对流动和金钱的贪求与欲望。高迪在建筑设计中,最大的愿望是想把水流直直地竖在天空里。其中对哥特式和伊斯兰风格、复兴和罗马式、拜占庭和巴洛克的借鉴,只不过都是他竖在天空的河流岸边的石头与沙灰。从神圣家族教堂到高迪设计的古埃尔宫和古埃尔公园,再到多曼尼克·伊·蒙达内尔和卡达法尔克的建筑处,用一天的时间,我终于听到了天空中流动着的建筑的水,而自己只是那竖起的流水下的一根腐木或柱子。随后再踏着黄昏的落日和虽秋依绿的街巷中的树影,打车到了哥特区,步行到位于兰布拉大街东部的哥特广场,穿过那些狭窄而曲折的街道和这个城市黄金时期留下的宏伟大厦和纪念碑,有意无意地绕过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时留下的场馆和纪念物,到海滩边上时,我看到了令人忧伤而动人的一幕了。太阳就要落去时,在碧蓝辽远的海面上,海水如金汤般荡动起伏着,沙滩上闲散的游客横躺竖卧,仿佛所有的人共居在一张漫无边际的床铺上。那床铺上的巨大褥单是无瑕无污的沙滩的浅白浅黄色。在海滩的岸边上,连为一排的酒吧,把咖啡色的音乐和带着浓烈音乐韵味的咖啡香,排山倒海,又步步为营、有序有列地推到海滩和酒吧屋前长长的木条镶制的路道上,使那条宽敞悠长的木道,五线谱一样流动而诗意。就在这木道上,有一群孩子背着书包、戴着巴塞罗那的时尚风帽,踏着旱冰鞋,风驰电掣滑过来,又电驰风掣地滑过去。他们无忧无虑,旁若无人,从他们身上抖落的绛红色一团一堆的快乐,像在晨时迎着太阳起飞的鸟群和落日中翔动在海面的鸥。

我想起我那已经将近八岁的女儿了。两个月前我还给她买过一双童用旱冰鞋,还曾带着她在公司门前教她滑旱冰。可现在,那双旱冰鞋被扔在我家那已经成为他人房舍的杂物间,像谁家不穿的鞋子扔在垃圾箱里样。望着那一群耳朵里塞着音乐耳机,脚踏旱冰鞋飞翔在海滩边的异国的男女孩子们,我很想去摸摸他们的头,摸摸他们的脸,问一问他们都听的是什么音乐,什么最流行,是不是像中国孩子们都共同崇拜一个台湾偶像歌手样,他们也崇拜一个西班牙或者欧洲的流行音乐家,永远把偶像的声音,视为是上帝对自己的耳语而不愿把耳塞从耳孔拿下来。

我真的想去摸摸他们脸。可我手在口袋摸到的是宾馆工作人员推销给我的一张去看斗牛的入场券。

我有很多理由不去看斗牛,哪怕那个塞给我斗牛票的印裔服务员连续三次说,到了西班牙,不看斗牛和弗拉门戈舞,就等于你没真正到过西班牙的夸张的推销语。可当我想到在死前空余的时间里,其实干什么和不干什么对我都是一样时,我把那张涨了价的门票接到手里了。因为斗牛是在巴塞罗那和马德里之间的萨拉戈萨小城里。因为萨拉戈萨正值他们的皮拉尔节——专门向圣母玛利亚的献花日。因为看到面前飞翔的孩子总让我想到我再也见不到的女儿时,我起身从一家酒吧屋里出来了。坐在不见忧愁的海滩边,品着咖啡望着无际的海面和情侣的生活,与我已经格格不入了。

我回了宾馆去。在客房取出女儿的照片呆呆望了一会儿,因着时差我趴在沙发背上睡着了,醒来时,脸上竟挂有两行泪。剩余的夜时我不知该干什么,就在屋里百无聊赖到天亮,之后便退房到了巴塞罗那火车站,乘高速列车去往萨拉戈萨小城了。

两个小时后,那个小城如期而至到了我面前。走进小城里,迎面而来的是我对中国新疆的印记和留忆。也是那样辽阔无边的疆域和荒感,也是那样时时而起的风吹与透蓝的天。荒漠中的树都因风而成团圆状,建筑也都是土黄色。可这毕竟是西班牙的萨拉戈萨城,而不是中国新疆的边域里。新疆边域时时有风,那风里塞满了石粒、沙土和尖利的刺耳声。萨拉戈萨日日也有风,那风却清净无杂,如流过来的水。新疆干旱酷烈,而萨拉戈萨的城里却有一条巨大纯净的河。西班牙人认为这个小城缺水而干旱,而在我看来,这个小城的水源多到了可以让小城漂浮在一面人造大湖里。走进城里,空气是湿润的,人情是湿暖的,世界在怡静中如同中国乌托邦中的桃花源。事情如推销给我入场券的中年妇女的诚实一模样,城里果然在举行盛大欢狂的皮拉尔节。从乡村赶来参加节日的西班牙人,无论男女老幼,皆手持鲜花,穿着他们的舞裙或各式盛装。街头上到处是背着自酿酒囊的汉子和小伙儿,到处都是正在接吻拥抱的小伙儿和姑娘。你走在街的这一边,而那边接吻的艳响会鸟语花香的啁啁啾啾传过来。你在吻声四溢中走过去,让鲜花的香味水泄不通寺围着你,一扭头,便看到人群潮去的教堂广场上,巨大无比的鲜花堆,架起来似乎耸在云里边,仿佛圣母会到那鲜花高到山峰时,而踏花走进人间里,和人们谈话与歌唱,说闲与踏舞。

我没有随着献花的人群到那鲜花广场上。我沿着这小城的河流从城的这端到了那端去,吃了一些当地的烤肉后,又从那端踏着街巷到了斗牛场。建在教堂不远处的斗牛场,大约是完整无缺的上世纪的建筑物,据说可以容纳三万人。待我依时进去时,那些对斗牛热衷到疯狂的西班牙人和部分的游客观众们,已经急不可耐地焦虑在了席位上,如同一场足球决赛推迟了运动员的入场时,让观众纷纷地吹着口哨看手表。然而这场让人等待的斗牛是如期开始的,在下午三点整,观众们在黄亮的灯光中,也在斗牛场上铺满细碎黄沙的色泽映射里,待那鼓噪激越的斗牛音乐响起后,嘹亮的喧哗顿时消然了,安静如一场暴雨息后等着日出的乡村样。穿了裹身服饰的几个斗牛士的助手便首先走出来,做了他们惯例的动作和表演,红白色的斗牛就从入口处被赶进来了。不消说,斗牛不是中国的耕牛和奶牛,暴烈急躁是它的秉性。我们不知道斗牛为何会对红色那么警觉和厌恶,一见到红布就要冲过去,宛若一个真正的士兵见了血就会忘记生死样。它的忌讳和仇敌,就是偌大场地中四处飘舞的红。如果让一个陌生而善于思考的人去了解喂养斗牛的经过与缘由,我想一定会发现喂养斗牛的过程是充满着许多阴谋和算计,方才让一个无辜的牛犊变成了彪悍的斗牛的。它一出生就被安排了被斗牛士刺杀的命运和陷阱。主人对它一切的好,其实都是为了未来的利益和斗牛场上观众的喝彩和笑声。而它的成长和驯悍,表面是为了对死的反抗和争斗,其实这一切,都被人类的恶习与阴谋笼罩着。斗牛士和观众达成的共识是并不给它一场真正的斗,而是给它斗的表演和假象,以满足人们意识中,本就好斗和对胜利渴望的恶念与虚荣。所以,从斗牛入场的那一刻,它就在用狂奔的方式沿着一条人类阴谋的道路向前冲去。让它在斗牛场上迎着红布的方向冲向东,冲向西,跑得气喘吁吁时,再无情地在它的背上刺上两支木柄剑,使它黏稠殷红的血浆汩汩地从剑口冒出来,流过背脊淌在沙地上。表面看,这是用血来激怒它的斗志和魂灵,使它更用生命的力气去战斗,而其实,是让它生命的力量从血口释放掉,待斗牛士出场时,它只还空有战斗的愿望而缺少战斗的意志与力量。

我们无从知道在斗牛的一生中,它要遭遇多少人类的阴谋与伎俩,但它至几岁的壮年时,待从郊外的牧场被汽车拉进城里的斗牛场,它每向前一步,都会必须、必然地踏进它的主人给它预设的陷阱里。这是一生都踏着陷阱向前的勇者和勇士。待它背上的鲜血梅花点点地在沙场洒下一线一遍时,那位着装华丽,以舞步为勇气的斗牛士终于出场了。

掌声雷雨般落在斗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