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燃起篝火,柴虎的嘴唇有些发紫,汗珠也密起来。
“一会儿暖和了,你会感觉好点儿的。”
柴虎皱了皱眉,说:“心跳得有点儿快,别的……都还好。”
我伸手握住他的胳膊。
“脉搏121。高压110。低压59。”
“没事,不用管我。”他说着闭上了眼睛。
我把帐篷的边缘用重物压实,以免寒气漏进来。
“今天的经幡你看见了吗?”我对柴虎说。
“7200米那儿的?”
“对。”我接着说,“下面有标尺,标尺旁有块石碑,碑上……”
“碑上都是死在这里的人的名单。”
我点了点头。柴虎睁开眼睛,两眼凝视着帐篷的顶端,仿佛要把它看穿似的。
“那些人都不想死,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最后会死在这雪山上……傻了吧唧的家伙们……”
“可是他们死得其所,或许这就是人生的意义。”我说。
“意义!?”柴虎半坐了起来,“我看是可怜的虚荣吧。”
“那你登顶过那么多次,都没有意义吗?”我问。
柴虎冷笑着说:“‘意义’对我来说已经死了。”
“我不信。”
柴虎剧烈地咳嗽起来,过了好一会儿,终于把不适的感觉压住了。
“ST02,你记住。”柴虎一本正经地说,“有些人活着为了虚无缥缈的东西。可我活着就是为了自己。之前我登珠峰,只因为‘它在那儿’,我要做的就是征服它。你听明白了?”
“那这次呢?”
柴虎迟疑了一下,瞪着我说:“你今天话很多。”
他显然是在嘴硬,可我默不作声。他把防风衣卷了卷,塞到枕头底下,重新躺好。
4
第53天,珠穆朗玛峰北坡,海拔8517米
受到山间气流的影响,从昨晚开始,北坡出现强降雪天气,通往峰顶的所有道路都被覆盖上了将近60公分的雪。零下50度的低温导致雪刚落到地面就结成了冰。我的左腿轴承被冻住,传动装置完全失灵,它现在就像一根冰棍在支撑着我。
柴虎在前面艰难地挪动。冰凌和风化石像利刃一样跌脚绊手,每爬一步就会滑退半步,两个多小时才行进了不到一公里。然而他时不时转过身,催促我跟上他的脚步。
“你跟不上就会死的!”他在风雪中大声喊着。
“机器人死不了。”风淹没了我的声音。
他已经超过八个小时滴水未进了,持续的高山反应让他看上去像是在打摆子,可他依然坚定地向前走着。我真搞不懂,总觉得他才是机器人。
我们此时已经进入了黑云层的内部,四周一片灰蒙蒙的,就连雪花也是灰色的。这感觉不像是黑夜,也不像沙尘暴,倒更像是黎明前那种连绵不绝的苍茫。
“或许创世之初就是这种状态吧……”我心里想着,这种混沌包裹着我们,包裹着整个珠穆朗玛峰。
我抬头望去,依然看不到峰顶。
忽然,前面的柴虎猛地挺直了身子,随后像一扇门板那样直挺挺倒了下去。我见状,连忙丢开行囊爬向他。
“怎么样?”我左手托起柴虎的头。因为缺氧,他的脸色紫青,嘴唇又肿又涨。
“不太……好……”他的嘴翕动着,气息很微弱。
我摸了一下他的胳膊,滚烫——传感器显示他的脉搏竟然达到210!
“下山吧。”我冷静地说。
柴虎眼神已经迷离,但他还是摇了摇头。
“不……”
“距离峰顶还有440米。”我说。
“扶我上去,我可以的……”
“你到不了的。”
柴虎喘着粗气,肺部发出金属般的鸣音。
“你……”他突然握住我的手,力道相当大。
“你自己……上去。”
“登顶对我没有意义。”我冷静地说,“我要护送你下山。”
“不!!”他用力睁开双眼,望着我,“我的意义……就是你的!”
“什么?”我明显感觉到他的脉搏剧烈跳动,连同我手臂上的机械马达“笃笃”地共振着。
“人类已经上百年……没见到……日出了……”他用力吸了口气,“你去……告诉他们……”
“可我是机器人。”
柴虎伸手拍了拍我的金属胸膛,说:“你有的。”
说完,他脑袋一沉,闭上了眼睛。只是他的手依然死死地攥着我。
5
珠穆朗玛峰峰顶,海拔8851.27米
我从未在高山上看过日出,也不理解日出对于人们的意义是什么。只是现在,我已然站在了峰顶。持续百年的黑云被我稳稳地踏在脚下,天空像一汪清水那么蓝。
我调试好了无线电广播频率,把电池的输出功率加到最大,以保证它能够在全频段上进行广播。
我略微思考了一下,然后开始广播:
“2185年9月15日08:25AM,北纬27°59′17″,东经86°55′31″,珠穆朗玛峰峰顶。我是登山队员‘姜’,我郑重声明:此刻太阳正从东方升起。重复,我是登山队员‘姜’,我郑重声明:此刻太阳正从东方升起。人类再次沐浴在阳光中,人类再次沐浴在阳光中!”
说着,我打开金属胸腔,露出了我的心脏。它沐浴在黎明的阳光中,像金子一般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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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之香
文/赵海虹
车颠了一下,世钧从睡梦中醒来。“灰狗”客车正在宽阔的北美道路上行驶,他一时恍惚了,我到底是在做什么?
窗外是一望无尽的蓝天白云,白云下辽阔的落基山脉连绵起伏。而近旁,低矮而宽阔的寻常建筑在道路两边退去迎来,像是车轮噪音的另一种图像伴音。
“你到哪儿了?”左手腕上的表亮了,跳出佳媛的信息,“最迟两点,我们必须出发了!”
世钧重重地吐了一口气,仰头靠上座椅背,右手伸进随身的腰包,掏出一只透明的黄色玻璃瓶。水晶打磨的玲珑瓶体里荡漾着十毫升清澈的液体,他看着看着,感到腋下又开始隐隐作痛。
“值得吗?”他问自己。
曾经的激情与勇敢支撑着他熬过了这三个月的日日夜夜,做下这件看似荒唐的事情。他——一个追爱的青年,飞到大洋彼岸来抢新娘了。
可是此时此刻,窗外平淡的风景突然令他怀疑自己,从中国到加拿大,从北京到卡尔加里,真的是爱情让我如此投入,还是我被追爱的自己感动,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望着身边的旅伴,一张张疲惫的面孔,奔向各自的目的地,他突然明白,自己如此努力还是为了证明自己。“我在犯傻!”他脱口而出。
表又亮了,声音响起:“我只能帮你这么多了!你到底什么时候到?”佳媛的信息跟着一张怒气冲冲的脸。她是在替他着急。
世钧把水晶瓶凑近鼻翼,深深一吸。这是给曼桢的礼物,现在自己却更需要它。于是刹那间,大脑皮层存储气味的序列被激活,时间回溯了三年,回到那个充满雨夜潮湿气息的春天。
“我不怪你。”曼桢轻声说。步履匆匆的旅客从她身后穿过,携着或大或小的行李登上火车。
世钧想说点儿什么,但吐字突然变得那么艰难。他想问如何才能留住你,但又知道说什么其实都没有用。
世界各地的火车站台都有一种特殊的气味,沿线旅人便溺的气息在轨道上淡淡散开,与铁轨经车轮高速摩擦后产生的金属气味结合在一起。此时此刻,潮湿的雨雾将所有的不快酿得更加浓重。曼桢轻轻将头靠在他肩上,用力抱了他一下,这拥抱让他感到自己面对命运时的无力。她颈后微微敞开的领口透出一丝熟悉的甜美气息,和这难堪的背景气息混杂在一起,无比深刻地嵌入了他的记忆图书馆。
当火车远去,他留在站台上,又成了这座广漠城市中一颗无足轻重的沙粒。
这一段回忆的痛苦是如此锋利,远远超过他自己的预期。甚至比当时当刻的感觉还要强烈五倍、十倍!
自己不存在了。证明自己也失去了意义。
当他头一眼看到“记忆香水”这个名字时,可没想过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记忆香水”是一家小店的招牌。那天他偶然路过一条小街,发现这么个奇怪的小店。刚刚得知曼桢订婚的消息,他的步子有些踉跄,差点儿绊倒在马路沿上。一抬头,一个男人的背影映入眼帘,那身影真是落寞,关门上锁的声音带着金属的铿锵,世钧鬼使神差地上前一步,读出男子头顶的店名:记忆香水。
男子回过身来,这是一位身材颀长的清秀男子,长眉细目,却意外地有一个棱角分明的下颌。他对着一脸好奇的世钧说:“别看了,关门了。”
“这是家什么店?”世钧还是忍不住追问,“你卖的是记忆还是香水?”
“是记忆也是香水。”男子回答。他瞥了世钧一眼,或许发现世钧的状态有异,迟疑了一下,说,“看你心情也不太好,正好我的店关张,要不一起去隔壁喝一杯?”
但隔壁的酒吧还没开门,两人就结伴去了街对角的咖啡店。
咖啡因似乎帮助他们释放了各自的坏情绪,世钧觉得从里到外都暖和了起来。
有时对着陌生人反而更容易敞开胸臆,世钧将自己和曼桢的故事和盘托出。
“不是有这种说法吗——初恋都是用来陪练的。”世钧自嘲地一笑,心中的郁结却怎么也化不开,堵在胸口说不出的难受。
“你们也不容易啊,中学、大学同学,毕业了一起留北京,之后异国恋,半辈子都给了一份感情。”男子感慨地问,“你真的就这么算了?”
“我还能怎么办?”世钧仰头干笑了两声,“其实我哪有你说的那么伟大。我们毕业那年,她留在北京继续考研,我如果能找个稳定的工作,她也许就不会那么没有安全感。”
世钧还记得那个夏天的傍晚,曼桢来接他下班,两人手拉着手一起去超市买了菜和鱼,又在白洋淀的专柜买了荷叶与荷花。北京夏天的夜晚凉爽清透,护城河边有人在放风筝,却是带着灯火的风筝,摇摇摆摆地升得很高很高,变成明亮的星星。
他们见过孔明灯,却没有见过这样能放飞的星星。两人依偎着看了很久,荷花略带粉气的香味混合着夏季河流旁的水气,让人心里发软。
那一刻,曼桢对他说:“世钧,你就在现在的公司好好干,别再跳槽了,我也争取今年考研成功,然后我们一起在这儿把根扎下来,天天过这样的日子,好吗?”
“好啊。”当他脱口而出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无法完成的承诺。他总是在寻找,越来越焦灼。随着经济压力的增加,他几乎一有更高的薪酬就跳槽,十个月里换了四个公司,直到曼桢提出要回杭州去,“别让我成为你的负担,没有我你可以住职工宿舍,至少能把房租省下来。”
他无言以对。这是事实,虽然坚硬到难以下咽。送她去火车站时,他就预感到这次分别会很漫长,火车站略带便溺味的空气令他心气郁结,即使在拥抱的那个珍贵时刻,他也没能说出心里的话:“请你留下来。”
“倘使要根据你对我讲的故事来制作记忆香水,难度会非常高。首先,要在十年跨度的感情经历中,找到一些有明确嗅觉信号的时间点,从中找出对你们两人都同样重要的情感记忆,还要让它们成为同一款香水的前味、中味和后味。这对前期设计、制作工艺和原材料都有相当高的挑战。做这样一瓶香水,至少需要三个月,成本也了不得,大约需要——”他想了想,报出一个夸张的数字。
“怎么可能?”世钧吓了一跳。
“看吧,这就是本店关门大吉的原因。”男子深深点头,不失时机地优雅一笑。
“可到底什么是记忆香水?香水又怎么可能和记忆有关系?”世钧被他勾起了浓浓的好奇心。
“这个说来话长。”男子仰天吐了一口长气,“你有耐心听故事吗?”
三十年前,左晓天三岁,活泼可爱。他的父母是工作繁忙的业务骨干,在各自的领域里都有建树。母亲在生晓天的前两年曾经离职,之后当了两年全职妈妈,晓天上托班时她又回到工作岗位,做回了她的拼命三娘。晓天三岁时刚从托班升上小班,开始变得很淘气,每天都有释放不完的力比多。保姆阿姨每天接他放学后,他都闹着要去隔壁的公园看金鱼。
一个初冬的下午,阳光和暖,他在公园里被别人抱走,然后被拐卖到一千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新的环境、新的家庭、新的父母都让他难以适应。但他是个孩子,有屈从于环境的需要,人类大脑在进化的旅程中为我们留下了足够的能力来应对这样的必须,于是新的认知覆盖了旧的记忆,海量叠加的信息使他生命前三年的一切被深深掩埋,成为他潜意识里不愿记起的秘密。
“为什么不愿想起来?”世钧忍不住打断他,“你难道不想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吗?”
“身为小孩,我没有能力改变外部世界,只有接受。既然无法回到过去,任何与过去有关的蛛丝马迹只能徒然增加痛苦。也许年龄再大一些,到了十几岁,我会产生寻找自我真相的冲动,但在三四岁时,我不可能这样。我会非常害怕,而且三岁拥有的记忆本来就十分稀薄,所以当七岁那年,我被解救回家时,已经完全认不出我的亲生父母了。”
眼前这一对男女叫着一个陌生的名字把他搂在怀里,“天天,天天。”左晓天别扭地掉转头,尽可能避开他们糊满泪水的脸。
“我是妈妈呀!”
“我是你爸爸!”
“我叫于贵贵,你们不是我爸妈!”他挣扎着抽出手来在他们脸上、身上拍打,“我要我妈!我要我亲妈!”
那个又哭又笑的女人突然没有了表情,她用力扭转他的脸,和自己面面相对,“你看看!好好看看!天天你再看看!”
“我不看!我不看!我讨厌你!你不是我妈!你还我妈妈!”他一脸倔强地昂起头,他不再是个三岁的孩子,他不再善于屈服,他只记得善待自己的养父养母。
女人扬起手,气愤得想抽他耳光,然而举起的手颤抖许久,终于没有落下。她合上双眼,泪珠又一次滚落,“这不能怪你,妈妈不怪你。”
晓天的生父站在她身边,铁青的脸上露出一丝隐忍之色。因为孩子被拐的家庭灾难,两人原已反目成仇,两年前就离婚了。
“然后呢?他们又复合了?”世钧一时忘记了自己的不幸,关心起这对夫妇的命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