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袍哥组织中的人物,几乎涵盖了江湖中所有人物,袍哥的活动,几乎涵盖了所有江湖勾当,可以说是一个十足的江湖组织。而这些江湖人物,除僧、道、隶、卒、戏、解、幻、听几种外,其余多属诈骗一类。同时袍哥与其他贩毒、赌博等社会群体及江湖组织有极大的共通性和交叉性,这就使其具有了边缘性、失语性和复杂性。由于这些社会群体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被主流社会充分边缘化了,属于失语一族,没有发布其声音的地方,自己极少留下可靠的文字资料。某些荼毒生灵的活动被群众抵抗,反抗政府的隐蔽性行为,更为政府所禁绝。正是由于袍哥组织的边缘性、隐蔽性,带来其历史资料的匮乏性、零散性、断续性、可疑性。对于这些历史事件的记载,或源于官方报告,或来自社会传闻,或得于文人渲染,夸大其辞、隐约其辞、含混其辞、以是为非,像《海底》那样的第一手资料实在是凤毛麟角。
第三,山堂或公口的独立性。袍哥组织不像别的帮会组织那样,有一个从上到下的层级关系,每个袍哥组织都是相对独立的组织,互不统属,按照“仁、义、礼、智、信”和“威、德、福、智、宣”,自行开设山堂或公口,聚集势力,不存在行政或经济上的从属关系,各袍哥组织之间是一种平行的即“横”的关系,这点同青帮的区别就特别明显(青帮是一个纵的组织,按班辈分前辈后辈。参加青帮拜师如父,收徒如子,师徒如父子,兄弟如手足,完全如同家庭的组织)。正因为公口的独立性,才存在袍哥组织之间相互争夺地盘、抢夺利益的纠纷甚至厮杀。
辛亥革命后,袍哥组织公开,袍哥组织之间有了一定程度的兼并整合,四川大邑的“公益促进社”就是由安仁的五个袍哥公口合并而成的袍哥总社,成为联络、争取、团结其他袍哥公口的总机关,由于刘文辉、刘文彩兄弟的大力支持,“公益促进社”异军突起,成为拥有支分社三百六十多个,十万兄弟伙,一万多条枪的40年代川西农村实力雄厚的袍哥组织。雅安“荥宾合”更是“袍哥组织中的托拉斯,其成员包罗万象,大多数为军政要员:上至将官,下至士兵,九流三教,都可加入;原有仁、义、礼各旗的袍哥都可个别参加,也可全社集体参加……荥宾合社成立后,天全原有各袍哥组织一律加入荥宾合,各区、乡、镇以人数多寡,分别设立支、分社;除荥宾合外,全县别无公口。”而成都大汉军政府都督尹昌衡自立“大汉公”,自任龙头大爷,欲收编成都的袍哥组织,城内的许多袍哥公口加入“大汉公”,被时人称为“哥老政府”但是,由于袍哥组织的具体情况,联合都是暂时的、局部的,而总体上仍保留了相对的独立性。
第四,组织的半公开性。由于袍哥从一开始就具有反清复明的性质,必然遭到清朝统治者的镇压,早期所从事的活动只能是秘密的,即使家人也不能知道。组织内部使用隐语暗号,对外联络上,也是使用公片宝扎等不为局外人所完全明了的证明物。但由于四川当时地广人稀,山高路远,统治者的治辖权有限,加上袍哥的群众基础好,袍哥组织一般都是处于半公开状态。由于袍哥在辛亥革命时期为推翻清朝统治发挥了积极作用,辛亥革命后袍哥活动基本上是公开进行的,但有些杀人越货的活动仍见不得天,始终处于半秘密状态。民国时期,袍哥势力渗透到军政各界,给统治秩序带来不利影响,各级政府也想禁止袍哥活动,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第五,参与的广泛性(即群众性)。袍哥在前期由于带有反清的性质,遭到清政府的严厉镇压,其活动基本处于秘密状态。太平天国与李蓝起义失败之后,社会更加动荡,四川的袍哥数量有了高速发展,不仅有无业游民、贫苦大众,还有各地的地方势力、军营官兵也纷纷参加,主持码头。无钱无势者当袍哥(四川方言中通称为“嗨袍哥”)是为了求得结援互助,有钱有势者当袍哥是为了控制地方,培植羽翼,更大程度上发展或保护自己的利益。在这种风潮之下,不嗨袍哥就很难在社会上立足。“袍哥能结万人缘”,“上齐红顶子,下齐讨口子(四川方言,即乞丐)”等民谚,说明袍哥的影响有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清道光年间,在湘军、楚军等军营中发展更快,亦如左宗棠所说:“自顷啯噜变成哥老会匪,军营传染殆遍”作为我国秘密社会两大系统(即会党与教门)中的哥老会,在清代的四川曾经是少部分人的秘密组织,可辛亥革命之后,袍哥组织成为民国的开国功臣之一,危险不复存在,利益却显而易见,因此,大多数成年男性都直接加入或间接受其控制。
第六,主体地位的边缘性,主要表现在亦盗亦侠。清水袍哥有更多的侠义意味,锄强扶弱,锄暴安良,打富济贫都体现了尚侠的一面。而浑水袍哥则带有较强的匪性,欺行霸市,鱼肉乡里,图财害命则更多地表现了强盗的本性。民国年间,由于袍哥公口迅速发展,僧多粥少,利益显而易见少了,为了生存和发展,于是乡镇上的袍哥组织多参与抢劫,变成了浑水袍哥。正因为其主体地位的边缘性,决定其在辛亥革命前是革命的力量,民国成立后则成了破坏性的力量。
第七,“信”、“义”为其核心价值观念。袍哥在其仪式、隐语暗号、流行数字、誓词及其行为规则等方面都体现着“信”、“义”。信、义是袍哥存在的基础。作为江湖组织,无政治的隶属机构,更无法律的约束关系,如何相互联系共同完成大业?他们便从孟子、曾子的言行中找到了依据,“人无信则不立”,“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有了“信”、“义”,散处五湖四海的江湖中人便可相互依托成为一个整体。
第三节 写作《四川袍哥史》的意义和价值
由于袍哥是一种民间社会组织,各地的袍哥又相对独立,其史迹零散而模糊,多由传说而来,各地史书和方志的记载也只是片言只语,因而袍哥的历史特别是早期的历史显得扑朔迷离,学术界也众口莫一,且有不少失真之处。袍哥现象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一幕重大历史,是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四川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迄今为止,没有一部正式出版的完整的袍哥史,这很不正常。袍哥作为已经消失了的特定的社会历史现象,其产生、发展和消亡都有其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作为一部专门史,首先要从还历史本来面目的角度,对袍哥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揭示,探索其历史必然性,并在流变和比较中区分“袍哥会”与“汉留”、“洪门”、“天地会”等的异同,除了详尽地占有现存的零散史料和研究文章外,笔者还做了大量的田野考查,让过往的历史烟云能在本书中真实再现。
二是从辩证的角度客观分析研究袍哥这一民间帮会组织在历史上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从官方到民间都习惯性地把袍哥视为晚清民国时期社会肌体上的“毒瘤”,而对其正面作用认识不足,除了少数学者在研究文章中对袍哥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有所涉猎外,对于袍哥会在“四川保路运动”、“护国战争”中的重大贡献大都忽略了,更不用说“红色袍哥”如王伯高、杜重石等人在特殊时期所起的积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影视文学对袍哥题材的炒作,误导了受众对于袍哥的认识,有必要正本清源。
三是从社会学、民俗学、宗教学、心理学的角度揭示这一秘密社会组织民国时期在四川公开化并迅速扩散的原因。同为三大封建帮会之一,民国时期袍哥会在四川的群众基础远远胜于青帮和洪门在南方诸省的群众基础,四川参加袍哥会的人数估计占当时成年男子的一半左右,仅成都地区的公口就有一千余个。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局面,除了四川特定的政治、经济大环境之外,还有更深层次的社会、民俗、心理等原因,本书将对此作深入的分析研究。
四是以古鉴今,从比较学的角度审视袍哥现象对当今社会的影响,并作一些现实的思考。袍哥这一民间帮会组织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已作了历史性的终结,但滋生它的社会文化背景并没有由此而消除,还阴魂不散,并有了新的变种,“黑社会”问题已成当今中国社会的一个敏感话题。本书将对此进行分析探讨,给研究者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