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论美国的民主(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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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须研究各州的过去(5)

有时候,中央集权的政府在迫不得已时,也会试着向公民求助,但它却对公民这么说道:“你们必须依照我的指示行事,我让你们做多少你们就得做多少,并且做得要和我指示的丝毫不差。你们只需考虑那些细小的末节,不要妄想去指挥整体。你们要老老实实、不闻不问地工作,等结果出来再评议我的所作所为。”面对这样的语气、这样的条件,人们怎会愿意帮助它呢!人们希望行动自由,肯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人们宁愿呆在那里不动,也不肯盲目地走向不可知的去处。

我承认,我为美国没有那种每天指导我们每个法国人生活的统一制度而感到遗憾。

有时候会碰到一些证明社会冷漠的实例,有时候也会见到一些似乎与身边的文明完全相抵触的污点。

有些有益事业需要不断关注并严格执行,但是却在中途终止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和在其他国家一样,在美国,人民的行动有时也是一时兴起和突发的冲动。

欧洲人已经习惯了遇事就可以找到一位几乎能处理一切事务的官员,因此很难实行美国那种复杂的乡镇行政制度。可以说,在美国,那些能够让人民生活安适的公安细则是被忽略了的;但和其他国家一样,社会对人民的主要保障还是应有尽有的。和欧洲相比,美国各州行使的权力没有那么条理分明和富有教育指导作用,但是却比欧洲的大百倍。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让它的人民对社会福利做出这么大的贡献。我还没见过有哪个民族能创立这么多的学校,其建立的教堂又这么符合居民的需要,其修筑的公路又保养得这么好。所以,没必要到美国去找表面上的一致性和持久性,也不必去找对细节的周详安排以及行政手续的完备规定[127];我们在那儿看见的,是一个些许有点粗犷,然而却充满力量的权力机关,一幅经常发生意外,然而却充满活力与进取精神的生活图景。

假若让我说的话,我觉得美国的乡镇与县由远离它们并被它们看作异己的中央政权管理,将比由它们从当地选举出的官员管理要更有效。假若让我判断的话,我认为美国的行政集中在一个人手上时,美国会被治理得更安全,美国的社会资源也会被利用得更为合理。虽然美国人从地方分权的制度中得到了政治好处,但是我依旧提倡采用与之相反的制度。

即便有一个固定的权威政府,它能保证我的享乐不受干扰,可为我排除在前进道路上遇到的所有危险,不让我为此操心,但是这个照顾得我无微不至的政府,若成为了我的自由与生命的专制主人,一手包揽整个社会的活动与生活,以致当它有气无力时周围的一切也得跟着有气无力,当它睡觉时周围的一切也得跟着睡觉,当它死去时周围的一切也得跟着陪葬,那它对我又有什么好处可言呢?

一些欧洲国家,其居民觉得自己是外来的移民,因而一点也不关心当地的命运。他们从不关注国内发生的重大变化,甚至连变化是如何发生的也不知道,只知道发生了变化,或者只是偶尔听到他人在讲某件事而已。更有甚者,他们对自己村庄的遭遇、街道的治安以及教堂教士的处境都漠不关心。他们觉得,所有事情都和他们无关,应当由被他们称为政府的强大的第三者来管理。他们觉得自己仅仅只是作为拥有受益权的人来享用他们所拥有的财产,除此之外,他们既没有占有这些财产的念头,也没有任何改善它的想法。这种对自己漠不关心的态度,已经发展到令人咋舌的地步,比如当他们自身或子女的安全受到威胁时,他们不但不去努力排除这种威胁,反而眼巴巴地等着全国的救助。这种人尽管愿意彻底放弃自己的自由意志,但这绝不代表他们比其他人更顺从。的确,他们能服从于一个小军官的任意摆布,但是当军队撤退以后,他们又会撒野、触犯法纪。可见,他们将永远在奴性与任性之间摇摆不定。

当一个国家沦落到这步田地时,它就必须改善自己的法律和民情,否则就会走向毁灭,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其公共道德的源泉已然枯竭,尽管它还有百姓,但已经没有了公民。

我觉得这样的国家正等着外国来征服。倘若它还未从世界舞台上消失,那仅仅只是因为其周边的国家与它类似甚至还不如它,它尚存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爱国本能,或者一种对往日声望的盲目自豪,或者一种对昔日荣誉的模糊记忆,然而事实上,这些东西毫无用处,只能让它在受压迫的时候产生自我保留的冲动。

倘若想用某些民族曾为保卫国家做过巨大贡献这一事实来证明他们是爱国的,那也是不正确的,因为一旦深入研究,你就会发现宗教几乎一直是他们的精神动力。

在他们眼里,国家的长存、光荣以及昌盛都归属于神圣的教义,保卫祖国就相当于保卫圣城,而他们都是圣城的公民。

土耳其人从不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但只要他们觉得苏丹们的胜利就是穆罕默德教的胜利,他们就乐意完成一些艰巨困难的任务。如今,这个宗教日趋式微,只有专制制度还留在那里,但他们自身也正在衰败。

孟德斯鸠认为专制制度有其独特的威力,并认为这是它自身造就的荣誉,然而我觉得它没有资格享有这个荣誉。专制制度,一切全都要靠自己,不可能持久。只要你仔细研究,你就会发现让专制政府长期兴盛的是宗教,而不是其威吓力量。

不论你如何寻找,除了人们意志的自由联合外,你再也不可能在人们中间寻找到真正强大的力量。而且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爱国主义或者宗教可以让全体公民持久地向同一个目标迈进。

法律不能重燃已熄灭的信仰,但可以让人们关心自己国家的命运。法律可以唤醒并指导人们内心时隐时现的爱国本能,而在将这种爱国本能和思想、激情、日常习惯结合起来时,它就会成为一种自觉、持久的情感。千万不要说唤醒这种本能为时已晚,因为国家不会像人一样迅速衰败。每一代人在出生时,都是以即将掌握国家立法工作的新人形象出现的。

我最敬佩美国的地方,不是其地方分权的行政效果,而是地方分权所带来的政治效果。在美国各地,人人都能感受到祖国的存在。从每个乡镇到整个美国,祖国是所有人关心的对象。居民就像关心自己的利益一样关心国家的每一项利益。他们为国家的光荣而感到自豪,赞美国家所获得的成就,并且相信自己对国家的成就有所贡献,觉得自己随着国家的兴盛而兴盛,并为能从全国的繁荣昌盛中得到好处而欣慰。他们对国家的感情和对自己家庭的感情相似,而且有一种私欲促使他们去关心州。

欧洲人经常把公职人员看作是政权的代表,而美国人则不同,他们觉得公职人员的职责是行使公民的权利。所以可以说,在美国,绝不是人服从人,而是人服从于正义或法律。

他们对自己往往也有一种有些夸大,但差不多总是有益的看法。他们坚信自己的力量,觉得它可以克服一切。倘若一个人想干一番事业,而且这项事业和社会公益有着直接的关联,他也不会求助于政府。他将计划宣布出来后,便会亲自去执行,或者求助于其他个人的力量,并且努力排除一切障碍。毋庸置疑,其结果通常不如有州政府协助的结果好。然而长远地看,所有私人事业的总成果却远远超出政府可能做出的成果。

因为行政当局只过问民事,所以它既不会招来人们的羡慕,也不会引来人们的反感;但是由于其行动手段有限,所以民众觉得不能光靠它去办理所有事业。

因此,当行政机构行使其职权时,它不会像欧洲那样全凭自己。不用担心公民会不尽义务,因为公众的代表会采取相应措施。相反,每个人都会扶持和帮助行政机构。

个人的奋斗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往往可以完成最集权、最强大的行政当局所不能完成的工作。(I)

我能够列举出很多事实来证明我上面所说的所有内容,这里,我只举一件我最熟悉的事情。

在美国,政府所具有的发现罪行以及追捕罪犯的手段非常少。

美国未设立行政勤务警察,也不知道护照是什么东西。美国的司法警察不如法国的司法警察;检察官的数量很少,而且他们很少主动起诉罪犯;审讯罪犯的时间很短,而且只是口讯。但是我猜想,没有哪个国家的罪犯会像在美国那样易于逮捕。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每个人都觉得提供犯罪的证据以及逮捕罪犯,与自己的利害息息相关。

我在旅美期间,曾亲眼目睹某县居民因县城发生重大案件,而自发组织了一个委员会,以便追捕罪犯将其送交法院惩处。

在欧洲,追捕在逃犯人是官员的事儿,居民只是旁观者;然而在美国,罪犯被看作是人类的公敌,人人群起而攻之。

我觉得对于所有国家来说,地方分权制度都是有益的,尤其对于一个民主的社会来说,地方分权制度更是其最为迫切的需要。

在贵族体制下,只有维持一定程度的秩序,才能永保自由。

因为紊乱给统治阶级带来的损失较大,所以他们尤其关注秩序问题。

可以说,在贵族体制下,人民能避免专制的过度压迫,因为人民常常拥有有组织的力量,以准备随时反抗暴君。

民主政体若没有地方分权制度,就不具备任何抵抗这种灾难的保障。

在小事上都未学会使用民主的民众又怎么会在大事儿上使用民主呢?

一个人人都软弱无权并且未被任何共同利益联合起来的国家,能用什么来抵抗暴政?

所以,那些担心人民造反的人以及害怕政府专制的人,都应当提倡逐步发展地方的自由。

我也肯定,没有哪个国家会比社会民主的国家更易受到行政集权的约束。

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

国家的这种趋势是政府的所有权力,向直接代表人民的唯一权力机构集中,因为除了人民外,再没别的了,而这里所说的人民不过是一大群完全平等的个人。

然而,一旦这个权力机构具有政府的所有属性时,它便会想方设法干涉行政工作的细节,而且日久天长,总能找到下手的机会。我曾在法国亲眼目睹这种情况。

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有两个不应该混淆并且方向完全相反的趋势:一个趋势倾向自由,另一个趋势偏向专制。

在古代的君主政体下,只有国王有权制定法律。然而在君主专权时期,支离破碎的地方分权制度所留下的某些残余仍然隐约可见。这种地方分权制度原本就很不一致,也不够完善,时常显得荒唐可笑。但是在贵族体制下,这种制度有时会变成一种压迫的工具。

法国大革命宣布,它既反对君主政体,也反对地方分权制度。它不分青白,盲目反对过去存在的一切,既反对专制权力,同时又反对能够遏制这种暴政的措施。法国大革命本身既是共和主义的,同时又是中央集权化的。

法国大革命的这种双重性,是专制权力的拥护者最津津乐道的现象。当你目睹他们在保卫行政集权时,你不能说他们是在为专制制度效劳,因为他们会说自己是在保卫大革命的主要成果。(K)如此一来,民众与敌人,也就是自由的公开爱好者与暴政的隐性仆人,便都能够享有人民的权利了。

我曾访问过两个地方自由制度非常发达的国家,也曾倾听过那些争着统治这两个国家的政党的意见。

在美国,我发现有人打算暗地里破坏本国的民主制度;在英国,我看到有人公开反对贵族制度。然而在这两个国家,每个人都认为地方自由是件大好事。

在英、美这两个国家,我发现人们将国家的弊端归咎于很多原因,唯独地方自由未被牵涉其中。

我发现公民们在谈及他们国家的强大与繁荣时,总能说出一大堆原因,而在他们所列举的诸多优点中,地方自由总是排在第一位。

我发现,他们虽然在宗教教义以及政治学说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但是在他们每天看见的,因而可做出正确判断的唯一事实上却能保持意见一致。我的这个发现应该是正确的吧?

只有那种地方自治制度不发达或者根本不实行地方自治制度的国家才会否认这种制度的好处。换言之,只有不熟悉这种制度的人,才会批判这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