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七月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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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巧计断银

大清年间,苏北盐河县码头一派萧条。沿盐河纵横交错的河汊子里,到处都是长势茂密的芦苇,当地人称之为大柴。每年,一到深秋季节,当地百姓们苦于生计,倾家而出,前往盐河滩上砍柴、运柴。官府的衙役们,为储备骡马过冬的草料,也都要收购大量的柴草。

靠近盐河县城的河堤上,还有不少外乡来此地谋生的汉子,他们或三五一伙,或一家老小,临时在河边搭个芦席棚,砍下一年的柴草,就地卖几个钱,就走人。也有一家老小常年盘居在堤边的小席棚里的。那样,他们就喂些鸡鸭放在河边。平时,靠捞渔摸虾养家糊口,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秋后砍柴,能赚到钱物时,就换些油盐粮米,或寄几个血汗钱给远方的亲人们。这便使得盐河滩里的柴草有了争头。

每年,一到砍柴的时候,那些苦等了一年的汉子们,为抢夺地盘,骂爹骂娘的有;大打出手的有;累倒在芦苇地里,或是闹出人命案的也不足为奇!

这一年,又到了秋后砍柴的季节,盐河县新来的县官周逸之,接受以往砍柴时百姓闹事的教训,提前半个月,就在盐河两边的主要砍柴区里,布下了县衙里的人,并让那些衙役们都自备砍柴刀,深入到河边各芦苇地,名誉上是帮助百姓们砍柴、收柴,实则是现场维护秩序,以防砍柴时,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周逸之本人也亲临现场。

一天早晨,周大人一身便装,提一把月牙状的砍柴刀,出现在盐河滩的芦苇地里,没有人看出他就是新来的县官。他与农人家拉家常,与那些砍柴的汉子们,坐在江边的小席棚里喝大碗茶。大约快中午的时候,县衙里忽然来人报案,说城北望河客栈,昨天夜里,发生了一起失窃案。

周大人一听,当时就有些烦!心想:眼下正是砍柴、运柴的大忙季节,这怎么越忙越添乱子呢?他似乎有些不大愿意受理此案,把脸别在一边,静静地望着滩涂上正在热火朝天地砍柴、运柴的人。

那个前来报案的小衙役,可能看出周大人此刻的心思,悄声伏在大老爷的耳边说:被盗者是一个外乡来的客官,大约有三百块“大洋”,一夜之间不翼而飞了。

周大人听到三百块大洋被盗,意识到这不是个小案子,不言不语地弹了弹身上的芦苇枯叶,不声不响地调头走去。

来到城北望河客栈。迎接周大人的是一对老年父妇。男人叫曹大水,土生土长的盐河县人,做小买卖出身,女人看上去要比曹大水年轻些,可她的左眼上长着一朵不大的萝卜花,一双小脚,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挺费劲。听他们老两口子讲,他们店里昨晚来了一个山东穷汉子,住了一夜店,付不起店钱不说,还血口喷人,说他们老俩口偷了他三百块“大洋”。

周大人把视线转移到一旁那个客官身上,小伙子20出头岁,瘦高个儿,虽穿着长衫大褂,可不像是官家那般讲究、派头,若不是戴顶黑礼帽掩盖着他那头篷乱的头发,你很难断出他是个读书人。报出家门后,知道他是山东德州人士,姓李,名少康,为家父一桩公案,米糠里藏着三百块“大洋”,沿盐河南下,前往苏州府想去讨个公道。可昨晚赶到盐河县后,没赶上南下的客船,就近在他曹大水的望河客栈住下,天亮起来,三百块“大洋”和他用来装米糠的木桶,以及木桶上面的十几用来做假象的鸡蛋,全都不翼而飞了。

周大人听他们各执一词的陈述后,轻轻的抚了抚胡须,慢慢在一旁的小竹椅上坐下,猛不丁地问曹大水:“你可见过他的木桶?”

曹大水与他的“萝卜花”女人,立马把头摇成拨浪鼓一样,异口同声地说没有,压根儿都没有的事!

曹大水还指给周大人,说那李少康一脸的苦命相,他全身上下,哪地方能称有三百块“大洋”,纯粹是一派胡言。

李少康可急了,他说昨晚上他喝多了酒,付饭钱时,忘了避人耳目,从米糠里往外摸“大洋”,一定是被他们俩口子看到了,遂起了贪财之心。

“萝卜花”、曹大水俩口子矢口否认,尤其是“萝卜花”,踮着一双小脚,上来就要撕那李少康的嘴。幸亏是一旁的衙役来得快,伸手将她挡了回去。可“萝卜花”一蹦三尺高,且又哭又闹,让周大人一定要为她们做主,千万不能让那个外乡人,坏了他们小店的名声。

这时间,曹大水拿出昨晚李少康吃饭的计账单,说那李少康昨晚的饭钱至今还欠着,他那里有什么米糠里藏“大洋”一说呢?!

周大人接过账单,似乎连看都没看,冲他挥挥手,说:“这阵子江边砍柴、运柴忙忙的,我没闲功夫听你们瞎搅乎,都给我到江边砍柴、收柴去!”说完,周大人指给他身边那个小衙役,让他把他们三个人统统带走。

这在当时,叫做“罚苦力”。一种常见的惩罚嫌疑犯的办法,说得具体点,就是送他们去干苦力活。

“萝卜花”一听,哇地一声哭了!坐在地上抹着泪水说她是冤枉的,还说她一双小脚走不得远路,怎么能到江边去扛大柴?都怪那个外乡来的坏东西呀!他不得好死呀!血口喷人呀!

曹大水一旁求周大人开开恩,说他老伴妇道人家,没出过远门,留她在家看院子望门吧!他一个人愿意干两个人的活。

周大人不同意,并专门安排他们俩口子长途拨涉——拉大柴。

那活儿,不是人干的活,要牛马驾辕,还要不停地扬鞭子,才能从盐河滩的泥地里把柴车拉出来,况且,从盐河边到城里,来回足有20里路,周大人让他们每天至少要拉三趟。

“萝卜花”那受得了这个苦呀,头一趟柴车还没有拉出芦苇地,她就亲爹亲娘地哭上了。好在装车和卸车,不用他们老俩口子管了,周大人安排了专人为他们装车卸车。沿途,对他们管得也不是太严,曹大水心疼“萝卜花”路,一到没有人监视时,就把她抱到柴车上拉着,可遇到上坡就不行了,她“萝卜花”不下来帮助推柴车,那柴车就一步也上不去。

那个山东青年李少康,比曹大水两口子更惨,他原本是白面书生一个,周大人逼他扒鞋子,去河边的烂泥地里扛大柴,那些柴个子,每个都有两、三百斤重,李少康扛到肩上走不了几步,就被压趴在泥地里了!周大人看他扛不动,就逼他抱着柴个子往岸上拖,累得那小子抹着泪水,不停地骂爹骂娘!

原计划,三天“苦力”后,再来定论那三百块“大洋”的是是非非。可没到第二天中午,周大人看双方都累垮了,当即在芦柴地里,把案件的真像给揭开了。

当时,那个李少康正躺在江边的芦柴上,哭着喊着说他不要那三百大洋了,放他回家吧!县衙里来人,把他带到盐河边周大人临时搭起的审讯台前。

周大人坐在砍柴人家的小席棚里,曹大水、“萝卜花”双双跪在他的脚下,齐声高唤:“周大人,我们冤枉呀!”

周大人大吼一声,说:“住口!”随亮出他手中的两枚银亮亮的“大洋”。周大人说:“难道还要我把装银元的木桶给你们拎来吗?嗯!”

曹大水、“萝卜花”一听这话,顿时瘫在地上了。

原来,周大人安排他们拉柴、扛柴是假,车中的柴草里暗设了“耳朵”,偷听他们夫妇说话才是真的。

那曹大水、“萝卜花”拉上柴草后,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时,就相互瞒怨。先是曹大水说“萝卜花”贪财!落得个“罚苦力”的地步,到头来,还不知案子怎样了结?

“萝卜花”确满怀着希望,告诉曹大水,受几天罪怕什么,能得到三百块“大洋”,下半辈子,不用开店,也足够他们老俩口花的啦!

接下来,“萝卜花”还担心那么一木桶“大洋”,藏在她家的坑洞里,周大人会不会派人去翻到可他们老两口压根儿也不会想到,他们说话的时候,柴车上还藏着县衙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