猿猴一步一步进化为原始人,再在凶险的大草原与森林里存活下来,付出了无数的鲜血与汗水,甚至是无数的生命……最终,人取得了第一名的桂冠。
取得胜利必不可少的就是——工具。
有了趁手的家伙,即使是巴掌比人脑袋还大的老虎,人也能斗上一斗。
可要是没了工具,赤手空拳,人就是待宰的羔羊,随便一个稍稍灵活的小动物都能骑在人头上撒泡尿。
霍普金斯当然不会把一只鸡放在眼里,可要是面对五只,十只鸡,三十只鸡,甚至……一百只鸡,结果就会大不一样。
双拳难敌四手,猛虎架不住群狼。他平常认知里一团散沙只知道跑路的家鸡今天竟然知道团结了!
看着那乱中有序、静中有动的斗鸡阵型,霍普金斯一时竟是不敢上前。他只得仗着自己个头大,大眼瞪小眼,敌不动我不动,与鸡展开精神力的对决。
“你在干什么?”
浮兰在后面只负责给斗兽场照明,但比赛一直不开始,让她有些烦躁。
“浮兰姑娘你能不能帮帮我?就用你那神通广大的武器把这些鸡炸掉?”
“不行。”
霍普金斯想要回头展示自己的悲伤,但没胆转过去。没了自己雄狮般目光的压制,天知道这些鸡会不会暴起发难。
一只鸡有一张嘴,两只脚,八个爪尖。一百只鸡就是……他不敢再想下去。
现在唯一需要的就是计划。该如何让这群鸡乱了阵型各自逃命,不顾自己儿女,只顾远离自己,才是霍普金斯要考虑的事。
小时候的他曾经在老家的鸡脚下饱受耻辱,今天他就要报这个血仇。
他准备从那几只扇着翅膀虚张声势的大公鸡身上下手。公鸡才是鸡群中的战士与带队大将,没了公鸡压阵,剩下一堆莺莺燕燕根本成不了气候。右肩经过自己简单的包扎,相信可以胜任与鸡的战斗。
“嘿呦!嘿呦!”
他模仿公鸡,抬起胳膊挥舞着,让自己看起来再大一分。嘴里发出怪叫,装作饿得发疯的食鸡兽。
浮兰轻踩飞枪侧部一个凸起,开启了高分率录像功能。
霍普金斯以S形路线接近鸡群,用醉醺醺的步伐扰乱公鸡花生米大小的脑子,在这些暴龙的后代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能看清它们脖子上一圈圈立起的羽毛。
公鸡们烦躁不安地叫着,瞳仁里满是斗志。炸了毛之后,它们的表观体积大了一倍。
这个男人迅速出手,五指从侧上方发起袭击,目标是一只公鸡的双翅。抓鸡就要抓翅膀,这是乡下人人尽知的经验。
可被大自然重新赋予野性的雄鸡怎能让他如愿?
“嘎啊!!”
被当成目标的那只鸡大叫一声,扇动翅膀,化作一团残影,眨眼间就来到他面前。
霍普金斯吓得闭上眼睛,两手回到防御姿态。
瞬间,鸡叫如暴雨落湖般纷纷响起,无数翅膀扇动的声响传来。光凭耳朵听,仿佛有一万只鸡朝他扑来。
这群该死的鸡!以多欺少、欺软怕硬、毫无绅士风度、不懂得奉献与牺牲的该死的鸡!那些只知道下蛋的母鸡也一定在公鸡的带领下来啃自己几口了!!
它们用尖利的嘴啄着每一处皮肤,有力的翅膀如老到发硬的蒲扇般拍打着,锋利的脚爪把作战服撕得七零八落。他不敢睁眼,生怕没了眼皮的保护,被哪只天选的香凤爪一击致盲。
在雨点般的怒鸡攻势下,他挂彩的次数迅速上升。
人进化到现在早已有了一套完整而灵敏的痛觉系统,任何部位一丁点痛楚都会在毫秒间反馈给大脑。对于迟钝的野兽,受点伤不会影响行动,它们甚至都没有感觉,早已司空见惯。正是如此,它们才能在处处凶险的野外生活。
可对于天生拥有娇嫩皮肤的人来说,一个小裂口都会扰乱心神。
即使是霍普金斯,也不例外。
“啊!啊!!啊啊!!”
如果现实是RPG游戏,那霍普金斯身上就会浮现出一堆“-1”的字样。
如果现在还有凌迟,那估计就是他这样,灵魂随时都可能被拽出去。
吃了下马威的霍普金斯节节后退,但高等动物的骄傲逐渐让他重拾斗志。
这些鸡竟然欺负到他头上!他一世英明神武怎能毁在这群鸡手中?说出去还怎么在手下跟前立足?怎么在军团中占有一席之地?浮兰姑娘还在后头看着呢!
不想在女人面前与鸡陷入苦战还耻辱败退的他恼羞成怒。他摸黑把手伸进鸡卷风中,不知被抓出多少道血痕才握住一只粗糙的鸡爪。
“我可去你的吧!!!”
握住神兵利器的霍普金斯开启战神模式,一瞬间仿佛狂战士附体。他看也不看就把那只被选中的公鸡当成狼牙棒胡乱挥舞起来。
从右上到左下,再从左上到右下。他一连打出数十个“∞”形循环攻击,波涛一般的连续击打竟然击退了不少来犯。
那只惨叫不停的公鸡一路撞上不知多少同族。可能有兄弟姐妹,可能有爷爷奶奶,可能有父母儿女、叔叔阿姨、外公外婆……总之那些三黄鸡敢死队基本都吃了伤害。
整块空间鸡毛乱飞,鸡叫不歇,鸡屎狂甩。最惨的就是霍普金斯自己,被迫叛变的公鸡从一开始就在拉屎,顺着手腕一路滑到胳膊肘。
群鸡身上暖和的家禽骚味把他浑身上下喷了个遍,此刻鼻子里满是刺激性气味,相当于给他又加了层狂暴光环。
“啊啊啊嗷嗷嗷嗷!!!!”
他孤身一人杀入凶险万分的恶鸡群中,如猛虎跳进羊圈,巨汉冲入幼儿园,起手之间带起阵阵腥风血雨,狂乱的步伐中带着狡猾,犹如狂风过境。
活脱脱一副人……鸡间炼狱图。
本来阵型严明的鸡群被他打到溃不成军,待到主心骨的几只公鸡狼狈跑开后,这些本该排队进入屠宰场的家禽们终于被唤起了对人类的恐惧。
几秒之内,霍普金斯身边再无站着的鸡。
“啊——啊——哇呀!”
霍普金斯最后挥舞几下,发觉阻力小了后才停手。
一地鸡毛,一片狼藉。几只被砸晕的鸡躺在地上使劲扑腾,惊恐的眼中满是死神的影子。
“嘿!鸡兄!”
他举起自己的队友,瞩目端详着。
身上羽毛没了至少一半,不少地方露出因充血而鲜红的皮肤。剩余的羽毛本来致密光滑,现在杂乱不堪,落汤鸡都不足以形容它的样子。
唯一大致保持原本模样的地方就是两只鸡腿。一直被霍普金斯秦宓地握在手中,所以肉质依然紧实,随时可以清洗拔毛改刀下锅。
鸡眼早已无神,也许是在不情愿的手足相残中自闭了,也许是被哪只兄弟撞晕了,也许是走火入魔进了修罗之道。
总之这位队友已经失去了再战之力。霍普金斯放开它,让它自主选择走还是留。他是个文明人,不会干出强留人的窝囊事。鸡自然也一样。
啪!如同烂泥落地。
这只鸡趴在他脚下,一动不动。
“果然,你和我在英勇战斗中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吗?”霍普金斯沉声问道。
鸡没有回答,示以他一个鲜红的鸡冠。
“既然如此,以后的路,我也不会孤单了,朋友!”
霍普金斯眼中带泪,也不知是因为疼还是真的被鸡兄的英明大义所感动。他一伸手,又把鸡捞起来,一路提溜着去了鸡族育婴房。
包扎肩膀剩下的随身纱布还剩不少。经过一番苦战,伤口又裂开了些,而身上还新添了不少。但眼下应该把纱布用到正途上。
一手一次抓五个,一连抓了六七手他才起身,兴高采烈把战利品包起来,连同战友一起,紧紧握在手中。
鸡蛋啊,真是好东西。他不禁想起前线基地每天早上供应的香煎蛋,金黄的蛋心,发焦的蛋白边缘,每一口都是藏不住的美味……
但是,这还没有结束。战士还不能返程。
霍普金斯带着几分凯旋的英气回头问:“浮兰姑娘,可否再让我去个地方。”
“去哪?”
浮兰脸上的笑意迅速消失,但满脑子鸡蛋的霍普金斯没有注意到。
“那里应该是家超市,我想拿点调料。”他严肃无比,仿佛在给芬兰迪作报告,“还有去找点药,疗疗伤。”
跟在楼上一样,浮兰又陷入了沉思。
霍普金斯心头一紧,觉着自己又得再跪一次。
“哦,对。”浮兰总算想明白了,“做饭要不少东西。”
“啊?”
霍普金斯不知道浮兰是不是故意装成严重缺乏生活常识的样子。如果真是装的话,那她演技也太好了。
“走吧。”
飞枪调转枪口,浮在空中缓缓朝那家关门打烊的超市滑去。
霍普金斯身上一堆花纹般的伤口终于开始发威。他每一步都走得龇牙咧嘴,承受着不该由一名英勇的军团战士承受的痛苦。
他年轻时曾经被故事书所吸引,想着有一天要像鲁滨逊那样,孤身一人在荒岛或是其他无人区中生存。每天外出打猎,抓鱼,养山羊,种粮食,做家具,建土房……最终靠自己的双手建起足以供应几十人生活的聚居地。
现在他知道错了。
他都差点输给一群活该进油锅的鸡,又怎能像鲁滨逊那样征服一座小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