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重构人的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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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精神生活的理解与确证(1)

“精神生活”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热词”,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为学界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相较于有形的、易于衡量的物质生活而言,精神生活却是比较难以把握的东西。这就导致我们虽然对精神生活熟知,但却又不是真知,熟悉却又陌生。为了更好地把握和理解精神生活,我们先从认识“生活”,理解“精神”这两个关键词开始。

一、生活:理解精神生活的前提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因此,我们只能从人的现实生活出发去考察人的意识和精神生活。马克思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因此,必须先理解了生活,才能更好地理解精神生活,这是前提。

生活,这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在不同人的眼里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含义。诗人说生活是一首诗,艺术家说生活是一幅画,哲学家认为生活是经验的活动或超验的观念。比如在黑格尔那里,生活主要是指精神或观念的运动或活动,而费尔巴哈则认为生活主要指自然的、抽象的类人的生活。这些不同的理解实际都是看到了生活的某一个层面,并对之予以了放大或聚焦,它们从不同层面展示了生活的丰富性和多维性特征。马克思主义以全面的观点揭示了生活的真正意蕴。

首先,生活的主体是“现实的个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考察人的意识和精神生活并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因此,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去描绘出他们的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也正是在现实生活面前,人的实践活动真正开始,人的意识、真正的实证科学、真正的知识开始产生和发展。可见,研究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前提和出发点,是现实的、有生命的、在一定条件下发展着的个人,也就是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具体主体。

其次,生活是生产,其内容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新需要的生产,人口的生产,关系的生产,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等。马克思恩格斯说:“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然后,“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新的需要的满足又产生更多更新的需要,包括文化的、精神的、政治的等需要。当然,这些更多的新的需要的产生“本身是一个历史过程,这一过程在羊或狗那里是没有的”,它是人所特有的。马克思说:“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人不断地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新的需要的生产,这就是生活,是生产自己生命的生活。与此同时,“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繁殖”。这就是人口的生产。而人口的生产也就同时生产了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随着新的需要的产生和满足,又更进一步生产出了更多的社会关系,即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这样,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最后,是意识的生产。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马克思恩格斯说:“在我们已经考察了原初的历史的关系的四个因素、四个方面之后,我们才发现:人还具有‘意识’。”最初的意识是“对直接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处于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之外的其他人和其他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意识。同时,它也是对自然界的一种意识”;然后,是“带有动物的性质”的“纯粹的畜群意识”;当社会出现分工,并且分工发展到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这时候意识才成为纯粹的意识,也就是“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

再次,生活的本质是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马克思指出:“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马克思认为,因为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他能够按照自己的需要,特别是更多的更高的属人的需要,把自己的生活变成对象,能够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而动物只能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直接需要的东西。他说:“诚然,动物也生产。它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可见,人的生活是在自己的意识和意志支配下的生活,是随着人的需要不断变化和生存的过程。

最后,生活的意义问题。既然生活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是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那么它就注定要思考生活的意义问题。关于生活的意义,马克思认为:“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也就是说,人的生活、人的劳动产品、人的生命活动、人的类本质,是一致的、同一的。它们都共同表现的是人的本质,是人真正的存在,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但是,如果人生产生命的活动出现异化,从而生活异化,人自身异化,社会也异化,那么,“他的活动由此而表现为苦难,他个人的创造物表现为异己的力量,他的财富表现为他的贫穷,把他同别人结合起来的本质的联系表现为非本质的联系,相反,他同别人的分离表现为他的真正的存在;他的生命表现为他的生命的牺牲,他的本质的现实化表现为他的生命的失去现实性,他的生产表现为他的非存在的生产,他支配物的权力表现为物支配他的权力,而他本身,即他的创造物的主人,则表现为这个创造物的奴隶”。

人的生活的意义还在于人可以按照人所特有的需要进行生产,甚至是只有当他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进行生产时,他的生产才是真正的生产。由于人的需要是丰富多样的、无限发展的,这就决定了人的生活是立体的,具有层次性的。对此,恩格斯曾经提出了生存、享受、发展三个层次。生存是最低层次的生活,生存即活着,但是它并非没有意义。人只有先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满足生存的需要即活着,才能进行其他的各种生命活动。在现代社会,学会生存,珍惜生命,同样显示着人生的智慧。但是,生活又不仅仅只是为了活着,它还有更多的更高层次的价值和意义。这就是享受和发展。享受就是一种生活条件更好的、更为舒适的、精神愉悦的、美的生活。马克思说,忧心忡忡的穷人对最美的景色也无动于衷,最美的音乐对没有音乐感的耳朵也是无。只能为活命奔波而没有享受生活的条件,有享受生活的条件却没有享受生活的能力,这同样不是人应当所是的生活。当然,享受也不应是生活的最终目的。生活是不断产生需要又不断满足需要的过程,它的不断发展,就是满足人的更多更高层次的需要,这就是实现自我,体现人之为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因而,恩格斯认为生活的更高层次是发展,即人的发展,就是实现人生的理想与抱负,升华人的精神存在,展示人生的意义与价值。

可见,人的生活是体现人的本质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是以生存为基础但又高于生存的,将生存、享受和发展融为一体的活动和过程。人的生活若是要体现人之为人的本质,要展现出意义,就必须注重人所特有的精神需要的满足,精神生活的丰富和精神境界的提高。

二、精神:把握精神生活的关键

“精神”是一种无形而又包罗万象的东西,人们对“精神”的理解各各不一造成了对精神生活的解释也十分困难。因此,如何理解“精神”,成为我们把握精神生活的关键。

“精神”的历史十分悠久,对其理解受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制约以及人们思维方式的限制因而五花八门。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看,人类在远古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了“精神”的存在,那时人们称之为“灵魂”。这种灵魂观念伴随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漫长时期。作为理论科学的哲学产生后,由于久远的“灵魂”文化传统,哲学家们仍然用“灵魂”表示精神。如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几乎都要讲到灵魂,亚里士多德还著有《论灵魂》一书;印度哲学家用“阿特玛”(Atma)表示精神,实际也是指灵魂;中国哲学最初也是称“精神”为灵魂或魂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知识增多,思维进一步发展,“精神”一词逐渐取代了灵魂,并广泛用于指神、心理、意识等多种意思。比如中国古汉语中就常常把“精神”简称为“神”,而与“形”(肉体)相对。在西方,哲学的“精神”也开始转向指人的意识和思维活动,如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所著的《精神论》,就主要讨论的是人的有意识的思维活动;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所著的《精神现象学》,其所谓的“精神现象”就人本身而言,也主要是限于人的意识,即“意识的发展史”或“意识的诸形态”。黑格尔认为,“对意识的陈述就等于是真正的精神科学”。同时,哲学中还分化出了专门的心理学,心理学通常用mind表示精神,并且把精神和意识看作同义词。著名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还创立了精神分析学派,并把人的精神界域从意识扩大到了潜意识。“精神”一词发展到现代,其涵义已经比较明晰。在现代哲学领域,西方的“精神”多与其宗教文化传统相联系,被认为是独立于人类以外的某种神秘力量的特殊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把精神理解为物质的最高产物,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现代心理学一般把精神视为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

在现成的辞书里,2003年版《辞海语词分册》对“精神”一词作了这样的注解:(1)与“物质”相对。唯物主义常将其当作“意识”的同义概念。指人的内心世界现象,包括思维、意志、情感等有意识的方面,也包括其他心理活动和无意识的方面。(2)犹神志、心神。宋玉《神女赋》:“精神恍惚,若有所喜。”(3)犹精力、活力。李郢《上裴晋公》诗:“龙马精神海鹤姿。”(4)神采、韵味。方岳《雪梅》诗:“有梅无雪不精神。”(5)内容实质,如传达会议精神。

可见,无论是从“精神”的发展史还是从辞书的解释来看,精神所具有的涵义都是十分宽泛的。但总的归纳起来,就人的“精神”而言,它的原始状态与人的心理活动相关,主要是对人的主观存在状态的描述与定位。但如果我们把“精神”与人的本质、与人的生活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则它的范围明显缩小,即精神不再是笼统地指人的意识和精神活动,而必须是与人的现实的社会活动相关的,随着人的本质的发展和人的生活状况的改变而发展的一种动态性的东西。因此,从精神生活的角度看,精神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中“自觉到”的一种意识,是指人的一种存在状态,是人的一种本质属性。

三、精神生活的概念与特性

自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多次重大会议都强调要准确把握各族人民精神生活新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建设全民族精神家园。精神生活,作为人与社会之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在现代社会已经广泛地受到重视。但是,精神生活是什么?这到目前,在理论界仍然可以说是一个熟知却非真知的领域。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日常重视,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对精神生活概念及其相关理论的深入系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