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帝国的慢性病:黑白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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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杨乃武小白菜案:政潮中的洗冤录

同治十二年(1873)十月初十,浙江省杭州府余杭县的豆腐店伙计葛品连暴病身亡。死时,葛品连的母亲、妻子毕秀姑和房东都在场。母亲亲手为葛品连换了衣服,当时尸身正常,并无异样。夜间,葛品连的尸体口鼻内有淡血水流出。葛母遂对儿子的死产生了怀疑,便在十一日黎明叫上地保,赴县衙报案。她在呈词中亦说儿子死因不明,请官府侦查,并无涉及任何嫌疑人。知县刘锡彤带上仵作、衙役一并去查勘尸体。

刘锡彤在去验尸的途中,富有“八卦精神”的幕僚和衙役们听说死者的妻子是毕秀姑,开始议论起她的传闻来。

毕秀姑,年轻貌美,水灵得很,因为常常穿件绿衣服围条白裙子,人送绰号“小白菜”。葛品连、毕秀姑夫妇都是最底层的小老百姓,全靠在豆腐坊帮工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连房子都没有一间,婚后租住了本县举人杨乃武的房子。杨乃武夫妇对毕秀姑很好,常邀请毕秀姑同桌吃饭,杨乃武还曾教毕秀姑识字。坊间就传闻杨乃武与小白菜有私情,“羊(杨)吃白菜”。葛品连个矮貌丑,本来就担心妻子年轻美貌,听到传闻后信以为真,一度和毕秀姑发生口角打斗,后来干脆搬离了杨家,另外租屋居住。如今,葛品连夫妇搬入新居没几个月,丈夫就暴亡,人们很自然联想到杨乃武与毕秀姑的“绯闻”来。

恰巧,刘锡彤和幕僚、衙役们都很讨厌杨乃武。刘锡彤早就恨死杨乃武了,决定抓住杨乃武若有若无的嫌疑,置他于死地。刘锡彤为什么这么恨杨乃武,杨乃武又是怎么得罪官府众人的呢?

杨乃武的女儿在《我父亲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狱真相》中回忆:“我父亲性情耿直,平日看到地方上不平之事,他总是好管多说,又常把官绅勾结、欺压平民等事编成歌谣。官府说他惯作谤诗,毁谤官府。”

余杭仓前镇,距县城十余里,地临苕溪,舟运畅达,当年是漕米集中的地方。百姓完粮,陋规极多,交银子有火耗,交粮米有折耗,量米时还要用脚踢三脚,让米溢出斛外,溢出的米不许农民扫取。受欺的都是一些中小粮户,他们叫苦连天。我父亲代他们交粮米,又代他们写状子,向衙门陈诉粮胥克扣浮收,请求官府剔除钱粮积弊,减轻粮户额外负担。当时余杭县官刘锡彤,为官贪暴,见我父亲写状子告粮吏浮收舞弊,认为是多管闲事。仓前镇收粮官何春芳更反咬我父一口,说我父鼓动农民抗粮不交,代农民包交漕米,从中牟利。刘锡彤根据何春芳的反诉,传我父去讯问。我父据理辩白,刘锡彤说我父吵闹公堂,目无王法,面加斥逐。钱粮之舞弊如故。我父亲愤恨不过,于夜间在县衙照墙上贴上一副对子:“大清双王法,浙省两抚台。”因为大清曾有明令,量米不许用脚踢,抚台也有布告,溢米准由粮户扫取,但余杭却仍是不改。由于此事,县官、胥吏都怨恨我父亲。

后世有人说杨乃武是余杭县的“讼师”。此说没有确信,但是杨乃武即便不是职业讼师,但实际上也替老百姓向官府争取权益。杨乃武有举人功名在身,拥有见官不拜、不受刑罚等特权,他就用这些特权来为民办事、打抱不平。在清朝地方官眼中,部分“不良生监”,“包揽词讼”,煽动百姓抵抗政府,是控案纷繁、地方难治的重要原因。清朝对这些地方读书人的争权行为,尤其适合生监与百姓联合、生监与生监联合的集体行动,极为厌恶。

杨乃武的所作所为,在知县刘锡彤看来就是挟制官府的“领头羊”。漕粮一事,涉及多少食利者,涉及多大的利益啊,局外人避犹不及,杨乃武偏偏在这个问题上“奋不顾身”杀进去。他先是批评官府的陋规权力(交银子有火耗,交粮米有折耗,量米时还要用脚踢三脚),后来“变本加厉”地代百姓交粮。因为杨乃武是举人,官府很难从他身上榨取陋规收益。他坚持不缴纳火耗、折耗,不让衙役踢米,官府也拿他没办法。最后,“大胆”的杨乃武发展到帮助老百姓告官,要求县衙废黜陋规,一切按法律规定的来办。刘锡彤批评他几句,他竟然敢在衙门口前写“大字报”攻击政府,这不是激化矛盾吗?

上至一把手刘锡彤,下至指望陋规养家糊口的底层差役,都讨厌杨乃武。如今听说杨乃武涉案,刘锡彤等人心中反而觉得舒坦。一个案子,现场还没查看,尸体尚未勘验,父母官内心就已有倾斜了。

正式验尸时,刘锡彤看到尸身已经开始膨胀,上身作淡青色,肉色红紫,口鼻里血水流入两耳。当时是十月,南方气温还比较高,加上葛品连死前胸闷挣扎,尸身的确有些失常。刘锡彤等人将此认作“服毒身亡”,在验尸报告上写葛品连七窍流血、肌肉发黑。

刘锡彤马上把毕秀姑带回县衙,坐堂审讯。所谓审讯,先是诱供,然后是逼供。刘锡彤先百般劝诱毕秀姑“毒药从何而来”“曾与何人通奸”“是否与杨某有过奸情”,已经把案子认定为杨乃武与毕秀姑合谋毒杀葛品连了。毕秀姑虽然对丈夫“服毒身亡”感到诧异,但也坚称杨乃武除教自己识字读经外,两人并无奸情,更不知道是谁毒死了丈夫。马上就有人逼毕秀姑说是她谋杀亲夫,这个罪名一成立,就要千刀万剐凌迟处死;要想活命,只有说是杨乃武叫她下毒,这样她就不用死了,而杨乃武是新科举人,也不会被处死。经过一天一夜的引诱催逼后,毕秀姑在第二天“承认”本月初五从杨乃武那里拿来砒霜毒死了葛品连。

刘锡彤随即申请上司,革去杨乃武的功名,将杨乃武“逮捕归案”。

杨乃武和杨家人也同时展开了申诉活动。堂弟杨恭治、妻弟詹善政到县衙申诉,说本月杨乃武的丈母娘病逝,杨乃武初五那天在城外南乡老丈人家守灵,并没有外出,不可能在城里交给毕秀姑砒霜。有数以十计的人可以为杨乃武作证。刘锡彤置之不理,将来人赶出去了事。

刘锡彤将案卷呈报杭州府,请知府陈鲁定罪。刘锡彤和陈鲁的关系很好,刘锡彤又亲自到杭州将杨乃武的种种“不法行径”一说,陈鲁也对杨乃武破坏泛权力体系深恶痛绝。他一开始审问,就严刑逼供,给杨乃武跪钉板、跪火砖、上夹棍。杨乃武几次晕厥,熬刑不过,只得承认给毕秀姑砒霜,毒死了葛品连。陈鲁按律定罪,判“葛毕氏凌迟处死”,“杨乃武斩立决”,并上报给浙江按察使。

按察使承担核查重任,但在实践中流于形式,不问案犯与证人,不看证据,翻翻案卷就认为原审无误,照原拟罪名上报巡抚。

浙江巡抚杨昌濬按照规定接到死刑案件,必须进行全面审查。杨昌濬的做法是派了一个候补知县郑锡滜,到余杭去密查。说是“密查”,郑锡滜到了余杭后住在县衙里,刘锡彤盛席招待,又贿赂了一笔钱。郑锡滜找了当地衙门安排的几个证人一问,就以“情况属实”回去交差了。杨昌濬大笔一挥,核准了杨乃武的死刑,呈报刑部。

一场有意陷害的冤案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经过了四次审讯、走完了县府省三级手续,眼看就要成定案了。只要刑部批复一到,杨乃武就要人头落地了。

幸运的是,朝廷有一套完整的司法纠错制度,杨乃武可以不断上告。一开始,杨乃武对于上诉洗刷冤情抱有很大的希望。姐姐杨菊贞入狱探监,与杨乃武商量京控。杨乃武自拟呈词,历数冤情及严刑逼供屈打成招的经过。杨乃武的女儿说:“同监的犯人很多,也鼓励我父上控。”“写呈词没有纸笔,有个监视我姑妈探监的狱卒,很同情我父,设法弄来纸笔。我父将呈词拟好,交给我姑妈带出。”

清朝司法不允许女子告状,如果实在要告也必须找个代理人,称为抱告。于是,杨菊贞以杨乃武的舅父姚贤瑞作抱告,杨乃武的妻子詹彩凤带着刚刚出生的儿子杨荣绪,身背黄榜(冤单),历尽千辛万苦,走了两个多月到达北京,向都察院衙门投递诉状。杨家充满艰难辛酸的洗冤过程正式启动。

在之前的“京控自戕案”中,我们简单介绍了京控制度。随着京控事件增多,朝廷对此项制度内心是抵制的,可又不能废除,只好设置了种种的“软障碍”。

都察院给上诉者设置的一大“软障碍”就是“挑错”。先不管案情是否真有冤枉,都察院先给申诉设置程序上的、文字上的、个人称呼上的乃至纸张尺寸大小上的毛病,将申诉驳回,拒之门外。一般百姓哪里清楚司法公文的种种门道,很难递上完全符合都察院满意的诉状。那就对不起了,都察院以诉状“不合格”为由,将你赶走。好在杨乃武毕竟是举人出身,经常替百姓写诉状,程序性文字性的刁难难不倒他。他交给杨菊贞递上的诉状,完全合格,让都察院的老爷们挑不出毛病来。

都察院就执行了第二套方案:发审。清朝晚期,绝大多数的京控案件已经到不了御案,直接发回案发地审理。案发身份几乎都维持原判,而且会借机绞尽脑汁为案中漏洞弥缝,使之更为周密详致,让人更难从材料中找到破绽。都察院这么做,既免除了自己的麻烦,又向地方官员示好,客观上把申诉者“卖”给了地方官。

杨菊贞的上诉,都察院的处理意见就是“押解回浙”,交巡抚杨昌濬审理。杨菊贞等人天真地拿着都察院的处理意见,辛辛苦苦返回杭州,到巡抚衙门要求重审。杨昌濬等人见杨乃武一家竟然不服判决,上京城告御状,这还了得。这不是刁民是什么?象征性的重审,变成了对杨乃武的第二轮迫害,“这些问官,恨我姑妈上控,提审时不待我父开口辩冤,即用重刑威吓”。杨乃武、毕秀姑两人再次被打得死去活来,再次对罪行“供认不讳”。浙江省维持原判,向刑部报告。

至此,杨乃武案走完了帝国司法制度的所有环节,没有一点程序上的问题。申诉制度非但没有厘清事实,反而证明了杨乃武“杀夫谋妇”证据确凿、原审得当。

杨乃武申诉无望,痛定思痛,得出了一个结论:法定的司法制度是拯救不了自己的,要想洗冤必须借助“法外之力”。杨乃武不是一般的市井小民,他冥思苦想,让姐姐杨菊贞去找三个人。

第一个人是内阁中书汪树屏。杨乃武和他是同年关系,知道汪树屏祖父担任过内阁大学士,哥哥汪树棠则在都察院做官。第二个人是吴以同。杨乃武和他的关系最亲密,两人既是同学又是同年。吴以同虽然没有官职,但在著名官商、东南首富胡雪岩家当家庭老师。依托胡雪岩的人际网络,吴以同的衍生权力不可小视。第三个人是夏缙川,是个武举,和杨乃武关系也不错。夏缙川的堂兄夏同善是浙江有名的才子,进士出身,获得慈禧太后的赏识。夏同善担任过江苏学政、兵部右侍郎,杨乃武案发时正丁忧在家。

夏同善丁忧期满要回京,胡雪岩为他饯行。吴以同作陪,将杨乃武的冤情向夏同善述说了一遍,夏同善表示同情,答应回京代为斡旋。吴以同又介绍杨菊贞见胡雪岩,胡雪岩赞助了杨家一笔钱,作为今后申诉和生活的费用。杨乃武的人际关系网络开始发挥作用了。有了这些基础,同治十三年九月,杨菊贞和詹彩凤、抱告姚贤瑞第二次上北京申诉。

到了北京,夏同善介绍杨菊贞访问了浙江籍的京官三十余人,争取了浙江籍京官的普遍同情,做好了舆论和组织上的准备。然后,夏同善又找了翁同龢。翁同龢与夏同善关系亲密,曾一起当过光绪皇帝的侍读。翁同龢友情难却,加之对杨乃武的遭遇也很同情,便答应替杨乃武说话。作为慈禧眼前的红人,他顺利地将案件面陈了两宫太后,请求重视此案。杨乃武的案子至此算是“上达天听”,连皇上、太后都知道了,下面的人就不能对此案马虎搪塞,胡乱处理了。

翁同龢和浙江籍京官愿意插手此事,其中有真心同情杨乃武的因素,更有权力斗争的需要。翁同龢是江苏人,和浙江籍的京官们一起组成了“江浙帮”。江苏、浙江一带在太平天国运动期间被太平军占领,朝廷借湘军力量镇压了太平天国起义,之后二十多年,出身湘军系统的官员占据了东南各省的要职肥缺,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江浙一带的官僚士人早就对此不满了。杨乃武案发时,浙江上下就在湘军派系势力范围内。杨乃武冤案涉及湘系许多官员,翁同龢正好借此案,敲打敲打他们。如果能够扳倒一批人,还能填补空缺,所以江浙官员们开始起劲地在杨乃武案子上做文章。这大大出乎杨乃武的意料之外,他的案子开始从谋杀案变为了政治事件。话又说回来,一件小案子如果没有经过层层演化“加内容”,也到不了慈禧的耳边。

所以,当杨菊贞第二次京控递状,要求复审杨乃武案子的时候,状子很快到了慈禧的手上。慈禧迫于江浙官员和湘系官员双方的压力,答应了重审的要求,不过指定由浙江巡抚杨昌濬负责。她下谕旨叫刑部令饬杨昌濬会同有关衙门亲自审讯,务得实情。

杨昌濬接到命令后,必须重审。开始,他委派湖州知府许瑶光审问。许瑶光左右为难,既不敢得罪之前审案的系列官员,又不能不认真审案。审问时,许瑶光没有动刑,杨乃武、毕秀姑都翻供,当堂呼冤,证据和证人也经不起推敲。许瑶光知道杨乃武是冤枉的,采取了拖延战术,审了两个多月不敢定案,也没有回复。

江浙帮官员忍不住了,给事中王书瑞奏请另派大员前往浙江审办此案。慈禧直接委派新任浙江学政胡瑞澜重审。胡瑞澜知道杨乃武是巡抚定的案子,翻不得,连忙借口自己不熟悉刑狱来推脱委派,奏请另请贤能。慈禧不准,胡瑞澜只好硬着头皮上阵了。杨昌濬得知胡瑞澜重审后,找胡瑞澜“交流感情”,说杨乃武一案已经浙江各级官员反复审问多次,无偏无枉,不宜变动。他借口胡瑞澜曾说自己不熟悉刑狱,推荐了宁波知府边葆诚、嘉兴知县罗子森、候补知县顾德恒、龚世潼“帮同审理”。边葆诚是杨昌濬的同乡、刘锡彤的姻亲,基本把持了审讯,架空了胡瑞澜。几次审讯都是边葆诚发话讯问,只要见到杨乃武和毕秀姑翻供,他就喝令差役大刑伺候。边葆诚展开车轮战术,日夜熬审杨乃武和毕秀姑,各种刑具都使用了。杨乃武两腿被夹断,毕秀姑十指拶脱,被铜丝穿入乳头。二人熬刑不过,再次“供认不讳”。画供时,杨乃武已奄奄一息,神志模糊,无法自己画供,由两旁差役拿起他的手,捺上指印。最后,胡瑞澜再次以杨乃武“斩立决”、毕秀姑“凌迟处死”的结果上奏。

慈禧两次谕令重审,都没有翻案成功,湘军派系大小官员都认为杨乃武案将铁案如山,不会再有反复了。江浙官员暂时败下阵来。

江浙官员总结经验,认为只要杨乃武的案子还在浙江审理,就不会得出公正的结论来。翻案的最好方法是将杨乃武案“提审”,拿到北京来审理。

主意已定,一场新的更大的申诉潮迅速掀起。夏同善、汪树屏等串联在京的浙江籍官员、翰林、举人,以杨乃武案涉及浙江读书人的脸面相号召,最终征得汪树屏、吴以同、吴玉琨等三十多人联名向都察院及刑部控告,揭露杨乃武案虽经府、县、按察、督抚、钦宪七审七决,都是严刑逼供,屈打成招,上下包庇,草菅人命,欺罔朝廷,请提京彻底审讯,昭示大众,以释群疑。官员联名申诉,在政治体制中是一件大事,都察院等不敢处理,马上转呈。刑部侍郎袁保桓、御史边宝泉也奏请将此案提交刑部直接审讯。在京的杨菊贞则反复向各衙门递呈,请求提京审问。

慈禧太后开始犹豫了。她考虑的不是杨乃武是否真的蒙冤,而是将此案提京审讯,本身就是对浙江地方官员的不信任,会打击地方官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挫伤整个湘军派系。加上京城的湘系官员也在暗中活动,以案情明了、罪犯已多次认罪为由,反对提京重审。慈禧一度借口提京重审劳累地方,流露出拒绝奏请的意思。

翁同龢、夏同善和翰林院编修张家骧三人有机会在两宫太后身边,他们就利用一切机会为此案游说,提升到了“此案如不平反,浙江将无一人肯读书上进矣”的高度。慈禧不是在意湘系人马的感情和利益嘛,可如果不提京重审也会伤害浙江所有士人的感情。权衡之下,慈禧再下谕旨,命将杨乃武案相关所有人证物证和案卷提京审问,交刑部彻底根究。

杨昌濬接到提解人犯的上谕时,大为不满,发了几句牢骚,说:“朝廷这么不信任地方,我们以后工作还怎么做!”牢骚归牢骚,他不敢公然违旨,只能将所有人和物,包括葛品连的棺材都押解进京。

朝廷组织了三法司会审。头一天大审可热闹了,刑部尚书桑春荣、皂保主审;都察院、大理寺派人参加会审;不少侍郎、御史和在京的地方督抚、州县陪审、观审,其中以江浙和两湖籍的在京官员为多。现场还有外国记者前来采访,杨乃武一案经上海《申报》大肆宣扬,已经成了当时新闻界追逐的热点。众目睽睽之下,所有人员都规规矩矩,不敢有半点差错。杨乃武的案子本来就很简单,没有证据,很快就审问清楚了,确实没有证据证明杨乃武和毕秀姑毒杀了葛品连。第三天,刑部开棺验尸,司官验,堂官验,仵作验,验得尸骨牙齿及喉骨皆呈黄白色,没有服毒痕迹。刑部官员询问了多名有经验的仵作,大家都认为葛品连并非中毒身亡。于是,真相大白。有个法国记者听说验尸结果无毒,跑到关押杨乃武的木笼边大喊:“无毒,无毒。”

案情虽然大白,但离平反还有很大的距离。朝野对杨乃武案争论的幕后焦点不是案情如何如何,而是对浙江地方官员的信任与处置问题。杨乃武和毕秀姑蒙冤了,那造成冤案的数十名官员如何处理呢?京城出现了意见针锋相对的两派势力:“一派以大学士翁同龢、翰林院编修张家骧、夏同善为首。因为翁同龢是江苏人,张家骧、夏同善是浙江人,附和的又以江浙人为最多,所以称为江浙派,又称朝议派,这些人多系言官文臣。另一派是以四川总督丁宝桢为首,附和的多系湖南、湖北人,称两湖派,又称为实力派。因为这一派都是几个封疆大吏,掌握实权。”前者要求严惩,后者要求不处分。

四川总督丁宝桢正在北京,盛气凌人地质问刑部官员,认为刑部审验不足为凭。丁宝桢的依据是葛品连已经死了超过三年,毒气早就消失,毒消则骨白,怎么能够凭着骨为黄白色就断定葛品连不是被毒死的呢?因此,丁宝桢认为承办此案的浙江各级官员照章办事,没有错误,不应给予任何处分,认为杨毕二人仍应按照原拟罪名处决。针对丁宝桢的论据,刑部有人指出骨头表面的毒气的确可能消散,但深入骨髓的毒气不会消散,可敲断葛品连的骨头并无发现里面有暗黑色,可见并无中毒迹象。

听说刑部要参革杨昌濬及有关官员,丁宝桢竟然跑到刑部咆哮公堂,当面斥责刑部尚书桑春荣老耄糊涂,并威吓说杨乃武“铁案”如果要翻,将来没有人敢做地方官了,也没有人肯为皇上出力办事了。桑春荣的确年老颟顸,本无主见,凡事明哲保身,被丁宝桢一吓就不敢说话了。另一个尚书皂保(清朝六部各有满汉两名尚书)早接受了杨昌濬的贿赂,顶着江浙帮的压力,硬是不表态。结果,刑部在真相大白后的几个月里,迟迟拿不出处理意见来。无辜的杨乃武、毕秀姑等人在监牢里度日如年了好几个月。后来实在拖不下去了,刑部回复了一个奏折。在这个奏折里,我们会发现许多有趣的内容。

首先,刑部承认杨乃武和毕秀姑毒杀葛品连的“证据不足”,原审的确“不当”。对于之前历次审讯的徇私枉法、严刑逼供等事都抹去不提。尤其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刑部回复说被打断了腿落下终身残疾的杨乃武是“皮肉伤”,已经基本痊愈了。

其次,对于核心的纠错处分内容,刑部认为杨乃武和毕秀姑虽然没有杀人,但两人之前同桌吃饭一起读书写字,有伤风化,还是要杖责处罚;认为杨昌濬、胡瑞澜等地方官员在此案上有失误,“应当处分”。至于怎么处分,刑部没有说,把皮球踢给了慈禧太后。这真的是一份“骑墙派”公文的范本。

可是别忘了,江浙帮也是朝议帮,清议的本事了得,里面不少是写奏折骂人的高手。在翁同龢的授意下,御史王昕出面上了一个奏折,弹劾杨昌濬、胡瑞澜等人。他先简略地说了一下杨乃武等人差点被诬陷致死,再说这已经严重伤害了浙江人民的感情,后果很严重。当然,这些理由慈禧太后也知道,不足以打动老佛爷。王昕的高明之处在于接下去就说某些封疆大吏“目无朝廷”,对朝廷发牢骚,说怪话。“比如”浙江的杨昌濬就说朝廷提京审讯的谕旨是给地方增加麻烦。这些年来,到北京申诉的案子没有一件翻案成功的。光绪皇帝登基不久,这种倾向很危险,希望太后老佛爷注意。

王昕的这一棒子打得又狠又准。慈禧太后对权力很敏感,对清朝中叶后地方势力坐大的倾向很提防。比如湘军收复江南后,慈禧就空降了一个并不能服众的马新贻担任两江总督,而不是湘系的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目的就是监督、统帅江南的湘系势力。不想,马新贻上任不久就被人莫名其妙地用匕首捅死了,慈禧严旨追查了多次,终究还是一桩糊涂案。不过据说,马新贻死后,有湘军将军聚会庆祝,湘系人马还对刺马的刺客赞赏有加。慈禧已开始提防湘系人马在地方的坐大和跋扈。王昕适时地将杨昌濬等人的草菅人命和拖沓重审,和中央与地方的权力较量联系起来,慈禧是宁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光绪皇帝刚刚登基,慈禧第二次垂帘听政,正担心天下对其擅权专断不满呢!杨昌濬敢“目无朝廷”,正好撞到了慈禧那杆寻找惩戒目标的枪口上。

光绪三年(1877)二月,杨乃武案谕旨正式下达。冤案的始作俑者余杭知县刘锡彤革职,发配黑龙江效力;浙江巡抚杨昌濬、浙江学政胡瑞澜、杭州知府陈鲁、宁波知府边葆诚、嘉兴知县罗子森、候补知县顾德恒、龚心潼、锡光等人都革职,相关的官吏、幕僚、仵作和参与伪证的一干人等都统统惩罚。经手的浙江按察使已死,湖州知府许瑶光拖延没有回复,都免于追究责任。此案过后,浙江几十顶顶戴落地,湘系官员为之一空,势力大损。

而无辜的毕秀姑不避嫌疑,致招物议,杖八十;杨乃武不遵礼教,革去举人,杖一百。杨乃武拖着残腿遍谢为自己鼓与呼的浙江籍京官。有人见了,有人不见。有人原本就不是因为杨乃武这个人而加入与湘军派系的混战的,见不见杨乃武都无所谓。

杨乃武“出狱后,家产荡然,生活困难,依靠亲友帮助,赎回几亩桑地,以养蚕种桑为生”。依然有百姓找杨乃武写状子。杨乃武劫后余生,已经没有了之前的胆气和锋芒,能够推掉不写的尽量不写,实在推不掉的就用水写在板子上让当事人赶紧抄录。目的是不留任何文字,以免再惹祸上身。经过血淋淋的打击,杨乃武虎口逃生后学乖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刘锡彤等人虽然没有害死杨乃武,但完全起到了杀灭一个泛权力破坏者的目的。1914年9月杨乃武因病身亡,年74岁。

毕秀姑出狱后,回到余杭在南门外石门塘准提庵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庵里香火很不好,毕秀姑以养猪、养鸡了其残生,死于19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