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帝国的慢性病:黑白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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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三牌楼案:“一案两凶”奇闻

光绪七年(1881)闰七月,江苏省江宁(今南京)保甲局破获了一起盗窃案,抓到一名叫李大凤的盗贼。这个李大凤为了争取宽大处理,不仅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还招供了许多同伙的罪行以及官府不掌握的情况。其中,李大凤就供出,四年前,也就是光绪三年的年底,自己的表弟朱彪失踪了。李大凤后来从盗匪圈子里得到消息,说朱彪被两个小混混——周五、沈鲍洪,合谋杀死在了江宁。

官府得到信息后,迅速缉拿了周五、沈鲍洪两个人。这两个人稍微一审讯、一用刑,就承认了杀人的事实。他俩分别供述,光绪三年的十二月初九日的夜晚,两人在江宁府上元县三牌楼的竹园旁,将朱彪用刀砍死,然后弃尸潜逃。周五、沈鲍洪供词相互印证,时间、地点和作案手法完全一致,可以认定这是一桩可信的杀人案件。

但是,审讯的官员们一点儿都没有意外破获一桩人命大案的喜悦。按常理来说,轻松破获了这么大一个案子,大家应该高兴才是。可是,没有人高兴,负责记录供词的书吏甚至越往后写,手都开始哆嗦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因为,周五、沈鲍洪供认的这桩杀人案,和四年前的另一起杀人案,高度重合,极有可能是同一起案子。而那桩案子,当时就已经结案了,已经有两个人被当作杀人真凶,斩首示众了!

那一起案子发生在光绪三年十二月初十,一个天寒地冻的日子。当天上午,有人在江宁城内三牌楼的竹园旁发现了一具无名男尸。经地保报告上元县知县后,第二天,县衙门仵作来验尸。仵作验明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发辫被砍落,无存,显然是被人所害。现场勘验,又发现了尸体旁遗落有表芯纸、石灰包、篾刀、草鞋等物品,地上并没有血迹和践踏留下的痕迹。这是一起死者身份不明,追查线索极少的杀人命案,侦破难度不小。

堂堂两江总督驻地、江南烟花繁华处,竟然出了如此恶劣的凶杀案。当时的两江总督沈葆桢,接到报告后,很吃惊,也很愤怒!他命令营务处总办洪汝奎,专门负责此案,缉拿凶犯。

在这里需要介绍一下营务处是什么机构。晚清末期,局势动荡,战乱频发,地方上的总督、巡抚就地招募军队,弹压地方,设立营务处负责军队行政、维持驻扎地方的治安等。总督、地方都很重视营务处,把它当作是扩张自己权力、绕开正常行政制度提高效率的利器。可以说,营务处是晚清地方势力膨胀、军队干政的一个例子。一般情况下,总督、巡抚都委任亲信的道台、知府一级的官员担任营务处的总办。

当时担任两江地区营务处总办的洪汝奎,就是晚清重臣沈葆桢的心腹干将。洪汝奎是道光末期的举人,早前仕途不顺。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洪汝奎加入了湘军,成为了曾国藩的幕僚。他在办理军粮军需、筹措资金方面表现出了很强的办事能力,由曾国藩保举升迁至道台。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两江总督的职位长期被湘军势力霸占。光绪元年,有着湘军背景的沈葆桢出任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委任同一派系的洪汝奎为营务处总办。

《清史稿》记载,沈葆桢和洪汝奎两个人,都是雷厉风行、重典治民的风格,沈葆桢非常器重洪汝奎。当时,沈葆桢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请病假的时候,就推荐洪汝奎代替自己处理两江的政务。洪汝奎如鱼得水,发挥得非常好,得到了朝野大臣的称赞,声望鹊起。可以这么说吧,洪汝奎是当时在江南地区徐徐升起的一颗政坛明星!

洪汝奎接到侦破三牌楼命案的任务后,立刻安排缉捕委员、候补参将胡金传捉拿杀人嫌疑犯。现在已经查不到胡金传的履历了,我们对他的情况了解不多。就一般情况而言,晚期因为军事行动频繁,大批军官立下了战功,但因为编制所限,只授予他们军衔,而没有相对应的实职。比如,参将是清朝绿营的高级军官,正三品,仅次于总兵和副将。但是因为升迁到这个级别的军官太多了,一些总兵、副将都没有办法安置,参将就只能候补着了。胡金传就是一个候补参将,平时在营务处办理一些上司交办的杂事。

候补官员众多,是晚清政治的一个特征。为了早日转正,谋得实际职位,他们接到交办的差事后,往往认真表现,希望能够吸引上司的注意。我估计,胡金传接到破案任务后,也有这样的心理。他希望尽快侦破三牌楼的案子,在上司、在同僚面前露脸争光。

接下来,根据当年的案卷记载,不久就有一个叫作左一良的乞丐声称,卖瓜子的小贩方小庚曾经见过死尸。胡金传很快抓到了方小庚。方小庚是个十八九岁的小伙子。根据方小庚母亲四年后的供述,方小庚这个人耳背,而且“人有呆气”,也就是反应有点慢,智商似乎有点低。就是这个低智商的小贩,提供了关键的线索。

十二月初九夜晚,他曾路过三牌楼竹园附近,朦朦胧胧中看到有一个人躺卧在雪地上。方小庚一开始以为是发痧,上前摸着那人,脸上冰冷冰冷的,没有气息。这分明就是一具尸体啊!方小庚吓了一大跳,慌忙退后。这时候,他又看到尸体的旁边站着三个人,一高一矮,脸上都有麻子,还有一个人,秃头,像是个和尚。就在方小庚又吃惊、又害怕的时候,那三个人也发现了方小庚,其中一个人还斥责他,让他不必多管闲事。方小庚慌忙跑开了。

胡金传根据方小庚的供述,带兵先后逮捕了三牌楼附近的一座小山——妙耳山的僧人绍宗、屠户曲学如,以及在营中当火夫的张克友三名嫌疑犯。经方小庚指认,这三名嫌犯正是当天晚上他在尸体旁看到的三个人。

到现在为止,破案工作进展很顺利,嫌疑犯和证人都找到了。接下来需要解开的疑点就是:死者是什么人,嫌疑犯为什么要杀人,怎么杀的人,凶器又在哪里?解开了这些答案,此案就可以结案了。

胡金传把所有情况汇报给了洪汝奎。因为洪汝奎布置给胡金传的任务是捉拿杀人嫌犯,胡金传的任务基本完成了。而且,胡金传作为军官,没有司法权。他逮捕杀人嫌疑犯,严格来说,就已经有越权的嫌疑了。接下来的审讯环节,胡金传就更加不方便主持了。

洪汝奎听了汇报后,委派了候补知县严堃、丁仁泽,候补同知单之珩,会审此案。胡金传因为是侦破此案的负责人,所以也参与了之后的审理。这里又有一个程序上的瑕疵。清朝正常的司法程序,应该是案发所在的州县进行初审,经过知府、道台复审,然后再报告省里。洪汝奎借口三牌楼案案情严重、影响恶劣,由营务处接手此案,并凭借两江总督的官威,委派了候补官员来审讯。客观来说,晚清各省有众多的候补官员,省里也在千方百计想办法给他们委派差事,安排使用。但是这样一来,三牌楼案的审讯就绕开了正常的司法程序。

话说被委派审理三牌楼案的官员虽然有三名官员,但是丁仁泽只审过一次,就奉江苏粮道的命令,去办理海运了;单之珩因为知道胡金传难以共事,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所以他借口自己另有公务,并没有经常来审理。三牌楼案实际上由候补知县严堃、候补参将胡金传两个人在实际负责。虽然后来的案卷列上了一系列文官的名字,但根据当事人的供述,真正坐在堂上审讯的,其实就严堃、胡金传两个人。

绍宗、曲学如、张克友三名嫌犯在审讯开始,都否认杀人。严堃的对策非常简单,就是一个字:打!经过严刑拷打,嫌疑犯张克友首先认罪,承认自己杀人。张克友招供说,三牌楼的死者是何春荣家的一个雇工,姓谢。死者和妙耳山的和尚绍宗,都和妇女高冯氏通奸,相互争风吃醋。绍宗恨死了谢某,就叫上曲学如、张克友两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谢某杀死在竹园旁。接着,绍宗和尚在拷打之下,也承认了此事。可是,当差役们把高冯氏、何春荣两个人传到后,高冯氏坚决否认通奸,她说自己根本就不认识谢某。所谓的“雇主”何春荣也信誓旦旦地说,自己家里并没有姓谢的雇工。这一点,大家都可以作证。可见,张克友的口供是编造的。

严堃、胡金传再次提审三人,继续严刑拷打。这一次,张克友改口说,死者名叫薛泳洤,后来又改口说是叫作薛春芳。杀人的动机也从通奸改为谋财害命。张克友首先招供,接着绍宗和尚、屠户曲学如也先后供认,他们三人,看到从外地来江宁贩猪的客商薛春芳,贪图他携带的银两,就在晚上把他杀死,瓜分了银两。杀人之后,三人脱下尸体外面的血衣,带回妙耳山上烧掉。至于尸体身旁的表芯纸,那是曲学如拿来擦手的。石灰是绍宗用来塞住死者之口的,篾刀是张克友使用的凶器,草鞋是死者薛春芳的遗物。

对于这个案发经过,三名嫌疑犯都供认不讳,供述内容基本相同。随后,官府在妙耳山庙中找到一把屠刀,绍宗承认这是自己的杀人凶器;同时在山上发现一堆灰烬,被认定是死者衣服的灰烬。官府又在曲学如的雇主家中搜出一把镰刀,曲学如承认那是自己的杀人凶器。至于死者薛春芳的身份,在核实的时候遇到了麻烦。当时,清朝并没有准确的户籍登记制度和人口数据资料,差役们无法查证死者的真实情况。绍宗、曲学如两个人说,他们都刚刚认识薛春芳,并不知道他的详细情况。张克友说,只听说薛春芳自称是和州人,不知道他的底细。最后,官府认定死者是来自和州的客商薛春芳,并没有深入查证。

至此,三牌楼案的凶手、人证、物证、口供一应俱全,可以结案了。胡金传、严堃向营务处总办洪汝奎作了汇报。

洪汝奎是个精明能干的人。客观地说,他接到案情后,认真做了核查工作。绍宗等三个犯人被押到洪汝奎面前,对案情都供认不讳。但是,洪汝奎还是不太放心。他又认真做了以下工作。

首先,洪汝奎提审了此案的关键证人方小庚,细问了他案发现场的情形,为什么在深夜能够看清楚嫌疑犯是和尚、麻子。方小庚说当时月光照到雪地上,视线还比较好。洪汝奎进一步检验方小庚的可信度。他让曲学如穿上号衣,打扮成官兵的模样,混在自己的十名亲兵之中,让方小庚指认。方小庚在十一个人当中,一下子就指出了曲学如。最后,洪汝奎认为方小庚基本上是可信的。

其次,乞丐左一良说自己之所以知道方小庚涉案,是因为方小庚曾经与三牌楼的老奶奶说过命案的事。洪汝奎就派人带着方小庚,到三牌楼把所有的老奶奶都叫出来,查明并没有人和方小庚说过话。方小庚也没有到三牌楼卖过瓜子。因此,洪汝奎判定左一良乱讲。

最后,洪汝奎亲自勘察了案发现场,还让方小庚将当时的情形演给他看。应该说,洪汝奎的核查工作比较负责任。晚清的时候,案件的复审、终审,已经流于形式。上司官员往往追认下级的审讯,按照报告上来的案情走走过程而已。但是洪汝奎不是这样,而是亲自做了审查工作。但是,也许是因为他太忙了,也许是因为他太信任胡金传、严堃等人了,洪汝奎并没有亲自查验尸体,看看伤口是不是和三个嫌犯交代的凶器的尺寸相符,他也没有追问三人瓜分的赃款的下落,更没有察觉严堃、胡金传对犯人严刑拷打的事实。

但是,洪汝奎并不是一个昏官。他知道自己签字对绍宗他们三个人意味着什么?那可是三条人命啊!洪汝奎决定还是慎重行事。所以,他在把案件呈报给两江总督沈葆桢的时候,指出三牌楼案“案情重大”,禀请“另派大员覆讯,以成信谳而重民命”。也就是说,洪汝奎虽然通过了案件的审核,上报给了沈葆桢,但还是建议沈葆桢另外派官员重审一次,力求把三牌楼办成让人信服的“铁案”。

同时,洪汝奎在呈报案卷时,除了写上了严堃、丁仁泽、单之珩等会审官员的名字,还写上了当时江宁知县吴元汉、江宁知府孙云锦的名字。这是因为,发生在江宁的案子,按照正常程序,是必须经过江宁府、县各级审讯。尽管吴元汉、孙云锦并没有参与三牌楼案,洪汝奎出于惯例,随手写上此案经过江宁府县各级官员复审如何如何,等等。当时,大家都认为这是官样文章、例行公事而已,并没有觉得不妥。

想不到,案子上报到沈葆桢那里。沈葆桢不但没有重新审核此案,反而下令将绍宗、曲学如就地正法,立刻推出去斩首了!

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死刑案件必须经过地方各级官府和中央的层层复核,最终由皇帝决定。也就是说,所有犯人的生死大权,操在皇帝一个人的手里。地方总督和巡抚,并没有死刑裁决权。在这样的制度下,死刑嫌疑犯要经过地方各级官府的审讯,连同案卷、证据一级级押解到上级关押核查,最后等待朝廷的最终裁决。这项制度保证了司法过程的公平、公正,防止草菅人命,但是有利也有弊。整个过程往往要耗费一年甚至数年时间,牵涉的官府人力、物力众多。不仅费时费力,还存在犯人劫狱、脱逃等安全问题。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各地局势动荡。官府捉获的起义军、土匪、强盗的人数很多,如果继续按照原来的司法程序来办,效率太慢,而且官府忙于镇压起义,也没有人力和物力,更耗不起时间去走流程。所以,地方官府纷纷呼吁朝廷下放死刑判决权。结果,朝廷在咸丰三年三月,以咸丰皇帝圣旨的形式,明发天下,赋予地方官府“就地正法”的大权。

皇帝的圣旨是这么说的:“现在局势不同往常了,匪徒强盗纠伙抢劫,滋扰地方,如果不严办,怎么能保证社会安定?所以,各省总督、巡抚,要随时查访、用力缉拿匪徒。如果遇到匪徒聚集成群,肆行抢劫的情况,地方官逮捕审讯清楚罪行后,即行就地正法,格杀勿论。”这样,皇帝就把生杀予夺的大权,下放给了各省总督、巡抚。但是,咸丰皇帝也说了:“至寻常盗案,仍著照例讯办,毋枉毋纵。”至于一般的案件,还是要按照正常的程序来办。这是皇帝担心地方官员借“就地正法”的名义,无限地扩张自己的司法权。

应该说,就地正法的做法,效率高,威慑力强,对各地镇压起义,起到了帮助作用。但是,咸丰皇帝的担心,也不是多余的。各地总督和巡抚,果然纷纷以“匪徒骚乱”为借口,肆意杀戮,扩张司法权。在平定太平天国起义后,各地继续援引咸丰三年的圣旨,继续把一些犯人就地正法。一项权力,一旦出让了,就很难收回。所以,朝廷虽然很头疼司法大权旁落,但对各地督抚们的专权根本管不了。

当时的两江总督沈葆桢,就是一个强势的地方大员。他是民族英雄林则徐的女婿,是福建籍官僚的领袖;同时是湘军系统的重要人物,他本人又非常能干,作风强势。《清史稿》说沈葆桢担任两江总督才三个月,就杀戮了近百人。这些人都是被沈葆桢借口两江地区局势不稳定,匪徒滋事杀掉的。

沈葆桢拿到江宁三牌楼案的卷宗的时候,也许是出于对得力干将洪汝奎的信任,他并没有对案件本身产生疑问。但是,案卷中的一个细节,引起了沈葆桢的高度注意。嫌疑人曲学如的物品中,有一枚五角铜钱。这五角铜钱,有什么问题吗?

晚清时期,东南地区的秘密会党,往往私铸铜钱,作为凭信。而两江地区,是太平天国起义的核心地区,双方征战十来年。战后,地方上不安宁,秘密会党风起云涌。历任两江总督,都把安定地方局势、惩办秘密会党,当作重点工作来抓。曲学如的这枚五角铜钱,正好触动了沈葆桢的敏感神经。他不但拒绝了洪汝奎的建议,没有派人复审三牌楼案,也没有认可此案是“图财害命”,而是武断地判定,这次是会党土匪自相残杀。最后,沈葆桢援引就地正法的先例,下令将绍宗、曲学如就地正法,张克友割去耳朵,驱逐出江宁。

这么决定之后,官府先把绍宗、曲学如、张克友三个人在江宁城的城厢内外游街示众,接着在光绪四年(1878)二月二十四日,官吏把绍宗和曲学如押赴南京水西门外就地正法,枭首示众;张克友陪绑法场,看着绍宗、曲学如斩首,然后割耳示众,最后被赶出江宁。这在当年的南京城,甚至在整个江南地区,都是一起挺轰动的案子。

此案从光绪三年(1877)十二月初九案发,到光绪四年二月二十日案犯被斩首,前后只用了六十多天的时间。

可是,到了光绪七年(1881),出现大问题了!之前,江宁官府抓获周五、沈鲍洪二人,二人交代了在光绪三年十二月初九,在三牌楼竹园旁杀死朱彪的罪行。周五、沈鲍洪交代的犯罪详情,和已经结案的绍宗、曲学如杀害外地客商薛春芳的案情,高度重合,几乎就是同一个案子!那么,是不是周五、沈鲍洪在撒谎呢?他们俩洪无缘无故,不会自己承认杀人。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也就意味着四年前已经审结的三牌楼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案!

我们回过头来分析洪汝奎主导审结的三牌楼案。它是一起多处违背正常司法程序,牵涉众多官员的敏感案件。

说它违背正常司法程序,是因为三牌楼案并非由案发当地的府县官员侦破、审理,而是由营务处直接插手,委派参将胡金传侦破;侦破后,营务处又绕开地方官府,指派候补官员审讯,胡金传参与结案;最后,两江总督沈葆桢没有履行死刑审批程序,武断地将两名嫌疑犯就地正法。可以说,四年前的三牌楼案,在程序上漏洞百出,审理过程是不合法的。

其次,我们说它敏感,是因为此案牵涉了一位当时正在迅速崛起的政坛明星——洪汝奎,还有一位已经去世的朝廷重臣、湘军和福建官僚群体的首领——沈葆桢。沈葆桢在三牌楼案结案的第二年,光绪五年,病逝在两江总督的任上。朝廷给他上谥号“文素”,对他的生平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树立为“中兴名臣”。而洪汝奎,在光绪五年升任广东盐运使,之后调任两淮盐运使。两淮盐运使掌握东南地区的经济命脉,是天底下“第一肥缺”。洪汝奎仕途行情看涨,距离封疆大吏就是一步之遥了。洪汝奎本来就是湘军系统的重要成员,近来又赢得了众多朝廷官员的称赞与支持。可以想象,要碰光绪三年已经结案的三牌楼案,就不得不涉及到沈葆桢和洪汝奎,就不得不面临巨大的政治体制内部的阻力。此外,这案子还涉及到众多的参与官员,胡金传、孙云锦、严堃、单之珩、丁仁泽、吴元汉等等。这些人可都还在位呢!

就是因为这事情太敏感了,所以,当周五、沈鲍洪对杀人罪行供认不讳时,负责审讯的官员脑门上却不断冒汗;负责记录供词的书吏们,手都开始哆嗦了。他们都清楚,如果把这个案子记录下来,进入司法程序,将意味着什么。

可是,人都已经抓了,罪行都招供了,事情想掩盖都掩盖不了了。而且,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光绪七年闰七月,江宁城内外都传开了,说四年前三牌楼命案的“真凶”落网了!“真凶”两个字,一下子刺激了围观者好奇的神经。消息像病毒一样,越传越广,连远在上海的《申报》都刊发了信息。审讯官员不敢隐瞒,只好一级一级,把周五、沈鲍洪的案情汇报上去,最后上报了当时的两江总督刘坤一。

另外一边,四年前被枭首示众的犯人曲学如的家族,听到“真凶落网”的消息,群情激奋,组织起来向官府诉讼喊冤。曲学如的哥哥曲学和,集合了家族五十多名亲戚,来到两江总督衙门呈递状纸,说曲学如当年蒙冤,惨遭枭首示众,现在曲家人要求申冤,要求平反!两江总督衙门在江宁城的繁华市区,他们这么一闹,围观者众多,场面相当壮观。总督衙门的官员,一开始似乎并不想接受状纸。眼看人越聚越多,不得不出来弹压。有个官员呵斥老百姓说:“你们这是要干什么?想要冲击总督官衙吗?”但是曲家人一点都没有被镇住,七嘴八舌地喊冤枉,要求申冤。官员继续问:“你们都姓曲吗?无关人等,赶快散去!”结果,五十多号人几乎异口同声地喊:“我们都姓曲!”众怒难违,两江总督衙门不得不接受了曲家的申冤状纸。

所有这些情况,最后都汇总到两江总督刘坤一那里。刘坤一知道,案情重大,而且舆论已经哗然,自己根本掩盖不了这件事情。与其让老百姓无端猜测,各种流言满天飞,倒不如由自己出面,把四年前的三牌楼案和现在周五、沈鲍洪招供的杀人案,合并审理。这样,官府还能掌握此事的主动权,也好引导舆论的走向。

所以,刘坤一决定,委派江宁布政使梁肇煌、盐巡道德寿、江宁知府赵佑宸等官员,组成专案组,合并审理这两桩都发生在三牌楼的案子。

专案组成立后,确定了两项主要工作,或者说是案子的两个主攻方向,齐头并举,同时推进。第一,核实周五、沈鲍洪等人供述的真实性,进而确定他们招供的案子是否就是四年前的三牌楼案;第二,重新拘捕四年前已经结案的三牌楼案的相关人等,核查当年的案子是否有冤情。

第一项工作进展得很顺利。周五、沈鲍洪招供了更多的细节,官府按图索骥,拘捕了更多的人证,找到了更多的旁证。很快,这个案子的详细情况就清楚了。

光绪三年(1877)十月间,周五在江苏阜宁县西乡诱拐了王老头的女儿刘王氏,并带上和自己苟合成婚的刘高氏,乘船南下,想去江南讨生活。途中,周五遇到平时认识的朱彪、沈鲍洪二人。朱彪看到与周五同船的刘王氏年轻貌美,动了歪念头,就问他们要去哪里。周五回答:“我们想去江南,但是路费短缺。”朱彪高兴地说:“巧了,我也正要去江南。”他很爽快地替周五三个人代付了船费,并且和他们同船南下。当时,同行的还有被朱彪诱拐为妻的赵高氏和篾匠许嘉福一家人。他们几个人同船而行,到了江宁府六合县,都住进林三子家。

到了江宁,朱彪把年轻的刘王氏引诱到手,与之同宿,而后又把她拐逃了,两个人不知去处。周五特别生气,但他知道朱彪平时学拳、功夫了得,自己不是对手,就找沈鲍洪商量,邀请他一起找朱彪算账。沈鲍洪此时已经和赵高氏产生了奸情,而赵高氏是朱彪诱拐为妻的。沈鲍洪害怕朱彪知道了,自己会有血光之灾,不如先下手为强。他很快答应,和周五一起谋杀朱彪。

于是,周五偷了许嘉福的篾刀,携带篾刀和沈鲍洪一起到了江宁。沈鲍洪让周五买了几包石灰带在身上,准备行凶的时候用来迷朱彪的眼睛。

十二月初九日,二人在江宁城内找到了朱彪,并问出了刘王氏的藏身之处。当时,朱彪因为缺钱用,正打算去三牌楼的一家香烛店行窃。他招呼周五、沈鲍洪一起入伙行窃。周五、沈鲍洪假装同意。朱彪就买了草鞋、火钵、表芯纸等物品,带在身上。

当天夜里三更时分,三人行至三牌楼的竹园旁。因为天寒地冻,他们就蹲在地上用火钵取暖。过了一会儿,朱彪走到一边去小解。周、沈二人密谋后,决定趁机行事。两个人偷偷靠近朱彪。沈鲍洪突然从背后扭拉朱彪的辫子,朱彪惊慌之下跌倒在地,周五立刻上前,抓起篾刀就是一阵乱砍,期间把朱彪辫子砍落了。这时,沈鲍洪也拔出朱彪随身携带的小尖刀,帮着周五乱戳一气。朱彪当场毙命。周、沈二人确定朱彪死后,赶紧逃跑了。慌乱之间,篾刀、石灰包、表芯纸、草鞋等物,都丢弃在朱彪的尸体旁边。

第二天,周五、沈鲍洪两个人来到了刘王氏藏身的缪瘸子家,找到了刘王氏。两人托缪瘸子做媒,将刘王氏嫁卖给了余应昌。

官府顺藤摸瓜,拘捕了赵高氏、刘高氏、许嘉福等人。赵高氏、刘高氏都证明,她们都听到周三、沈鲍洪商量谋杀朱彪的事。篾匠许嘉福,指证三牌楼命案现场的篾刀是自己的。综合以上所有信息,周五、沈鲍洪供述的杀人案,无论时间、地点,还是现场细节,都与四年前结案的三牌楼命案一致。而案发当晚,三牌楼附近只发现了一具尸体,一起命案,怎么可能会有两个案情呢?

同时,曲学如的哥哥曲学和也作证,他曾经派侄子曲惠春到和州四处访遍,并没有查到薛春芳其人。当年,洪汝奎负责三牌楼案的时候,并没有核实所谓的“薛春芳”是否存在。现在,既然周五、沈鲍洪招供的案情和已经了解的三牌楼案高度重合,而原案的遇害者又被证明子虚乌有,所以,重审的官员们倾向认为,所谓的“薛春芳”就是朱彪,已经结案的三牌楼案就是如今重见天日的周五、沈鲍洪杀害朱彪案。

现在,问题就来了!四年前的三牌楼案是怎么回事?又是怎么审结的?

要知道,当年的案子,也是人证、物证齐全,三名嫌疑犯对罪行供认不讳,这些都清楚记载在案卷中。当年审讯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案发时,缉捕委员、候补参将胡金传是根据卖瓜子的小贩方小庚的口述,才迅速破案的。方小庚说他在案发现场看到了绍宗、曲学如、张克友三个人。在后来的历次审讯中,方小庚都当堂指认了这三个人。所以,方小庚可以算是光绪三年三牌楼案的关键证人。

此次复审,专案组传讯了方小庚。方小庚交代说,案发时自己并没有到过三牌楼,他也是案发后听大街小巷的议论,才知道有这桩人命案子的。方小庚回家告诉了母亲。母亲知道方小庚比较傻,还叮嘱他不要在外面乱说。光绪四年(1878)正月十九日早上,方小庚像往常一样,上街卖瓜子。有个兵勇假装要买,把他骗到观音庵,关在一间房子里。方小庚很害怕,喊了一上午救命,结果也没人来搭理。中午时分,有一个高级军官打扮的人,走进房子。后来,方小庚才知道,这个军官就是此案的缉捕委员,候补参将胡金传。

胡金传来到房里,问方小庚:“你知道三牌楼命案吗?”方小庚摇头,说他不知道。胡金传呵斥他说:“胡说!有个乞丐声说你方小庚知道内情。”方小庚一下子就被胡金传的气场给吓唬住了。还没等方小庚反应过来,胡金传就叫亲兵把方小庚带到三牌楼附近妙耳山的庙中,引他见了绍宗和尚。回到观音庵后,胡金传让方小庚向官府供称,案发当晚亲眼看到尸体旁站着三个人。其中一个人就是绍宗。至于另外两人是谁,胡金传说等抓到后,再告诉方小庚。

方小庚不愿意诬告他人。他人虽然傻,但是非善恶还是分得清楚的。胡金传先是利诱方小庚,答应事成之后给他银子。方小庚还是不愿意。胡金传就恐吓他,说要对他大刑伺候。方小庚害怕了,退缩了,最后答应了。当天晚上,胡金传把方小庚带到了营务处,又把绍宗和尚也抓了过来。第二天,营务处总办洪汝奎提审,询问方小庚是否看到了案发现场。方小庚一开始还犹豫要不要按照胡金传教的话说。等他一抬头,看到胡金传手持马棒,也就是驯马用的大木棒,站在洪汝奎的旁边,方小庚心里害怕,便按照胡金传昨天教的话,鹦鹉学舌一样讲给洪汝奎听。

后来,胡金传又逮捕了曲学如、张克友。胡金传派人带方小庚从没有糊纸的窗口,看清楚曲、张二人的面貌。期间,胡金传又多次对方小庚威逼利诱,强迫他不能翻供。

洪汝奎复审全案的时候,把曲学如混在亲兵队伍中,让方小庚指认。方小庚指认时,看到胡金传又手持马棒站在旁边,他很害怕,加上已经看清楚曲学如的相貌,所以很快就跑过去把曲学如指了出来。而张克友是方小庚之前就认识的人。方小庚虽然指控张克友杀人,但没有和他对质过。案子了结后,方小庚就被释放回家了。

根据方小庚的供词,他事先根本不知道三牌楼案,更不是关键证人。所有的一切供词,都是胡金传教唆、强迫他说的。正是方小庚的假供词,最终导致了绍宗、曲学如的定罪斩首,张克友被割去耳朵,逐出江宁。死去的人,难以复生,但是张克友还活着。专案组四处搜索,最终找到了张克友。

张克友讲述了自己是怎么被卷入三牌楼案的。案发当晚,也就是光绪三年十二月初九日,张克友住在熟人陈永卓家中,并不知道杀人的事。专案组传讯陈永卓到场后,陈永卓证明张克友当天晚上借宿的事情。这样,张克友就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不可能参与了当天晚上在三牌楼的杀人事件了。

但是,案发后张克友莫名其妙地被抓进了监牢,方小庚一口咬定他杀了人。张克友当然要申辩了。他见到的第一个审讯官员是胡金传。张克友说自己是无辜的,胡金传根本不给他机会申辩,马上下令用刑。严刑拷打后,胡金传逼张克友诬陷绍宗与他人通奸杀人。张克友被迫答应了。

等到严堃正式提审时,张克友又不肯承认杀人。他本来就没有杀人,怎么会自己认下人命。但是,严堃认为张克友狡辩,下令用刑。参与审讯的胡金传又喝令加刑。张克友熬刑不过,不得不第二次承认杀人。他胡乱编了一个案情,说死者是何春荣家的谢姓雇工,绍宗和谢某都和高冯氏通奸,因情杀人。结果,何春荣和高冯氏到案后,都矢口否认,人们也都说没有谢某这个人,案子进展不下去了。于是,胡金传又私下威吓张克友,同时说什么“三人不能同抵一命”,意思是一条人命不需要三个人去抵,只要张克友配合自己,可以免他死罪。胡金传就这样软硬兼施,引导张克友改供。张克友最终编造出了“薛春芳”这个人,第一个承认自己伙同绍宗、曲学如图财害命,杀害了薛春芳。绍宗、曲学如两个人也熬刑不过,先后承认杀人。期间,只要有人不服,想辩白,或者招供的案情和其他两个人有所不同,胡金传就下令严刑拷打。最终三人供认不讳、众口一词的罪状,就是这么塑造出来的。

张克友说,他们三个人被押回监牢后,曲学如一直大喊冤枉,说薛春芳是他乱讲的名字,根本没有这个人,自己根本没有杀人。曲学如埋怨绍宗和尚先招供认罪。绍宗也说自己不知道死者到底是谁,这凶案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就责怪曲学如先招供认罪。绍宗、曲学如这两个无辜的人,生命的最后时刻就是在恐惧和悲凉的绝望、迷惑和相互埋怨中度过的,然后被游街示众,押赴刑场斩首。

此外,专案组还传讯了当年参与三牌楼案的低级军官和兵勇。当年参与办案的把总姜志承认,自己亲眼目睹了胡金传与严堃严刑拷打曲学如的场景。可能是被打怕了,营务处总办洪汝奎复核案情的时候,虽然没有动刑,但三个人仍照前认罪。至于所谓的杀人凶器,是兵勇把绍宗的裁纸小刀,沾了鸡血,制造出来的。

至此,完全可以认定,已经结案的光绪三年的三牌楼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案!

对于一桩冤案来说,认定它是冤案仅仅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或者说,认定冤案是相对简单的,如何平反冤案更难。如果说认定冤案需要高超的智慧,那么平反冤案就需要刮骨疗伤的勇气。众多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的官员,要受到处理;那些没有参与审讯,但按照程序应该履行复核责任的官员,要受到处理;沈葆桢、洪汝奎等负有领导责任的高官,也要受到处理。这无异于让官僚集团,拿着刀子向自己动手。怎么办?

这个难题,最后由两江总督刘坤一来处理。刘坤一和洪汝奎,都和湘军系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两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洪汝奎前途一片光明,对于刘坤一来说,也是脸上有关的事情。退一步来说,就算刘坤一要拿洪汝奎开刀,打断骨头连着筋,难免伤及自己。怎么办呢?

洪汝奎是两淮盐运使,驻扎在扬州。刘坤一思考后,写了一封信,非常客气的信,说现在有新情况牵涉到光绪三年的旧案,如果洪大人公事不是太忙的话,请移步到江宁来,我们一起把案子斟酌办理。刘坤一在信的末尾特别提到,洪大人当年在报告中有建议另派官员复核,以成信谳的话。刘坤一这是在暗示,洪汝奎在此案中有认真履行责任,就算要处分,也可以从轻发落。

在三牌楼案当中,洪汝奎也许是最纠结的人。作为一个读书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官员,洪汝奎当然知道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冤案必须平反!但是,如果这桩冤案是自己参与制造的,那么,还要平反吗?我想,所有人站在洪汝奎的立场上,都会很纠结、很犹豫。

洪汝奎比一般的人更纠结。这里面有两个原因。第一,正如刘坤一所说的,洪汝奎在四年前的审案过程中,其实是认真履行复核责任的。他不仅亲自勘察了现场,审问了方小庚,还把曲学如安排在亲兵中让方小庚辨认。应该说,洪汝奎比大多数官员,都要负责。问题的根源,在于胡金传逼供、教唆,同时欺瞒上司。洪汝奎没有识破胡金传制造的冤情,没有认真推断案件的疑点。不过,当时沈葆桢身体不好,洪汝奎帮着承担了大量的工作。他工作很忙,也的确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对经手的每一件事情都做深入的推断和详细的审核。现在,因为多年前自己百密一疏的一个失误,就要承担天大的责任,洪汝奎难免会觉得很委屈、很难受。

第二,洪汝奎正全力向更高的官职冲击,胜利在望,突然发现美好的前途可能因为四年前的一桩政务化为乌有。他怎么能不懊恼、不跺脚。根据《清史稿》的记载,洪汝奎是非常能干的人,政绩显著。他原本就在财政领域有杰出的才能,自从担任两淮盐运使后,继续推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裁冗费、建义仓、疏浚扬州城的护城河。他当时五十岁出头,年富力强、经验和资历都刚刚好,正是一个政治人物大展拳脚的时候。《清史稿》就明确说洪汝奎“方欲大有为”,朝廷对他也有很高的期望。

要知道,洪汝奎能走到这一步,非常不容易。他出身贫寒,而且没有进士功名,自从道光年间考中举人后,多次会试名落孙山。洪汝奎一心一意要当官,就考取了教职,也就是去官办学校里当老师。教书一定年限后,朝廷会选拔部分老师担任低级官职。洪汝奎就是这么获得的候补知县职位。他真正发家,就是在太平天国起义时期,加入了湘军。从此,洪汝奎日夜奔波,为湘军筹款筹粮,供应军需,得到曾国藩等人的赏识,才有了升迁的可能。之后,洪汝奎继续靠着埋头苦干,才有了今天的身份和地位。这三十年,付出了多少心血与汗水,只有洪汝奎自己知道。

现在,眼前的一切都要化为乌有了。而且,严格依法办事,洪汝奎还有可能以命偿命,性命都有可能不保。你说,洪汝奎接到刘坤一的来信后,会从扬州赶往江宁,接受调查吗?

洪汝奎的对策是,按兵不动。从光绪七年(1881)闰七月,冤案被揭开面纱开始,之后的三四个月内,洪汝奎没有对此事发表过任何言论,更没有赶往江宁,他不配合调查。同时,洪汝奎也没有动用自己的资源和人际关系网络,阻碍案情的调查和平反工作。他佯装自己是个毫不相关的旁观者,坐等事情的自然发展。

洪汝奎拒不配合,应该说给三牌楼案的平反,造成了不小的麻烦。刘坤一对洪汝奎的这种态度,意见很大。他动不了洪汝奎,就决定先动其中涉案官员,从另外的角度推动案件的平反。这个新角度,就是胡金传。

胡金传是四年前侦破案子的候补参将,全程参与了审讯。根据方小庚、张克友等人的供述,胡金传涉嫌教唆供词、严刑逼供,硬生生地制造了一起冤案。同时,胡金传涉嫌欺骗上司,是三牌楼冤案的始作俑者。四年过去了,胡金传还是候补参将,没有转正担任实职,继续在江宁候补。刘坤一对付胡金传,方便得多了。他直接参奏了一本,将胡金传革职,接受调查。

胡金传非常狡猾,他到案后,坚决不承认刑讯教供的事实。重审的专案组官员先后审问了他27次,胡金传不是理直气壮地否认,就是环顾左右而言他,根本没有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供词。胡金传为什么这么强硬呢?他有什么法宝呢?

胡金传的法宝是朝廷的司法制度。这真是一个讽刺!四年前,三牌楼案之所以成为一起冤案,一个重要原因是它违背了多处司法程序。现在,胡金传搬出了朝廷制度来了。他说,第一,自己只是一名军官,军官没有司法权。自己只是奉命缉捕嫌疑犯而已,没有权力审案,也没有参与审讯;第二,此案的审讯和结案,是严堃等文官主持的,自己并没有问案,自然谈不上教唆犯罪、刑讯逼供了;第三,四年前三牌楼案卷上的会审官员,有谁谁谁,就是没有胡金传。既然当年的案卷上没有他的签名,凭什么说他制造了冤案?

两江总督刘坤一亲自审讯胡金传。胡金传坚持说,自己凭借眼线,缉获绍宗之后,就奉差外出办事了,不知道案情审讯的详情。现在案子有冤枉,责任全在会审的诸位官员,与自己无关。

可见,胡金传很了解清朝的司法制度,关键时刻抓住朝廷的规章制度和流程自保。不仅如此,他还充分利用这套制度,派出妻子和部下,到各个衙门和高官那里呈递状纸喊冤,要求把四年前参与审讯的所有官员提解到案,大家对质。胡金传这个要求,又给刘坤一出了一个难题。把当年所有官员都叫过来接受调查,操作的难度很大,而且一旦操作起来,得闹多大的动静啊!案子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光绪七年(1881)十一月初,眼看着此案重启即将满四个月了。刘坤一觉得老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干脆一狠心,会同江苏巡抚上奏,请求刑讯已革参将胡金传,并申请将四年前涉案的所有官员传讯到江宁,听候查办。十一月初十,圣旨同意了刘坤一的请求,命令刘坤一严刑审讯此案,务必水落石出,把这起冤案做成铁案。圣旨要求所有涉案官员一律卸任,听候查办。这些官员包括:两淮盐运使洪汝奎,淮安府知府孙云锦,沭阳县知县严堃,清河县知县丁仁泽、候补同知单之珩等。

三牌楼案顿时柳暗花明又一村。但是,如果我们以为仅凭这一道圣旨,就能把案子审讯得水落石出,那么我们就把清朝政治想得太简单了!三牌楼案情曲折、涉案官员众多、舆论高度关注。这是多么好的政治斗争的素材啊,怎么能浪费呢?在晚清,一桩案子如果不上升到政治斗争的高度,是称不上一起大案的。三牌楼案就没有逃过一些人的眼睛。

十一月初,河南道监察御史李郁华首先就三牌楼案发难。他上奏,以“问官滥杀无辜,督臣意存袒护”的大帽子开头,请求严讯此案。李郁华把攻击的矛头首先对准了两江总督刘坤一。他说,四年前冤杀无辜的曲学如、绍宗,都是洪汝奎造成的。现在此案重审,拖延了四个月之久,总督刘坤一想把罪责推卸给胡金传一个人,来偏袒洪汝奎。可见,李郁华攻击的真正矛头,对准的是迅速崛起的政治明星洪汝奎。

李郁华的奏折,触动了慈禧太后敏感的权力神经。慈禧太后对此案是不是冤案,也不感兴趣,对绍宗、曲学如等草民的生死,并不感兴趣。她真正关心的是,此案体现出来的地方官员违背正常司法程序,总督司法权力膨胀,擅自就地正法。总之,地方权力扩张,朝廷权力就萎缩。慈禧太后绝对不能允许这一点。晚清时期,权力下移是一个大趋势。朝廷权威削弱,封疆大吏势力越来越大。慈禧太后刚好可以利用三牌楼案,敲打一下以刘坤一为代表的地方势力。所以,朝廷下圣旨斥责刘坤一,要求查清楚洪汝奎、胡金传等人在此案中的责任。

当时,刘坤一已经确认去职了,朝廷调左宗棠继任两江总督,刘坤一正在办理交接手续。但是,舆论的力量太强大了。李郁华又有弹劾,刘坤一不能置身事外。十二月二十一日,刘坤一上奏,说明了三牌楼的进展。在奏折中,刘坤一说明三牌楼案由洪汝奎承办,查明案情后具禀前两江总督沈葆桢,声称案情重大,请派大员覆讯,以成信谳。洪汝奎并没有定拟罪名。沈葆桢在二十三日批示,认为案情无疑,将曲学如、绍宗就地正法,枭首示众,张克友割耳递解原籍。这些情况,不仅有案卷可查,而且是沈葆桢亲笔批示,大家都可以辨认。刘坤一基本上是在为洪汝奎开脱。

十二月初六日,翰林院侍讲学士陈宝琛,也上奏议论三牌楼案。陈宝琛的奏折,比李郁华的奏折,更有内容,还透露出了不少背景信息。

首先,陈宝琛说,七月周五、沈鲍洪落网,人们重新关注三牌楼案。但是八九月时,千里之外的北京城就出现了匿名书信,痛骂洪汝奎,并提到三牌楼案。有人把书信投递给许多京城官员,这明显是带有政治目的的。陈宝琛就怀疑是洪汝奎的仇家所为。因为洪汝奎担任盐运使之后,严格依法办事,损害了奸商的利益,导致部分盐商的不满和毁谤。所谓的三牌楼冤案,不排除有盐商势力在背后操纵、鼓噪的可能。

其次,陈宝琛说,光绪六年,刘坤一参劾高淳县知县唐葆元“巡防疏忽,听断糊涂”。唐葆元遭到革职处分。唐葆元不服,跑到北京都察院呈诉冤情,要求传讯相关的官员洪汝奎、孙元锦到京,和自己对质。恰好洪汝奎、孙云锦都牵涉到三牌楼案,陈宝琛就怀疑此事背后可能有唐葆元的影子。唐葆元借此案来发泄革职的不满,同时拉洪汝奎等人下水。至于刘坤一,陈宝琛认为,刘坤一既然将胡金传革职调查,查明了胡金传罪无可赦,势必要牵连洪汝奎。所以,不能断定刘坤一袒护洪汝奎。

陈宝琛是个很认真的人,他把三牌楼案前后的案卷和人犯供词,一一对比、分析后,就案情本身提出了六大疑点。

第一,前案中,死者发辫无存。后案中,周五用篾刀将朱彪发辫砍落,那么辫子应该掉在地上,而非无存。后案的辫子到哪里去了?

第二,前案中,尸体旁留有表芯纸、石灰包、篾刀和草鞋。后案中,多了火钵和小尖刀。周五、沈鲍洪杀死朱彪后,把表芯纸、石灰包、篾刀和草鞋都扔了,为什么要带着一个火钵逃走呢?小尖刀又在哪里?

第三,前案中,案发地上并无血迹及践踏情形。陈宝琛认为应该是移尸,命案第一现场不在三牌楼竹园旁。后案中,既然说朱彪会拳脚、功夫了得,那么即使辫子被人拉住,也可以用力抵抗,况且还带着尖刀,为什么任由周五、沈鲍洪砍杀,没有反抗呢?况且雪地行凶,肯定会留下践踏痕迹。朱彪被砍死,地上肯定会有血迹。为什么地上既无痕迹,也无血迹?

第四,周五、沈鲍洪招供杀害朱彪的当天,向缪瘸子借了个金戒箍,拿去当钱。但是查对当铺记录发现,当金戒箍是在十二日,不是案发的初九日。再次提审时,两人又说,时间久了,记不清楚。陈宝琛觉得这也是一个疑点。

第五,案发后,江宁城在缉拿凶犯,周、沈二人为什么不但不逃匿,反而还若无其事地出入街坊,先是公然嫁卖刘王氏,数日之后又从容典当金戒箍?另外,朱彪虽然把刘王氏的藏身之处告诉了周五、沈鲍洪,但并没有和他们两个人一同去过缪瘸子家交代。周沈杀死朱彪后,突然来到缪瘸子家,将刘王氏嫁卖,缪瘸子为什么不但不怀疑,还帮忙数钱?

第六,陈宝琛认为此案的动机也有问题。周五因为朱彪诱拐了刘王氏而起杀心,沈鲍洪怕被朱彪看破奸情而起杀心,两个人都想杀朱彪。为什么他们在江宁遇到朱彪后还很高兴,还商量好入伙行窃?准备行窃的时候,为什么又乘朱彪离开时,突然密谋将他杀害?况且,朱彪把刘王氏的藏身之所告诉了周五,周五马上就能找回刘王氏,仇恨应该消解才对。

除了针对案情本身的疑问外,陈宝琛觉得案子复审过程中,也有三个疑点:其一,告发真凶的李大凤并不是朱彪的近亲,而证实和州并没有薛春芳其人的曲学和、曲惠春叔侄,以及指控胡金传严刑逼供的张克友却是该案的利害相关人。他们的供词,就百分之百可信吗?李大凤要为亲戚申冤,为何不在案发当时,而是行窃被捕后才说?曲学和要为兄弟申冤,为什么四年前不站出来?

其二,许嘉福认定杀人的篾刀是他的。可是,篾刀是民间寻常物品,江南人家谁没有?他怎么就认定那是自己的刀?

其三,关键证人方小庚,只是个市井游民,四年前可以被胡金传威逼利诱,胡乱供述,今日也可能被其他人威逼利诱,反过来指控胡金传。复审的人证、物证是否可靠?

综合上面的种种疑问,陈宝琛认为,朱彪被杀一案,究竟是不是四年多前的三牌楼命案,还有待详细、认真的审理。可是,刘坤一即将卸任,又刚刚被李郁华弹劾,新任总督左宗棠到任还需要一段时间,如果案件拖延太久,恐怕节外生枝;如果案件让江苏省官员重审,又难免会受到原审势力的影响,不能还原事实真相。所以,陈宝琛奏请朝廷,派遣精通司法刑狱的钦差大臣,前往江南,重新审理光绪三年和光绪七年的这两件案子,详细梳理人证、卷宗,查明真相。

应该说,陈宝琛的奏折,说了一些有利于洪汝奎、刘坤一的话,但总体上是比较客观中立的,严格从案子本身出发,呼吁由相对超脱、独立的钦差大臣接手调查真相。慈禧太后对他的奏折也很重视,第三天,也就是十二月初八日,朝廷就命令理藩院尚书麟书、刑部侍郎薛允升为钦差大臣,火速前往江宁查办三牌楼案。

麟书、薛允升两个人不敢怠慢,于光绪八年(1882)正月十八日就抵达江宁,开始履行职责。当时,三牌楼案已经闹得朝野皆知,东南一带更是众说纷纭。麟书、薛允升充分知道此案的敏感性,不敢掉以轻心。沿途概不见客,谢绝一切酒席礼物,并对属员严加约束。抵达江南之后,两个钦差大臣迅速建立钦差行辕,第二天,也就是正月十九日,就不顾旅途劳顿,调取三牌楼全案的卷宗开始研究;第三天,正月二十日,洪汝奎、孙云锦、单之珩、严堃等人投案;从二十一日开始,钦差大臣提讯全案人犯。审讯的时候,行辕里面站堂、执行的人,都是直接从刑部带来的书吏和差役。江宁本地的差役只在外面伺候,没有一个人进入大堂。这就尽可能地避免了受当地势力的影响。期间,除了新任两江总督左宗棠,来到钦差行辕进行礼节性拜访,麟书、薛允升二人和左宗棠寒暄了几句,其他官员,包括巡抚、将军、总兵,钦差行辕一概挡驾。可见,两位钦差大臣,做事相当谨慎。

光绪八年二月初九日,经过二十天紧张的工作,两位钦差向朝廷呈递了结案报告。报告认定,薛春芳就是朱彪、朱彪就是薛春芳,两起三牌楼案是同一起案子。钦差大臣肯定了刘坤一的接任,认定这是一起胡金传主导、蒙蔽洪汝奎,制造的冤案。报告还逐一回答了陈宝琛提出的六大疑点。

第一,关于死者辫子的问题。周五供认,他杀死朱彪后,看到被割断的辫子,就解下上面的辫线,接在自己辫子上,把散发丢弃在了水沟里。许嘉福、刘高氏也都证明,周五从当晚回来时,头上添了一条辫线。

第二,关于后案比前案多火钵和小尖刀的问题。周五、沈鲍洪杀死朱彪杀后,因为天气寒冷,就带上火钵烤手,随后丢弃。沈鲍洪供认,他从朱彪的裹腿布里抽出两把小尖刀,戳死朱彪后,沈鲍洪把刀藏在身上,后被刘王氏看到。刘王氏证明,她在缪瘸子家,看到沈鲍洪的袜子里藏有朱彪的小尖刀。赵高氏供认,朱彪在裹腿布里藏有尖刀,和刘王氏看到的一致。沈鲍洪担心事情败露,就把两把尖刀扔到河里去了。

第三,朱彪功夫了得,为什么任人砍杀?雪地上为什么没有践踏痕迹和血迹?沈鲍洪说,他趁朱彪不备,用力抓住他的辫子,拉倒在地上,周五迅速上前,连砍数刀。朱彪当时就不动了,沈鲍洪又拔出朱彪的小尖刀乱戳,确保朱彪毙命。所以,朱彪应该是来不及反抗,就被杀死了。同时,官府验尸之前,现场已经被围观的百姓破坏,难以确认践踏痕迹。而原验仵作供称,当日验尸时,地上是有血迹的,是他为了规避处分,没有报告。

第四,关于典当金戒箍的事。周五、沈鲍洪前后招供的日期不同,是因为时间太久了,两人记忆不清。

第五,朱彪不在,周、沈二人怎么就能嫁卖刘王氏?嫁卖之后,为什么还要借当金戒箍?原来,朱彪把刘王氏送往缪瘸子家时,就说这是周五的妻子,所以周五才能托缪瘸子把刘王氏嫁卖掉。因为有“丈夫”在场,缪瘸子又有利可图,也就不加怀疑。事后,周五因为担心事情败露,急于回家,立了婚书、没有收到银子就先借了金戒箍去典当,筹钱回家。

第六,动机问题。周五恨朱彪把刘王氏拐跑,动了杀机。沈鲍洪因为与赵高氏通奸,害怕朱彪知道后对自己不利,答应帮周五杀人。谋杀起意于周五,成于沈鲍洪。杀人的计划,也是两个人商定的。

钦差的报告还回答了其他疑点。第一,钦差曾拿来三把篾刀,让许嘉福当堂辨认,许嘉福迅速认出了凶器。许嘉福认定凶器就是自己的篾刀,是因为从祖父开始,许家祖孙三代都是用左手削篾,因此刀口手面在右。同时,他的刀是在东台县定做的,和市场面一般的篾刀不一样。篾刀用了多年,有缺口,所以能够认清楚。同时,赵高氏证明,事后许嘉福向沈鲍洪索要篾刀,沈鲍洪赔钱了事。

第二,关于方小庚有没有受到威逼利诱的问题。钦差报告认为,后案传讯方小庚是在周五等人认罪之后,而且由江苏省级官员审讯,没有威逼利诱方小庚的可能。

第三,李大凤和曲学和为什么数年之后才申冤?这是因为李大凤也是最近才得知朱彪被周五等人杀害,此前并不知道朱彪被杀,被捕后为了赎罪而主动交代;曲学和等人也是因为真凶落网,才确定曲学如是冤枉的,这才申诉的。总之,钦差报告认为光绪三年的三牌楼是冤案无疑。

朝廷认可了钦差的报告,于光绪八年二月二十九日,公布了对三牌楼案的处理结论:周五是杀人首犯,斩立决;沈鲍洪参与杀人,绞立决。候补参将胡金传冤杀两命,情节严重,斩立决。三人都立即执行死刑。三月十四日,胡金传、周五、沈鲍洪三人被押赴刑场正法。做伪证的方小庚,虽然是受到胡金传的威逼利诱,但也应该受到惩处,因为死在了狱中,免于惩处。

当年负责此案的两淮盐运使洪汝奎,对胡金传教供、逼供等事毫无觉察;候补知县严堃,承审此案,坐视胡金传逼供、诱供,情同附和。洪汝奎、严堃,均革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会审此案的候补同知单之珩、候补知县丁仁泽,交部分别议处。前两江总督沈葆桢,草率办案,对冤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已经病逝,免于惩罚。其他官员,免于处罚。应该说,朝廷对官员的处罚并不重。套用后来的话来说,朝廷对惩罚涉案官员不是目的,维护朝廷的权威才是目的。通过高调重审三牌楼案、惩处洪汝奎,朝廷已经起到了敲打地方的目的。事后,朝廷专门颁发圣旨,申戒各省慎重刑狱,并严禁武官今后参与地方司法,目的是限制地方的司法权。

洪汝奎是此案中最可惜的人物。他的政治生涯因此结束,被押解新疆效力。洪汝奎到流放地后,郁郁寡欢,身体彻底垮了。不久遇赦回乡,很快就病逝了。宣统年间,两江总督端方,上奏陈述洪汝奎德政绩和功劳。朝廷也觉得洪汝奎挺可惜,追复了他的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