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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千奇百怪的婚嫁风俗(1)

婚姻礼俗是男女建立婚姻关系必要途径。由于结婚是人生最大喜事,关涉到家庭幸福、家族香火的延续和社会的安定,因此有关婚姻的习俗也就特别繁多。婚俗的历史非常悠久,并且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古时的同姓不婚

“同姓不婚”是我国古代社会的一条婚姻禁忌。它规定,凡同姓者不问远近亲疏,有无血缘关系,一律不得互相婚配。这一禁律创自周代。《魏书·高祖纪》记载:“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绝同姓之娶。”自周以降,历代相承,不仅为礼教所倡导,而且从唐朝开始还被规定进了法律条文。唐代法律规定,同姓相婚的处徒刑二年。(《唐律·户婚》)宋代法律规定与唐相同。元代规定:“同姓不得为婚,截自至元八年正月二十五日为始,以前者准已婚为定,以后者依法断罪,听离之。”(《元典章》)《明律例》与《清律例》也均规定同姓为婚的各杖60 并勒令离婚。

这段记载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在周代以前,夏、商时期还有同姓成婚的存在,而从周代开始,从制度上严格禁止同姓成婚。另据史料记载,从周代往后,诸朝历代都对“同姓不婚”有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大多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凡对违反规定者,都要采取强制措施,其中不乏一些体罚、判刑或勒令离婚等条例。

为什么要禁止同姓结婚呢?对于这个问题似有多种看法存在。

第一,不利遗传基因。同姓结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近亲繁殖,这与遗传基因有着密切关系。据说在周代,人们就已经懂得了这个道理,认识到近亲繁殖的危害。《左传·僖公二十年》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不蕃意即不健康、先天不足。《国语·晋语》又称:“同姓不婚,恶不殖也。”这句话说得也很中肯,同姓不婚,旨在避免婚后不育。

第二,出于政治需要。禁止同姓成婚,在客观上会促进与异姓之邦的联姻,以此扩大和加强与异姓集团的政治合作及军事联盟。其目的在于扩充势力范围,向一统天下迈进。应该肯定,“同姓不婚”的政策,在政治上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

第三,崇尚伦理道德。古时大多把同姓看成血亲,因此把同姓成婚与至亲、嫡亲兄弟姐妹通婚等同看待。《通典》一书,就将同姓嫁娶视为兽行,故而当绝。另外,《白虎通·嫁娶》也称:“不娶同姓者何,重人伦,防淫佚,耻与禽兽同也。”这里所说得似乎比较严重,因为它把同姓成婚视为乱伦。

旧时指腹为婚的习俗

古婚俗,两妇同孕,指腹约定,产后若为一男一女,则结为两姓之好,这称为指腹为婚。古之指腹为婚,即今旧俗所称的胎婚。胎婚,多由双方父母为未生儿女预定婚姻,后经媒人交换首饰,以待成年结婚。

《南史·韦放传》载:“放与张率皆有侧室怀孕,因指腹为婚姻。其后,各产男女,而率亡。放乃以子娶率女,以女适率子。”《北史·王慧龙传》载:“子宝兴,少孤,事母至孝为尚书卢遐妻,崔浩女也。初宝兴母及遐妻俱孕,浩谓日: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这一习惯,似始于六朝。六朝重门第,士庶之见,深人人心,彼此不得通婚,而胎婚独行于士族。

宋司马温公不以此俗为然,他说:“世俗好于襁褓童稚之时,轻许为婚。亦有指腹为婚者,及既长,或有无赖,或有恶疾,或家贫冻馁,或丧服相仍,或从官远方,遂致弃信负约,速狱致讼者多矣。先祖太尉书曰:吾家男女,必俟既长议婚,既通书,不数月必成婚,故终身无此悔,乃子孙所当法也”。《元史·刑法志》载:“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襟为定者,禁之。”可知元时已禁止指腹为婚。然而指腹为婚的陋俗绵延未绝,直到民国时民间尚有所闻,法律也不过问。

无媒不成婚

在中国,传统习俗中媒人是一种职业,专司婚嫁男女双方的联络、协商等事宜。据说在专偶婚制产生以后,媒人也就诞生了,随后,它在中国婚姻的舞台上跑前跑后,东奔西跑,摇舌鼓噪,相当活跃。它在婚姻的历史舞台上是个重要的角色,总是被待为上宾,吃香的、喝辣的,抽好的。你看:“迎亲之日,为媒介者,峨其冠,华其服,高视阔步,大有唯我独尊之慨。主人必先于其大门之外,设方桌一席,席置水果醇酒若干,择饮士二三立待于前。俟媒介至,一声恭喜,强令痛饮,……然后……迎接升堂,款以上宾之礼,为客中重要人物矣。”同时,在历史的长河中,它又有另外一种属性。它又是一个丑角,在人们的心里、口里、眼里,都是其丑无比。人们痛恨、厌恶它,在青年男女的心中,它是十恶不赦的魔鬼;人们嘲讽它、咒骂它,说什么“狗馋跑圩,人馋做媒”,“夜猫叫唤没好事,没头鬼媒人要死呀”,几乎所有的民间谚语、歌谣都是从反面来描写媒人的;人们蔑视它,看不起它,在人们的眼里,它是妖婆;人们耳里听到的,几乎都是对媒人的嘲讽、咒骂,以及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造成的婚姻悲剧,正如恩格斯所说:“幸福的婚姻是相同的,不幸福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现代青年人对它嗤之以鼻,然而媒人就是这样,具有双重性,说媒在中国的历史上,大地上,成长着,生活着,发展着。随着社会的发展,说媒也展现出一些新的方式,婚介所、电视征婚等等。就是新时代的产物。

媒人吉称“媒妁”,古人解释说,媒合二姓日媒,斟酌二姓日妁,又说男为媒、女为妁。早在《诗经》的时代,就有媒妁的存在,《诗·卫风·氓》中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的诗句。《周礼·地官·媒氏》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说明了媒的社会职能,古代除媒氏的记载外,还有媒官和媒互人的记载,《三国志》有“为设媒官,始知聘娶”,是设立专门的官职,按正统的礼数指导、管理婚嫁。媒官又称“媒互人”,是官媒,是整个政府中独特的一员。《元史·卷一八五》载:“镇民张复……叔母孀居且瞽,丐食以活……思诚怜其贫,令为媒互人以养之。”此外,宋代冥婚盛行,还有为鬼作媒的“鬼媒人”。

媒在历史上有过许多别称,诸如月老、红娘、冰人等,说媒也有许多别称,如执柯、作伐等。月老是月下老人的简称,是冥间专管婚姻的官儿。唐代李复言的《续玄怪录·定婚店》有关于他的一段故事:杜陵地方有个叫韦固的小伙子,父母双亡,想早些娶媳妇。一次外出,途中住在宋城南店,遇到一位老人靠着口袋坐着,借月光看书。韦固探头去看,只字不识,心想,我也念过几天书的,连梵文都懂,这书上的字怎么不认识呢?便问老人,老人说是“婚牍”,专写谁娶谁人、谁嫁谁人的。又问口袋里是什么,老人说是红绳子,用来系大妇的脚腕子的,说是即便山水阻隔,或是世代仇讐,系住了就没跑,总要结成婚姻。小伙急切之下,问老人他的婚事如何,老头说他的妻子是店北卖菜瞎老婆子的女儿,才3岁,要等到17岁时才能嫁过来。小伙见是个丑陋的女孩,一怒之下便派仆人行刺,伤了女孩的眉际,然后逃之天天。14年后,韦固做了相州参军,刺史王泰很赏识,把女儿嫁给了他。这位女子容貌端丽,只是眉问常贴个花贴子,问了才知是过去刺伤的那个女孩,是被郡守收养的。自此以后,韦固与这女子恩爱至笃。由此,后世人称媒人为月老,称定婚的男女为“赤绳所系”。

称媒为“冰人”,也有所本,事见《晋书·索紞统》。孝廉令狐第梦见自己站在冰上,和冰下人说话。索统圆梦解释说,冰上为阳,冰下为阴,主阴阳之事。你在冰上和冰下的人说话,人阳语阴,主为人说媒。因而,你当为人作媒,冰河开了,婚姻也就成了。由此,后世人称媒人为冰人,或简称冰,明代谢谠《四喜记》中《忆双亲》日:“这一曲《鹧鸪儿》,就是我孩儿的冰人月老”,《聊斋志异·寄生》云:“父遗冰于郑;郑性方谨,以中表为嫌,却之。”香港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倚天屠龙记》写张翠山、殷素素和“金毛狮王”谢逊乘冰山浮向北极,张殷二人原本两情相悦,在生死危难中终成姻缘,而两人陷于这种境地,皆谢逊所为,谢便无意中成了“冰人”。这实在是“冰人”的绝妙注脚。

称媒人为红娘,这是众所周知的,故事源丁《西厢记》。不过,红娘之为媒,全然不同于世俗间的那些媒婆子,她是美满婚姻的使者,为青年男女所钦敬。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吧,当代为大龄青年解决婚姻问题的人从来都被别人称作红娘或自称红娘。然而,无论如何,媒都应该成为人类婚恋史的过去,都应该在未来彻底隐去它的身形。21世纪,婚姻自主、自由恋爱。交通、通信、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人们在生活和工作过程中,青年男女接触的机会较多,个性意识较强的青年人大部分都自由恋爱了。然而好的传统习俗还须保持和发扬。民间谚语说得好:初浆的衣裳不用捶,美满的婚姻不用媒。

含蓄地相亲

旧时男女授受不亲,女子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身处深闺,难睹芳容。在经媒人说合之后,男方一般会提出“看一看”,这种在媒人的带领下到女方家里作初次访问的活动就称之为“相亲”,俗称“看亲”。

相亲的日子由男方提出,由媒人决定时间并通知男女双方,双方都应做好准备。

相亲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男方父母或婶婶、姑姑等出面,择日走访女家。女方家长一般都会让女儿出来露露面,如倒茶、点烟,男方家人乘势打量女子的容貌、身材、体态、举止等。在泉州、连城等地,还有看女子手掌的习俗。相亲时的观手掌不象算命看相者那样考究、玄乎,通常只是根据女子手掌的软硬和皮肤的粗细来判断她是否有福气。手掌柔软、皮肤细嫩的就是好相,而骨骼突出、肌肉僵硬、皮肤粗糙的就是没有福气的恶相。福建民间还普遍忌讳女子“断掌”(亦称“横掌”,即掌上有一条粗深的纹路自左而右横贯正中,如将手掌从中横断),认为这种女子“命硬”,注定要克死丈夫(男子断掌,则被视为当大官之命)。

另一种是男子本人由媒婆或尊长带着到女家相亲,在观察女方的同时,也接受女方的审视。但男女两人并没有长坐倾谈,女子只是稍微现身一下,就又躲入内室。在漳平,相亲俗称“看新娘”,一般是男子站在大坪(天井)内,闺女经过打扮后从左巷头(偏厅)行过大厅进入右巷头,仅此短暂一现而已。与此同时,女方的父母及其他亲属也在观看男子。在建宁,男方登门相亲时,女子先隐蔽窥视,若无异议,便出门倒茶,男子乘机瞥上一眼,若表示同意,就接过茶水。

无论何种形式的相亲,男方如果感到满意,都会有所表示。一般是送给女子一个小红包,俗称“见面礼”,或者连女方家庭其他成员也得搭上一份。在清流等地,男方家人还会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在莆仙一带,相亲者若吃下对方煮的点心,鸡蛋、线面,即表示中意。在建阳,男青年临走前,姑娘会亲自泡一碗糖开水端给男青年喝,若男青年喝完这碗糖水,就算是表示满意;若喝下半碗,表示尚须请媒人中介磋商,留有进退周旋的余地;若只是象征性地沾一沾嘴唇,乃出于礼貌,表示不同意该门亲事。

当然,女方也可能会去男方家“拜访”,这在有的地方叫做“看当”。若女方父母不愿意接受款待,执意告辞,表明这门婚事难以告成。此时,男方当然不可费力强留。女方父母通过察看男方家庭情况,欣然接受邀请,或者将奉上的香茶一饮而尽,结局则是皆大欢喜。

结婚之前要合婚

合婚又称“合年命”、“合八字”,古称“卜吉”。在双方同意议婚之初,必须进行“合婚”。旧时,人们把男女的幸福灾祸都寄托在命运上,如果“年命”不合,则一切皆好也不能婚配。古人迷信,认为一个人的生辰可以反映出他的命运,而男女双方八字的合与不合则会影响当事人甚至双方家庭的命运,合则是福。不合则是祸。

合婚要先看命相,根据人的生辰八字和阴阳五行的配合,一个人的命相有金命、木命、水命、火命、土命之分。在五行中。有相生者,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也有相克者,即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如果男女二人的命相相生就是命相相合,若是命相相克,就是不合。道理上是这样,不过具体操作起来又有许许多多的讲究,民间星相家推算起来也不得不查专业书籍。

然后再看属相看完命相,还要对合婚当事人双方的属相进行审查。我国古代的术数家用十二种动物与十二地支相配,成为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出生年,都能找到自己的属相。属相本来只是纪年的一种方法,与福祸吉凶毫无关系。但民间却迷信其为左右福祸的因素。当然,属相的相合相克可以在多种场合作为解释事情发生的原因,例如《红楼梦》中尤二姐病重,产下一个未成的男婴,就说是被属兔的冲了。但是用它预测婚姻的祸福则是最流行的方法,并形成了相生相犯的口诀,如下:

“自古白马怕青牛,羊鼠相逢一旦休;蛇见猛虎如刀斩,金鸡遇犬泪交流;龙逢玉兔云端去,猪与猿猴不到头。”

经过仔细推算,男女双方的命相属相都相合,称作“大相不犯”,婚事基本上就可订下了。

说媒的礼仪

封建社会中的传统观念是男女“授受不亲”,强调“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个“媒妁”指的就是媒人。说媒又叫做媒,就是通过媒人从中说合,让男女双方共结秦晋之好。说媒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纳采。

“纳采”,就是男家请媒人向女家说明缔结婚姻的请求。纳采是要携带礼品的。古代用雁,所以这个仪式也称做“奠雁”。纳采用雁,有一定的讲究:“雁候阴阳,待时乃举,冬南夏北,贵有其所”。雁是候鸟,冬天飞往南方,夏季则生活在北方,来去有时。纳采用雁,实际上就等于告诉女家“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应该像雁那样适时选择其所在。

后世纳采的礼物大大地丰富了,有时多达五十多种。比如汉代的纳采礼物就有合观、鸳鸯、九子蒲(或墨)、双石、五色丝、长命缕、蒲带、棉絮、卷柏、嘉禾、阿胶、干漆、鱼、鹿等。这些礼物都有先锋赞文,提及这些礼品的象征意义。

其次是纳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