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古典遗产:希腊的遗产+罗马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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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译者序

在西方古典学界,除了这部由芬利主编的《希腊的遗产》以及理查德·詹金斯主编的《罗马的遗产》外,以“遗产”为题探讨希腊罗马文化的还出版过多种各具特色的学术著作,尽管内容有简有繁,论述方法上或就文化论文化,或旁及文化在历代传承中的意义,但均注意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希腊遗产与罗马遗产本身所提出的不同问题以及我们认识上的差异,其中之一便是如何理解、移译与希腊遗产密切相关的“hellenism”一词。

我们知道,自从德国历史学家J.G.德罗伊森1831年首次提出“hellenism”的概念以来,由于其著述并未对这一从古希腊语推演而来的学术用语在时间与空间上予以明确的界定,致使西方学者在引用时多生歧义:有以“希腊语方言或结构”界说的;有翻译成“仿效希腊人”或“希腊化”的;也有解释为“希腊文化”或“希腊民族”的。英国历史学家A.J.汤因比对这一概念前后亦有着不同的说解。[3]翻译伊始,我们虽已注意到这种概念上的混用,并试图把“hellenism”一词统一移译为“希腊文化”,但在后来的通读中发现,本书在具体论述“希腊遗产在欧洲文化史上的意义”时,该词所蕴涵的并不仅仅止于“希腊文化”,在不同的章节中,在“希腊文化”这一大的概念之下还有着细微的差异,还另含有“希腊民族”之义。甫至书成,我们又不得不根据不同的语境在“希腊文化”与“希腊民族”之间重新做出了适当的选择。

事实上,无论是“希腊文化”还是“希腊民族”,其本身所关乎的无非是希腊人的界定问题,也就是说,希腊人是否曾作为分而自治的实体存在过?希腊人这一称谓是否指诸多不同社会的一个整体?针对“hellenism”一词的概念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这些问题,芬利在本书的“引论”中把“希腊文化”以及创造此种文化的“希腊民族”合而观之,宏观上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并在时间上予以明确界定。他认为,“hellenism”是一种抽象的概念,其本身所具有的多样性与创造力始于史前时代初期,历经四五个世纪的繁荣后衰落。继亚历山大之后,“hellenism”便成为遗产问题,并一直存在于它所滋养或产生的文化与社会的内部,存在于罗马世界以及其他相关的文化之中。

“hellenism”作为遗产,一种芬利所强调的“双重意义”上的“存在”,接续而来的便是历代的继承问题,这也是本书作为新编的意义所在(见本书第一章)。博尔加在“希腊的传统”[4]一章(见本书第十六章)中,对该遗产经罗马、早期基督教、中世纪早期的西部、拜占庭、阿拉伯文化、中世纪晚期的西部的传承以及文艺复兴时代的“复兴”逐一进行了描述,进一步阐明了希腊遗产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中的“存在”及其影响。这种“存在”或遗产,无论它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历代均有着自己的选择,也就是说,有继承也有扬弃,“在几个世纪过程中从一个领域转移到另一个领域”,也就使得希腊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面貌”;但就整体上的西方文明而言,“hellenism”在被有意识地选择过程中虽然经历过所谓的“黑暗时代”,但其影响并未完全中断,至于文艺复兴时代所“复兴”的“不是对全部古典文化的重新发现,因为其中大部分并未亡佚,更确切地说”,这种复兴“是对基督教传统在其开始时所排斥的那部分古典文化的重新发现”。要言之,希腊遗产的这种特征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如若在概念上对遗产与传统加以比较、区分的话,如若把“hellenism”在亚历山大之后的“存在”视为一种遗产的话,那么它对西方文明一以贯之的影响便可理解为一种传统,一种意识形态上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博尔加在“希腊的传统”一章中所概述的正是这种影响在文化上的延续性,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把该章的篇名移译为“希腊的传统”的原因所在。

荷马史诗作为西方文学史上的开山之作,“Ilias”与“Odysseia”这两部史诗的大题,中文通常根据英文中的“Iliad”与“Odyssey”音译为《伊利亚特》与《奥德赛》。我们知道,西方古典著作初无大题,亦无小题,从荷马的《伊利亚特》、《奥德赛》到赫西俄德的《神谱》、《田功农时》,再到希罗多德的《历史》、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这些早期史诗与散文体史论的大题均为后人编订而成。校勘学上言之,西方古典著作大小题的出现盖始于亚历山大城图书馆建立之后,时在公元前3世纪。荷马史诗在古典时代作为开启青少年心智的教科书,“Ilias”与“Odysseia”的名目也许是出自雅典教书先生的笔下。[5]中文若从英文把“Iliad”音译为《伊利亚特》尚可理解,但把“Odyssey”这一大题译为《奥德赛》、把诗中主人公“Odysseus”译为“奥德修斯”或“俄底修斯”便难以说解了,因为希腊文中的“Odysseia”系源自“Odysseus”。较为理想的翻译是把“Ilias”与“Odysseus”分别意译为《特洛伊的故事》与《奥德修斯记》。但是,考虑到荷马这两部史诗的大题在国内学界已广为袭用,我们在行文中权且保留了传统的译法,只是把《奥德赛》中的“Odysseus”也译作“奥德赛”,以求内容与大题的统一。

另外,本书中常见的人名、地名等专名,我们采用的是国内通行的译法;至于那些中文中不常见的,则根据古典语文的发音遵循“名从主人”的原则译出。

除了上述翻译上的问题外,在这里还需一提的是,本书各章的作者均为西方古典学界的著名学者,对希腊遗产各个领域的研究均有着颇深的造诣;如何翻译这样一部权威著作,如何较为准确地“传递”著者的观点,殊非易事,因为我们对西方古典文明的认识与了解不仅仅涉及西方现代语文,如英语、法语、德语,而且还涉及西方古典语文,如希腊语、拉丁语。东北师范大学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作为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在从事世界文明史研究的过程中,尤为重视国外史学名著的译介(设有《世界文明史经典译丛》项目),强调古典语文的研习。作为中心的成员,我们与学有专长的同仁分别承担本书的译事,目的就是希望能够较为准确地把握希腊遗产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中的影响及其意义,但是,作为一种理想,我们是否真正做到了这一点,尚祈读者诸君有以教正,以匡不逮。

在翻译过程中,我们得到了诸多师友的关注与支持。在此,特别要感谢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主任王晋新教授、徐家玲教授、郭春雨先生以及李晓东博士,承蒙他们在百忙之中拨冗阅正本书译稿的部分章节,并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修改意见。让我们始终难以释怀的还有本书责任编辑孔令琴先生的耐心与信任。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本书译文的通读工作由我承担,所有考虑不周、权衡失当之处亦由我负全责。

张强

癸未年末 记于凯撒花园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