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乾陵文化研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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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吕才与《阴阳书》(3)

敦煌文书P.2534号首残尾全,尾标“阴阳书卷第十三葬事”字样,是敦煌文书中唯一明确表明“阴阳书”的卷子。本卷先逐月讲葬事的吉凶,特别标出了“金鸡鸣、玉狗吠”日和五姓行用的吉凶,然后有“立成法第十二”是灭门大祸日岁月的推算表格,最后是“灭门大祸日立成法第十三”,是灭门大祸日日子的推算表格[50],其末尾称:凡葬及殡埋斩草日值灭门日者,妨害深重,不」可用;若值大祸日者,被刼盗。日音与姓相克,害」深。」可见,这件文书并非吕才编订的《阴阳书》之一部分,因为文书的内容主要讲“葬及殡埋斩草”和起土日的吉凶,并与五姓相联系,而吕才是反对纳音调姓以及将年月日时、丧葬、人事吉凶相关联的。

此前已论,初唐时阴阳术极为流行且颇为混乱,故唐太宗才有此统一制订颁行之举。不过,唐太宗的举措对民间的影响看来好像收效甚微。吕才是唐太宗这次活动的主要负责人之一,从前文所引《阴阳书·卜宅篇》文,可知吕才是坚决反对纳音调姓的。

可是,纳音调姓的风尚却一直延续到宋代,如《地理新书》便自称“五音所属”录自唐《元和姓纂》。不过,如前所言,吕才一派的观点在某段时期内(唐玄宗以前)还是曾经在社会的某些阶层占有主导地位的,至少在唐朝最高统治阶层里是这样。代表唐代上层社会堪舆观念的吕才《阴阳书》,势必影响到帝陵的营建。

《旧唐书》卷191《严善思传》云:则天崩,将合葬乾陵。善思奏议曰:“谨按《天元房录葬法》云:‘尊者先葬,卑者不合于后开入。’则天太后卑于天皇大帝,今欲开乾陵合葬,即是以卑动尊,事既不经,恐非安稳。臣又闻乾陵玄阙,其门以石闭塞,其石缝隙,铸铁以固其中,今若开陵,必须镌凿。”[51]

最终,不管严善思如何坚持,武后依旧合葬乾陵,其建议还是未被采纳。从中可以获知《天元房录葬法》也应该是唐代最高统治者参考、使用的堪舆术。正因为《天元房录葬法》与吕才《阴阳书》同为唐代高级阶层葬法,由此或可进一步推测《天元房录葬法》与吕才这一堪舆派别有着不可或分的关系,至少在王朝统治者眼中是与吕才《阴阳书》并行不悖的堪舆术。在丧葬制度中杂糅多种阴阳术的情况也是存在的,此可见于北宋陵墓营造。《文献通考》卷126《王礼考二十一》山陵条载:“景德三年(1006),皇太后李氏崩。四月,司天监言:奉诏集众官,以诸家葬书选定园陵年、月”[52]。结合考古材料,也可知巩县宋八陵的营建实际上至少是斟酌一行、由吾、吕才三家之说[53]。

此外,日本宽平年间(889-897)根据当时实有图书编写的《日本国见在书目录》明确记有“《大唐阴阳书》51卷、《新撰阴阳书》50卷、吕才撰”。这其中的《大唐阴阳书》保存到现在有七个本子,这些本子都不是唐代写本,并都源自嘉祥元年(848)历博士春日真野麻目的一个抄本,且都不是全本,而只存有卷32和33。黄正建认为唐代编纂的《阴阳书》最迟在天平十八年(746)已经传到日本,《大唐阴阳书》确是抄自唐代的《阴阳书》。若此说不误,辄无疑是研究唐代《阴阳书》的重要资料[54]。

至于五姓堪舆法,从敦煌文书提供的文献资料,可以了解此术之大概[55]。关中西汉陵地[56]以及巩县北宋八陵的布局[57],更给我们提供了考古学上的证据。《新唐书》卷59《艺文志》着录有“由吾公裕《葬经》三卷”[58],可能便是由吾一派的堪舆经典。同书同卷又着录有僧一行“《五音地理经》十五卷。”[59]《宋史》卷206《艺文志》云:“僧一行《地理经》十二卷”[60],同书同卷又称:“《僧一行地理经》十五卷”[61]。上述二者的记载有相互矛盾的地方,但是,从文献多记载为“十五卷”看,《佛祖历代通载》卷13云:〔一行〕着《易论》十二卷。《大衍论》二十卷。(中略)。《五音地里经》十五卷。

宰相李吉甫奉诏撰《一行传》一卷。并见《唐艺文志》。[62]

此可为辅证。宿白曾用较大的篇幅考辨了一行、由吾的堪舆术,全文移录如次:查晁公武《昭德先生读书后志》卷二《五行类》云:“《五音地理新书》三十卷,右唐僧一行撰。以(按“以”字原文阙,此系据《文献通考》卷二百二十经籍志四十七引晁志补)人姓五音验八山三十八将吉凶之方,其学今世不行。”一行《五音地理新书》,宋以后佚,其内容就晁志所记知与王洙等《地理新书》相似。按一行之说于《地理新书》编纂之前极为流行,北宋皇室曾一再根据其说选择陵地,《宋会要辑稿》礼三七云:“(乾兴元年二月)二十二日(1022年3月26日)命宰臣丁谓为山陵(真宗永定陵)使,(六月)十六日(1022年7月6日)王曾等上言得司天监主簿侯道宁状,按由吾《葬经》皇堂下深九十尺,下通三泉。

又一行《葬经》皇堂下深八十一尺,合九九之数,今请用一行之说。”又同书礼三七云:“(真宗景德元年)五月二十五日(1004年6月15日)按行使刘承圭言得司天监史序状:‘(明德皇太后)园陵宜在元德皇太后陵西安葬……其地西稍高,地势不平,按一行《地里经》地有庞不平,拥塞风水,宜平治之,正在永熙陵(按即太宗陵)壬地,如贯鱼之行,从之。’”永熙陵选壬地如贯鱼之形亦正与《地理新书》所记角姓葬壬、河南行贯鱼葬之说完全相同。由此可知,仁宗时王洙等人奉敕编纂之书,必曾因袭一行之说,或就一行书有所增删,故彼此内容、立论相似,且沿其书名而不改也。至于〔169〕-〔171〕(案:此指《白沙宋墓》文后的注释)所记敦煌所出《相阴阳宅书》和张思贤《葬录》二书,颇疑亦源于一行书,故能与《地理新书》极为吻合。[63]

从上文可知,一行的《五音地理新书》又称为《地里经》,即《地理经》。宋王洙《地理新书》为因袭、增删一行《地理经》而成,不仅沿其书名而不改,而且二者内容、立论相似。如,《地理新书》卷五《筮兆域》条便是根据《一行地理》及《天门子十八章》参定的。

综上,根据现有的材料不难发现,除了纳音调姓这个重要区别之外,关于“地理”

方面的论述,吕才《阴阳书》与一行《五音地理新书》有共通之处,且都被巧妙地吸收到《地理新书》中。《汉书》卷30《艺文志》明确记载的西汉时期堪舆书籍有《堪舆金匮》14卷、《宫宅地形》20卷[64],从堪舆术发展的内在理路来讲或许它们跟王充所记《图宅术》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遗憾的是其具体内容今天已经不得而知了。但是,汉代存在“五音图宅术”是没有问题的,由此似可断定一行的《五音地理新书》及吕才《阴阳书》之地理部分与西汉时期的此类葬经存在某种关系。

二宗庙礼与陵地秩序之异同如何运用葬经来考察墓葬资料?唐宋时人堪舆术各有宗派授受,自立门户,不相通用。因此,在参考葬经的时候,必须充分认识到它们的派别和地区上的局限性。更为重要的是,尚不能忽视政治、特别是礼制对堪舆术的深刻影响。下面便以昭穆葬与宗庙昭穆礼的关系为例试加说明。

“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65]。所谓昭穆制度,系指古人祖先墓葬的次序、神位(牌位)在宗庙中的班次和祭祀中族人位置的排列,均须分为“父昭子穆”两列,父子异辈异行,祖孙异辈同行[66]。所谓祖考不尊则昭穆失序,昭穆失序则五经无用[67]。《周礼正义》卷41《春官》冢人说: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族。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凡有功者居前,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68]

昭居左,穆居右,夹处左右。《图解校正地理新书》卷13《步地取吉穴》亦云:昭穆亦名贯鱼者,谓左穴在前,右穴在后,斜而次之如条穿鱼之状也。又礼曰:冢人奉图先君之葬,君居其中,昭穆居左右也。[69]

关于昭穆葬法的使用地区,《图解校正地理新书》卷13《步地取吉穴》云:昭穆各(名)贯鱼。入先莹内葬者,即左昭右穆如贯鱼之形。仍避廉路、地轴、阴尸、阳尸、雄辕、雌辕,惟河南、河北、关中、垄(陇)外并用此法。[70]

金元时期成书的《大汉原陵秘葬经》所载制度可以追溯至唐五代[71]。唐至元代时期,山西、河北、陕西、河南、四川等地的墓葬中还或多或少地保存着其中的内容。该书《辨八葬法篇》云:凡葬者,阡陌平原,昭穆贯鱼葬大吉。余者先吉后凶,不可用之。[72]

综上,昭穆葬法主要流行在河南、河北、关中、陇外等地,为阡陌平原地带大吉之葬式。1981年至1984年初,在陕西凤翔马家庄发掘了春秋秦一号建筑群[73]。研究表明凤翔马家庄秦公宗庙采取祖庙居中,左昭右穆的布局[74],秦公朝寝的钻探又证明了史籍中所谓的“朝之制如庙,路寝之制如庙”的说法也是正确的[75]。这几乎已成为一个共识了[76]。

昭穆制度的问题关系到以儒家体系为统治思想的政权正统性、合法性的建设,故历代围绕着庙制及其昭穆次序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止过,而且对这些争论意见的正误得失,迄无定论。昭穆次序的讨论与改革并不仅仅是礼制的改革,其背后是深刻的政治行为。

实际上,这是王朝的新任统治者建立宗统、乃至政权新法统合理性的重要举措。宗庙礼中的昭穆次序随着王朝的政治形势会发生不同的变更,其背后的原因便是当权者出于统治之需。陵地秩序是礼制物化的一个集中体现,它不只是帝陵的排列原则的展现,也是王朝伦理以及王朝礼制阶段性变化的反映,更是王朝无上权力更迭和皇权建设的具体而微者的体现。昭穆制度因其代表宗法精神和礼教秩序而成为儒家经典的核心。《周礼》等儒家经典关于昭穆制度的记载,使得我们在认识帝陵陵地秩序时总是喜欢将二者联系起来考虑。这一思路显得水到渠成,有趣的是现在看来在多数情况下无疑也是正确的。

但是,在具体分析这一问题的时候,应该仔细加以甄辨。因为昭穆礼、宗庙礼和陵地秩序这三者是相互关联,但是又有着精微的不同。这个差异很容易被忽视,从而使我们陷入一种自相矛盾的困惑之中。

遗憾的是,这个问题到今天仍然充斥着混杂不清的认识。现在看来,这里面至少有如下四个观念需要澄清。

第一点,上述所谓“父昭子穆”两列,父子异辈异行,祖孙异辈同行,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在具体案例中未必尽然,特别是在王朝王位的更迭中常常要面对的一个问题便是兄弟相继为君其昭穆次序为何?兄弟相继为君昭穆异同的争论,肇始于春秋时期,是一个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反复再三的问题。其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兄弟相继为君,其昭穆次序异位抑或同位的问题。

第二点,宗庙中神位的班次和祭祀中的排列与墓葬的次序共同的只是昭穆的次序,至于相邻的昭穆组合的排列方式如位置先后是有很大差别的。在墓葬中更多地是采取五音昭穆葬,不同的姓氏因为其五音归属的不同从而使墓葬有四种不同的昭穆朝向。而在宗庙及祭祀中其朝向有两种,即除了在宗庙中面南之外,还有褅袷时太祖东向,昭南向,穆北向的方式。在宗庙中,太祖居中面南,余者一般按照即位之顺序以太祖为中心,依照左昭右穆的原则在太祖左右两翼渐次向外侧摆放。在禘袷中,一般也是依照即位之顺序从西往东摆放灵位。而在陵区中,这种即位次序一般得不到体现,注重的只是每个帝陵昭穆组合的昭穆对应关系。这种状况正体现了左昭右穆的原则是昭穆制度中最为根本的、亦即优先的准则,这在五音昭穆葬、宗庙及祭祀中都不例外。

五音昭穆葬是根据韵母将天下所有的姓区分成宫、商、角、徵、羽五大类别,这五大类别共有四种不同的昭穆葬图式。关于五音归属的判定原则,《大汉原陵秘葬经·定五姓法篇》云:凡阴阳师定五姓正真,不只有姓难定,俗人声音亦难定。欲得商舌梁张,欲得徵舌主齿,欲得角舌缩壳,欲得宫舌隆中。以切韵定五音,喉音宫,齿音商,牙音角,舌音徵,唇音羽,百中定五音也。[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