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以孝齐家(中国孝文化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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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每逢佳节倍思亲——节日风俗中的孝(3)

单就纪念伍子胥和曹娥的吴越地区来说,端午节应该是中国的孝节。再加上屈原,端午节应该是中国的“忠孝节”。

三、佛、道孝节的重叠——中元节和盂兰盆节

中元节在夏历七月十五日,民间祭祖礼制的“荐新”之祭,道教所说的地官赦罪,佛教的盂兰盆会等,都混杂到这一节日中。

(一)长日沉冥不愿醒——中元节“荐新”

七月十五这天,民间以刚收获的麻、谷等新鲜食品“荐新”祭先祖,谓之“鬼节”。有的地方扫祭先墓,烧冥衣,谓之“冥节”。

闽(福建)人最重中元节,家家设立先人牌位,焚纸钱祭祀。出嫁的女儿在婆家“具父母衣冠、袍笏之类,谓之‘纱箱’,送父母家”。东北铁岭一带凡丧不满三年者,亲戚必用纸做成金锭、银锭,称作“纸锞”,外加果品等送来助祭。

《台湾省通志稿》载:“是日祖先归家,无论贫富,发人子孝思不匮之念,咸具纸镪(成串的纸钱)祭品祀之,此亦慎终追远,报本返始之意耳。”

北方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等地,七月十五中元节的活动大体分三项:一是寺院举行盂兰盆会,有的各自祭奠亡灵,也称作盂兰盆会;二是以麻、谷、秫三物,配以瓜果、牺牲、甜酒祭祀祖先,谓之“荐麻谷”、“送麻谷”、“荐新”。河北永平府(今河北卢龙)直接把七月十五称作“麻谷节”。有的束麻、谷、秫于一处,树立在家门口和天地祖先两旁,有的在门两旁置麻谷祭祖;三是携麻谷、瓜果、脯醴、楮钱登丘垄坟墓祭祀。

由于阴历七月十五秋收在即,麻谷、瓜果等祭品都是新鲜之物,故又称作“荐新”,有的直接就叫“瓜节”。“荐新”不光是让祖先品尝,还有向祖先汇报农事已成,秋收在即之意。

江苏宜兴中元节,除应时新鲜之物外,还必须有切成犬齿状的红瓤西瓜和茄饼。南方七月十五中元节没有“荐麻谷”和墓祭,但他们和祖先显得更亲热,像过春节一样把祖先迎回家祭祀。江西广昌县中元节的前一天,焚香备茶点迎祖宗回家,第二天隆重祭祀。安远、攸县等地自七月十二日夜就设立祖先牌位,焚香泡茶,朝夕上饭,如同生前。一直供养到十五日夜,才恋恋不舍地准备彩衣、巾履、柜箱、钱镪祭送祖先,让祖先在家里呆三整天。攸县对新丧亲人的亡灵更隆重,请僧道大开法坛,家境富裕者一连进行七天或五天,贫穷者也要做一天。衣饰、车马生前所用之物一应俱全,都用五色纸制作,到郊外焚化。湖南善化(今湖南长沙)一带设羹饭酒食祭祀祖先共五天,然后用纸做衣冠包楮钱,到晚上焚化,称作“荐祖”。湖南茶陵州以楮做衣服,把先祖的名字都写上,焚化。半夜设瓜果酒食于院中祭祀,称作“别祖先”。

中元节称作“鬼节”,传说这天地狱的鬼门开放,鬼魂都出来求食。城隍爷赴厉坛祭奠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到了晚上,各地都要放河灯以照幽魂。有的说是“夜放灯于河流,谓水中溺鬼得度也”。江苏宜兴七月十五晚,取酒、饭菜、西瓜、茄饼等,于门外祭无祀鬼魂。孟子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应该是儒家敬老尊长观念在幽冥世界的反映。

“江南江北同习俗,尽是死生别离处”。总之,每逢中元节,人们用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祭品,向先祖表示关怀和崇敬,恪尽儿女的孝心。这样一来,沉冥于阴曹地府的父母先人生活就能大大改善,难怪明代诗人朱曰藩《中元日斋中作》诗中有“长日沉冥不愿醒”的诗句了。

(二)目连乞食信飘零——盂兰盆会节

夏历的七月十五,还是佛教的盂兰盆会节,佛教徒要举行仪式追荐祖先。

据《佛说盂兰盆经》载,“盂兰盆”意思为“救倒悬、解痛苦”。释迦牟尼的十大弟子之一目连的母亲堕于饿鬼道中受苦,目连遂用自己的钵盛食物给母亲吃,但刚到母亲口边就化成火炭。目连大叫,悲号涕泣,赶紧跑回来向佛陈述,请求救度母亲的方法。佛告诉目连,你的母亲生前罪根太深,所以受此苦报。你虽然孝顺,但非你一人之力所能奈何,必须十方众僧威神之力才能解脱。可在七月十五日这天,具百味五果著盆中,供养十方僧众,为自己七世父母及现世在厄难中的父母祝愿,通过这种特殊的功德,解救母亲脱离饿鬼道,超生天道。目连高兴不已,为作盂兰盆,施佛及僧,以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遂有了佛教的盂兰盆会节。

佛教刚入中土时,主张不孝父母,不跪王者。可没过多久便洗心革面、脱骨换胎,向中国的传统文化看齐。迎合儒家的孝道,塑造了许多孝子的形象。目连就是其中之一,比起前面我们叙述的孝子来一点也不逊色,且具有鲜明的宗教特色。

目连救母的佛教故事与儒家的孝道产生了强烈共鸣。晚清民国时期,皖南盛行冬季演目连戏,称作“神戏”,从日落黄昏一直演到第二天日出,最多的竟连演七场。说明目连这位外来的佛教孝子已为人们所认同,加入了中国孝子的行列。

从梁武帝萧衍开始,依据《盂兰盆经》仪式而举行盂兰盆会,也在七月十五日开幕,此后沿袭成俗。

五代宋元明清时期,民间纷纷作盂兰盆、花蜡、花饼、假花果树等于佛殿前铺设供养,出家僧侣也各出己财,造盆供佛及僧。他们认为,只有让父母脱离六道轮回痛苦,子女的孝道才能圆满。《东京梦华录》载,中元节的前几天,市场上卖冥器,靴鞋、帽带、彩衣之类,用竹子砍成三脚,做成灯窝的形状,高三五尺,谓之“盂兰盆”,挂冥钱衣服,备素食以供养先祖。这时的盂兰盆会完全改变了方向,与儒家祭祀祖先,慎终追远的意愿吻合了。

到明清民国时,民间的盂兰盆会纯粹成为“作佛事忏先亡”的祭祖活动了。有许多地方,祭奠祖先、放河灯、荐孤魂野鬼等,都成为盂兰盆会的议程,“鬼节”和盂兰盆会混为一谈了。明朝嘉靖(1522~1566)年间,苏州一带,七月十五日“举村荐亡”,谓之盂兰盆会,亦谓之“鬼节”。河北庆云一带,各家祭奠亡灵,也称作盂兰盆会。由于中国宗教信仰的模糊性和儒家孝道的普适性,道教的道士也摒弃宗教偏见,和佛僧联手诵经作盂兰盆会。

四、十月一,送寒衣

中国有三大鬼节:清明节、中元节、焚衣节。焚衣节又称“寒衣节”,南方一般称“烧衣节”,是给祖先送寒衣的节日。

夏历十月一日寒冬来临,为避免九泉下的父母先人挨冷受冻,人们用五色纸或布帛剪做衣裳,到父母祖先坟前祭祀焚化,谓之“送寒衣”。同时,也顺便给孤魂野鬼带去温暖,免得他们抢去祖先的衣物。

前面讲到“古不墓祭”,在先秦祭礼中不会有此礼俗。“十月一,送寒衣”的风俗,是从“授衣”制度中联想到父母而形成的,最典型地反映了子女对死去父母的关爱和呵护。

先秦时期的《诗经·豳风·七月》有“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无衣无褐,何以卒岁”的诗句。唐宋两朝,都有十月一日赐宰臣锦袍的制度。据敦煌写本《孟姜女小唱》载,由春秋齐国杞梁妻哭夫演义出的孟姜女的故事,到唐朝已附会上“造得寒衣无人送,不免自家送征衣”的说法。既然活着的人天冷了需要冬衣,那么在九泉之下的父母就不需要么?世上的孝子想到死去的父母能无动于衷么?于是,唐玄宗“缘情而感时”,率先垂范,诏令:“自今以后,每至九月一日,荐衣于寝陵,贻范千载,庶展孝思。”

唐玄宗对祖先的孝心固然可敬,然而太心急了点。夏历十月方入冬,九月天气还不冷,到宋代便推延到了十月一日。

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载,北宋东京汴梁(今河南开封)九月“下旬即卖冥衣、靴鞋、席帽、衣段,以十月朔日烧献故也”。“朔日”即每月的初一,可见北宋就改为“十月一,送寒衣”了。

明末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记载北京一带风俗说,十月一日,纸店裁剪五色纸做男女衣服,谓之“寒衣”,写上姓名地址,寄给客户。民间家家举行夜奠,呼唤着先人的名号将纸衣焚化,曰“送寒衣”。新丧者的寒衣用白纸制作,因为新鬼不敢穿彩色衣服。送白衣者要放声痛哭,女子哭19声,男子哭11声。

一般情况下,用一件寒衣焚化就表示寄给所有的先人,而广州、河北张北一带为每个祖先各准备一件,两地相隔数千里,风俗竟然相同。

民国二十四年(1935)的河北《张北县志》载,寒衣“上书祖先名号,下书年月日、后裔某某谨奉,照式制若干份,焚于墓前,或焚于在门前,取其子孙为先祖添衣之意”。这一风俗要么是担心被强神恶鬼抢夺,要么是那儿的子女对先人更加恭敬。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载,广州人更心急,夏历七月前半月就“烧衣”。当地人把可以做冥衣的金纸、银纸,以及纸钱币、元宝盛在纸袋里,加封缄固,称为“包袱”,“书先人姓名官阶于其外,人各数包不等,于午后具酒馔祭祖毕,燃化之,曰‘烧衣’”。

十月一日是“鬼节”,也是祭祀先人的孝节。明清时期,各地地方志均强调:“十月朔,俗名烧衣节,人无贫富,皆祭其先。”“祭其先人于墓,无贵贱贫富,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