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个让梨的鲁国(今山东曲阜)人孔融,也不满于这种虚伪的假孝,跌宕放言说:“父亲对儿子,有什么亲情?只不过是发泄一时的情欲而已;儿子对母亲也没什么亲情,儿子在母亲腹内就如寄住在一个器物中,一出来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其实,孔融并不反对“孝”,而是要揭露对真正亲情的扭曲和虚假做作,提倡一种合乎人的本性、没有任何功利目的、真正的自然亲情。
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追求个体自我意识的觉醒,追求人的自然本性,而恪守、强化孝道的行为仍然层出不穷。孔子讲,父母丧“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北魏赵琰守父母丧,终身不食盐及调味品,仅食麦。李显达丧父,“水浆不入口七日,鬓发堕落,形体枯悴”。这都不符合孔子的本意。南朝宋郭世道为养母亲竟残忍地想将儿子活埋,还受到宋文帝的旌表。
在对父母“问所欲而敬进之”的养亲风俗中,又出现了“孟宗哭竹”、“王祥卧冰”等极端的典型,强调对父母不切实际的、超负荷的孝敬。这都是惊世骇俗的愚孝。
汉魏以来,有许多孝子冲破礼教的限制,追求一种哀痛父母的自然亲情,而不是虚伪的做作。他们张扬个性、放荡不羁的行为,都是对这种极端的、扭曲的、虚伪孝道的揭露和发泄。
西晋阮籍不守礼教,遭母丧仍在司马昭跟前喝酒吃肉,何曾要把他“流之海外,以正风教”。裴楷前去吊丧,阮籍正喝得大醉,“箕踞不哭”。但这并不代表他不重视母子之情。在母亲下丧时,他大呼“穷矣”,吐血数斗,昏死过去。在这里,他讲的是真性情的自然流露,而不是虚假做作的礼数。
东晋王羲之的儿子王徽之、王献之自幼形影不离,后来两人又一起生病。有术士讲:“你哥俩寿限已到,如有人愿替代,则死者可生。”哥哥王徽之说:“我才学不如弟弟,请让我死,把寿命让给弟弟。”术士说:“你和弟弟的寿限都到了,你怎么能替代弟弟?”不久后王献之死,王徽之奔丧不哭,坐在灵床上,拿过弟弟的琴就弹,可心里悲伤,总是调不好弦。他哀叹说:“呜呼!子敬(王献之),人琴俱亡!”说完就昏死过去。王徽之原来背上就有病瘤,昏死过后遂溃裂,月余后也死了。弟弟死了,奔丧不哭,直接坐到灵床上,还顾得上弹琴,如此违背礼法的做法,却自然而然地了却了所谓“不愿独生,但愿共死”的生死情结。
扭曲了的愚孝、假孝表现在丧葬礼俗上有一种让人极其愤慨的现象——“生不养,死厚葬”。到近代追求丧礼隆重、虚荣,竟然愈演愈烈。全国各地的地方志都有这样的记载:“不如是,则世俗即谓之不孝。而金鼓洋洋,炮声隆隆,送死凶礼俨同庆贺荣典,甚至有其父母生时视之若仆婢,死后隆以虚礼奉之若王公者,而不知椎牛而祭不如鸡黍之逮存。”
捧卷读到此处,不由让我想起我所见到过的那些至今苦寒的小山村,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被儿女推来挡去,谁都不肯养“吃闲饭”的人。老人在世的时候大多衣食不周,缺乏应有的照顾,一到老人去世,儿女们披麻戴孝痛哭流涕,请戏班,请和尚道士轮番做法事,做纸扎元宝,买猪头,蒸祭供的面点,如此惊天动地大闹几天乃至半月有余,花费数万。乡人乐得大看几天热闹,亦以丧事是不是大办了,来评价做儿女的是不是孝敬。儒家文化固然博大精深,但是一个“孝”字两千多年来却被折腾得面目全非,很多的虚伪孝行假借着所谓的“道义”堂而皇之登堂入室,由此导致了许多的人性禁锢,许多的心灵扭曲,也导致了许多虚伪甚至刻毒的故事。
《韩诗外传》卷七第七章中曾子有一句发人深省的话:“椎牛而祭墓,不如鸡豚之逮亲存也。”意思是说,与其父母死后隆重地杀牛祭墓,还不如趁父母活着的时候,杀只鸡,买点猪肉,好好孝敬。遗憾的是,如此简单、实际的道理,却很少有人理会。孔子虽要求“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但主要是为了培养对父母“孝”和“恭敬”的道德情感。不孝、不敬,操办丧事还有什么意义?说它是对孔子孝道的扭曲,道理也在这里。所以,两汉以后的孝道,已背离了孔子孝的本意了。
(二)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越发强调孝养父母的紧迫性
《诗·小雅·蓼莪》讲:“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到了汉朝,随着孝道的强化,开始强调“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样,子女们不得不放弃自身价值的实现,把“膝下尽孝”放在首位。
三国魏王肃的《孔子家语·致思》载:孔子到齐国去,遇到一个叫丘吾子的,对孔子哭诉说:“我有三个失误,等现在感觉到已经追悔莫及了。我年少时好学,走遍天下求学,回来后,父母都去世了,是一失也;我长大了服侍齐国国君,国君骄奢淫逸,致使我臣节不保,是二失也;我平生广交朋友,现在都离绝了,是三失也;树欲静而风不停,子欲养而亲不待。往而不来者,年也;不可再见者,亲也。”说完就投水溺死了。听了这个人的话,孔子弟子中辍学回家养亲的有十分之三。
故事情节显然有加工、附会之处。然而,这些加工、附会,正是儒家孝道在秦汉时期的进一步强化,“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业已成为当时的普遍观念。
南宋陆游的《焚黄》诗,把“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称作是“风木叹”。明朝那个把母亲当做命根的沈周终身不远游,不出仕,母亲90岁去世,他也快80岁了。沈周实现了养亲的义务,免去了“风木”之叹,可又成了“子欲官而年不待”了。西晋羊祜曾言:“天下不如意,恒十居七八。”怎么才能两全其美呢?
(三)从“父叫子死,子不死不孝”到“棍棒之下出孝子”
从秦汉开始,社会风俗中的“无违”背离孔孟的原意,演变为“君叫臣死,臣不死不忠;父叫子亡,子不亡不孝”的愚忠愚孝。其实,中国历史上没有几个父亲会叫儿子去死,而皇帝杀戮大臣却是司空见惯的。曹操杀死杨修后,问杨修的父亲杨彪:“你怎么这么瘦?”杨彪强忍失子之痛回答说:“犹怀老牛舐犊之爱。”
早在孔孟的孝道被扭曲之前,就有过儿子为父亲自杀的事例。春秋晋献公的太子申生把祭祀母亲的胙肉献给父亲,晋献公的宠妾骊姬把毒药放到肉中陷害申生。申生不辩解而出奔,晋献公大怒,杀死了太子傅杜原款。有人问申生:“投毒的是骊姬,你为什么不在父亲面前说明?”申生是个孝子,说:“我父亲老了,没有骊姬寝不安席,食不甘味,我不能揭发。”说完就自杀了。申生早于孔子一百多年,与孔子的孝道没有关系,只能看成是这种愚孝行为的渊源。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实践这一愚忠愚孝的是秦朝将军蒙恬和秦始皇的长子扶苏。
秦始皇死后,赵高伪造诏书,将长子扶苏、将军蒙恬赐死。当时,蒙恬率30万大军防御匈奴,扶苏为监军。接到诏书,扶苏就想自杀。蒙恬觉得有诈,让他再请示一下。仁孝的扶苏说:“父而赐子死,尚安复请?”遂自杀以遵“父命”,成为“父叫子亡,子不亡不孝”的第一个殉道者。蒙恬临死时说:“臣将兵三十余万,力量足以背叛,之所以宁死而守节义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不敢忘先主。”遂吞药自杀,成为“君叫臣死,臣不死不忠”的殉道者。
那个卧冰求鲤的西晋琅邪临沂(今属山东)人王祥,也是“父叫子亡,子不亡不孝”的典范,不过叫他死的不是父亲,而是继母。《世说新语·德行》载:王祥对后母朱氏非常孝顺,朱氏却千方百计要除掉他。有一天深夜,朱氏亲自操刀到王祥睡觉的床上杀他,恰巧王祥到室外起夜,刀砍在被子上。王祥回来看到,得知继母想让自己死,便亲自到她床前请死,这才使后母彻底感悟,把他视若己出。
对子女来说,既然父母让死都不能推辞,那遇到父母的责打就更得逆来顺受了。于是,上述曾参的“小杖则受,大杖则走”过时了,韩非子“严家无悍虏(家奴)而慈母有败子”的说法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同,并进一步世俗化为“棍棒之下出孝子”。
西汉末刘向《说苑·建本》记载的“伯俞泣杖”即反映了这一观念的转变。汉朝有个名叫伯俞的人,天性孝顺,母亲教训他非常严厉,一有小错,就用手杖责打他。伯俞跪受杖责,从无怨恨。一天,母亲又用手杖打他,伯俞却大哭。母亲惊讶地问:“以往打你,你总是高兴地接受,从没哭过,今天打你,为什么哭泣?”伯俞说:“以往挨打感到很疼,知道母亲康健有力,今天母亲打得力度减轻了,感觉不出疼痛,知道母亲年事已衰,担心来日无多,所以悲伤哭泣。”
伯俞不仅甘愿挨打,而且还嫌母亲打得不痛。明朝武进(今属江苏)人王章,母亲训导素严。璋任诸暨(今属浙江)知县,上任前祭祀路神,喝了一点酒,回家晚了,母亲大怒,严厉呵斥他跪下,并拿着大杖训斥他说:“朝廷能把知县授给一个酒鬼么?”王章畏惧伏地,不敢仰视,经亲友们劝解,才免了一顿揍。
王章还是幸运的,母亲没打到他身上,明朝徽州知府彭泽却让父亲结结实实揍了一顿。彭泽是兰州人,弘治三年(1490)进士,一直做到朝廷的工部主事、刑部郎中,后担任徽州知府。女儿要出嫁了,彭泽就准备了数十件油漆器具,派人送回兰州老家。没想到父亲发火了,从徽州(治今安徽歙县)到兰州千里送嫁妆,你显摆什么?你是个清官么?父亲把漆器全给烧了,还是怒气未消,徒步赶到徽州教训儿子。彭泽大惊,赶紧出门迎接,并使眼色让手下人接过父亲的行李。父亲怒斥他说:“这些行李我已背了数千里,你背几步都要别人代替么?”吓得彭泽赶紧亲自接过父亲的行李。进门到了堂下,父亲一边杖打儿子,一边斥责儿子的过失。打完了,拿着行李就走了。后来彭泽牢记父亲的责打,砥砺自律,勤政爱民,被载入《明史·循吏传》。
这个彭泽是该挨揍,彭父也训子有理,关键儿子是进士,是一方父母官啊!你打了儿子,就不给儿子留点颜面和尊严了么?明朝的皇帝可以当众廷杖大臣,父亲当然可以当众责打儿子了,这就是封建的、扭曲的孝道。
古代的家教专家、《颜氏家训》的作者颜之推似乎也赞成“棍棒之下出孝子”。他说:“南朝梁有个王僧辩,官至湘东王司马,母亲魏夫人性格严厉。王僧辩镇守湓城(在今江西瑞昌),是统率3000人的将领,年逾四十,可魏夫人稍不如意,就对王施以棰杖,也正是如此才成全了他的功名。”
古代子女“挨打”的风俗中,有个“道寿进杖”的典故。说的是元朝萧道寿,家有八十余岁老母,服侍、奉养事事尽礼。每天早上,等候母亲起床,夫妻俩亲自侍奉洗脸、梳头。一日三餐,“必待母食,然后退就食”。到了晚上,“必待母寝,然后退就寝”。母亲生气了,要责罚他,萧道寿就自己拿了杖来递给母亲,然后趴在地上接受杖责。母亲打够了,命令他起来,他才敢起来。起来了以后还向母亲跪拜,感谢母亲的教训,然后拱手侍立在母亲旁边,一直等到母亲面有喜色,才敢离开。有一次母亲病了,久治不愈,萧道寿“刲股肉啖之而愈”。总之,凡古代孝子应该做的,他都做到了。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下诏赏赐羊酒,旌表其门。
“孔子家儿不知骂,曾子家儿不知怒。”在扭曲了的孝道面前,虽然一般情况下父母不会叫子女“亡”,但子女的“个性”、“尊严”、“羞耻感”却让父母打“亡”了。为了孝,在“割肉孝亲”方面,子女付出了生命、肉体的代价,在这里,付出的是人格的代价。民国时期有句民谚叫做“官打民不羞,父打子不羞”,就是对这种行为很好的诠释。
(四)“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慷慨从父死
就像“父叫子亡,子不亡不孝”那样,当父母面临死亡时,古代还流行跟从父母而死的愚孝风俗。这种愚孝既不能提倡,也不能完全否定。因为它并非毫无意义,其中有些反映了子女对父母生离死别的真挚感情,对黑暗恶势力的以死抗争和临危不惧的慷慨气节。
东汉末曹操杀孔融时,本来没打算杀他的子女,可后来竟然诛灭了他全家。当时,孔融的女儿7岁,儿子9岁,正在另一个房间下棋,见父亲被抓走,两个孩子坐着不动,从容对人说:“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乎?”尤其是孔融的小女儿,特别刚烈。有人送给他们肉羹,哥哥拿过来就喝,妹妹说:“今日之祸,岂得久活,再尝肉味,有何意义?”哥哥号泣而止。有人将此事报告给曹操,曹操见孔融的儿女如此桀骜不驯,才下了斩草除根的决心。被抓时,孔融的小女儿对哥哥说:“若死者有知,得见父母,岂非所愿。”临就刑,面不改色,引颈受戮,观看者皆惊叹不已。
孔融的子女随父而死,并非作无谓的牺牲,而是表现了与父亲同生共死的严正立场和不向杀父仇人低头、屈服的气节。
元明两朝的史书,还记载了很多因海贼、倭寇、盗匪杀人,子女以身保护父母而死的行为。如元朝温州瑞安(今属浙江)人周乐的父亲周日成,被窃踞温州的海贼拘留到海船上,周乐自动投身到船上照顾父亲。海贼要把他父亲投到海里,周乐泣求说:“我有祖母,留下父亲侍养,让我代替父亲去死吧。”海盗不听,周乐死死抱住父亲,结果俩人一起被扔到海中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