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贞观政要(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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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直谏(附)

【原文】

贞观二年,隋通事舍人[1]郑仁基女年十六七,容色绝姝[2],当时莫及,文德皇后[3]访求得之,请备嫔御[4],太宗乃聘为充华[5]。诏书已出,策使未发。魏徵闻其已许嫁陆氏,方遽进而言曰:“陛下为人父母,抚爱百姓,当忧其所忧,乐其所乐。自古有道之主,以百姓之心为心,故君处台榭,则欲民有栋宇[6]之安;食膏粱,则欲民无饥寒之患;顾嫔御,则欲民有室家之欢。此人主之常道也。今郑氏之女,久已许人,陛下取之不疑,无所顾问,播之四海,岂为民父母之道乎?臣传闻虽或未的,然恐亏损圣德,情不敢隐。君举必书,所愿特留神虑。”太宗闻之大惊,手诏答之,深自克责,遂停策使,乃令女还旧夫。左仆射房玄龄、中书令温彦博、礼部尚书王珪、御史大夫韦挺等云:“女适陆氏,无显然之状,大礼既行,不可中止。”又陆氏抗表云:“某父康在日,与郑家往还,时相赠遗资财,初无婚姻交涉亲戚。”并云:“外人不知,妄有此说。”大臣又劝进。太宗于是颇以为疑,问徵曰:“群臣或顺旨,陆氏何为过尔分疏?”徵曰:“以臣度之,其意可识,将以陛下同于太上皇。”太宗曰:“何也?”徵曰:“太上皇初平京城,得辛处俭妇,稍蒙宠遇。处俭时为太子舍人[7],太上皇闻之不悦,遂令出东宫为万年县,每怀战惧,常恐不全首领。陆爽[8]以为陛下今虽容之,恐后阴加谴谪[9],所以反复自陈,意在于此,不足为怪。”太宗笑曰:“外人意见,或当如此。然朕之所言,未能使人必信。”乃出敕曰:“今闻郑氏之女,先已受人礼聘,前出文书之日,事不详审,此乃朕之不是,亦为有司之过。授充华者宜停。”时莫不称叹。

【注释】

[1]通事舍人:朝廷的传令官。[2]姝(shū):美好。[3]文德皇后:即太宗皇后长孙氏。[4]嫔御:皇帝的妾侍。[5]充华:唐时女官名,为皇帝九嫔之一。[6]栋宇:泛指房舍屋宇。[7]太子舍人:官名。唐时东宫右春坊置舍人,掌行令书表肩。[8]陆爽:即文中所提陆氏的姓名。[9]谴谪:责贬。

【译文】

贞观二年,隋朝通事舍人郑仁基有个女儿,年方十六七岁,国色天香,当时没有谁比得上她的美丽贤淑。文德皇后得知有此人后,便召她入后宫,以备妃嫔之选,唐太宗于是选她为充华。诏书拟好了,还没有派使者宣布,魏徵听说这个女子已被许配给陆氏,于是向唐太宗进言道:“陛下是老百姓的衣食父母,爱护百姓,应当以他们的忧虑为忧虑,以他们的快乐为快乐。自古以来有道义的君主,都能够体恤百姓,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所以他自己住在宫中,就希望百姓有安稳的住处;自己享受盛宴,就希望百姓不受饥寒之苦;自己有嫔妃侍候,就希望百姓都能享受家室的欢愉,这是为人君必须知道的道理。现在郑家的女儿,已经许配给别人,可是陛下却毫无顾忌地把她召入宫中,对她以往的情况不闻不问,这对天下的老百姓来说,难道是身为百姓父母应该做的事吗?虽然我听说诏令还没有发布出去,但是我怕陛下这样做了有损您的圣德,所以不敢不进言。皇帝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史官记入史册,所以请陛下千万要慎重。”唐太宗听后,非常吃惊,亲自写信回复,深表自责,阻止使者传达诏书,并让那个女子回到夫家。事后,左仆射房玄龄、中书令温彦博、礼部尚书王珪、御史大夫韦挺等都说:“此女许配给陆家,大家并不知道。现在入宫的大礼已经行过了,再终止诏令恐怕不妥。”陆家的人也上书说:“家父在世时,与郑家有往来,他们不时赠送给我们一些财产,可是并没有婚约。”并且陆家的人还说:“外面的人不知道内情,婚约是他们胡乱的猜测。”大臣们也对送女子回家的事进行劝阻。唐太宗非常疑惑,问魏徵:“大臣们可能是顺从我的意思,可是陆家又为什么上书呢?”魏徵说:“依我看,他们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他们是把陛下当作太上皇了。”唐太宗追问缘故,魏徵说:“太上皇当初平定了京城,得到了辛处俭的内人,对她加以宠幸。当时辛处俭是太子舍人,太上皇知道后非常不高兴,不久就将他逐出东宫,任万年县县官,可是辛处俭还是心怀恐惧,常常担心有杀身之祸。陆家认为陛下虽然现在不计较,将来恐怕要暗中贬谪他们,所以反复上书开脱此事,他们的用意不足为怪。”唐太宗听后笑道:“别人的意见可能如此,可是我的话别人未必全信。”于是又下了一道诏书:“听说郑氏之女已经许配了人家,先前出的诏书,不知详情,这是我的过错,有关部门也有责任。召此女进宫作充华一事废止。”事后,人们对唐太宗的行为无不交口称赞。

【原文】

贞观三年,诏关中[1]免二年租税,关东给复[2]一年。寻有敕:“已役已纳,并遣输纳,明年总为准折。”给事中魏徵上书曰:“伏见八月九日诏书,率土皆给复一年,老幼相欢,或歌且舞。又闻有敕,丁已配役,即令役满折造,余物亦遣输了,待明年总为准折。道路之人,咸失所望。此诚平分百姓,均同七子。但下民难与图始,日用不足,皆以国家追悔前言,二三其德。臣窃闻之,天之所辅者仁,人之所助者信。今陛下初膺大宝[3],亿兆观德。始发大号,便有二言,生八表[4]之疑心,失四时[5]之大信。纵国家有倒悬之急,犹必不可,况以泰山之安,而辄行此事!为陛下为此计者,于财利小益,于德义大损。臣诚智识浅短,窃为陛下惜之。伏愿少览臣言,详择利益。冒昧之罪,臣所甘心。”

【注释】

[1]关中:唐时指函谷关或潼关以西地区。关东则指其以东地区。[2]给复:给予免除徭役的优待。[3]初膺大宝:即初登皇位之意。[4]八表:八方,指全国各地。[5]四时:指春、夏、秋、冬,也指朝、暮、昼、夜。

【译文】

贞观三年,唐太宗下令免除关中地区两年租税,关东地区免除一年徭役。不久,太宗又下诏更改说:“已经服过的劳役,已经交纳的税收,今年依旧,明年再行减免。”魏徵上书说:“陛下八月九日下的诏书,让关中、关东地区免徭役一年,百姓男女老少无不欢欣鼓舞,可是后来听说又下了一道诏书,明年才实行减免,老百姓对此都非常失望。这其实是剥夺老百姓的利益啊。人民难以统治,很多时候是因为他们平时的生活没有保障、国家言而无信,以及不断更换政令造成的。我认为,仁义的人老天才会保佑他,讲信用的人人民才会拥立他。现在陛下继位不久,黎民百姓都在观望,看陛下有什么样的政绩让他们安居乐业。可是陛下刚下了政令,就要改变,这不是让老百姓起疑心吗?即使在国家危亡的时候,都不可以这样做,更何况现在国家安定呢?陛下此举对国家的财政收入也许会带来一些收益,但对于朝廷的信义却是个莫大的损失。我虽然才疏学浅,可还是替陛下感到痛惜,只希望陛下接受下臣的意见,权衡利弊,即使我现在犯下冒昧之罪,臣也心甘情愿。”

【原文】

(贞观三年)简点使右仆射封德彝等,并欲中男[1]十八已上,简点入军。敕三四出,徵执奏以为不可。德彝重奏:“今见简点者云,次男内大有壮者。”太宗怒,乃出敕:“中男已上,虽未十八,身形壮大,亦取。”徵又不从,不肯署敕。太宗召徵及王珪,作色而待之,曰:“中男若实小,自不点入军;若实大,亦可简取。于君何嫌?过作如此固执,朕不解公意!”徵正色曰:“臣闻竭泽取鱼,非不得鱼,明年无鱼;焚林而畋,非不获兽,明年无兽。若次男已上,尽点入军,租赋杂徭,将何取给?且比年国家卫士,不堪攻战。岂为其少?但为礼遇失所,遂使人无斗心。若多点取人,还充杂使,其数虽众,终是无用。若精简壮健,遇之以礼,人百其勇[2],何必在多?陛下每云,我之为君,以诚信待物,欲使官人百姓,并无矫伪之心。自登极已来,大事三数件,皆是不信,复何以取信于人?”太宗愕然曰:“所云不信,是何等也?”徵曰:“陛下初即位,诏书曰:‘逋租宿债[3],欠负官物,并悉原免。’即令所司,列为事条,秦府国司,亦非官物。陛下自秦王为天子,国司不为官物,其余物复何所有?又关中免二年租调,关外给复一年。百姓蒙恩,无不欢悦。更有敕旨:‘今年白丁多已役讫,若从此放免,并是虚荷国恩,若已折已输,令总纳取了,所免者皆以来年为始。’散还之后,方更征收,百姓之心,不能无怪。已征得物,便点入军,来年为始,何以取信?又共理所寄,在于刺史、县令,常年貌税[4],并悉委之。至于简点,即疑其诈伪。望下诚信,不亦难乎?”太宗曰:“我见君固执不已,疑君蔽此事。今论国家不信,乃人情不通。我不寻思,过亦深矣。行事往往如此错失,若为致理?”乃停中男,赐金瓮一口,赐珪绢五十匹。

【注释】

[1]中男:尚未成丁的男子。唐初法令,十五以上、二十以下为中男。[2]人百其勇:指一人可当百夫。[3]逋租宿债:拖欠很久的租税债务。[4]貌税:古代为防脱漏户口和隐瞒年龄,逃避赋役,由官员阅其相貌以验老小之实。

【译文】

(贞观三年)简点使右仆射封德彝等大臣,想把尚未成丁的、十八岁以上男丁都征召入伍。命令还没下达,魏徵认为这样做不妥当。封德彝又向太宗上奏道:“听负责征兵的人说,即使在家中小一点的男子,也有身体强壮的。”太宗非常生气,于是下了一道命令说:“尚未成丁的男子,即使没有满十八岁,只要身体强壮的,也征召入伍。”魏徵又不同意,不肯签署发布这道命令。太宗召见魏徵和王珪,怒形于色,对他们说:“尚未成丁的男子如果太小,自然不征召入伍;如果实在强壮,也可以参军。这对于你们来说有何不妥?你们过分固执,我不能理解你们的想法。”魏徵严肃地说:“我听说把池塘的水放干来捕鱼,这样做的后果当然不是捕不到鱼,而是第二年没有鱼可捕了;放火焚烧森林来打猎,并不是打不到野兽,而是第二年再也没有野兽可以捕获了。如果家中尚未成丁的男子全都应召入伍,国家的租税徭役,又由谁来承担呢?慢慢地,国家的兵士将失去战斗力,是因为兵士少吗?不是,是因为国家礼乐教化不行,造成人们没有斗志。如果只是一味地想多征兵,有的还充当杂役,即使人数再多,也没有战斗力。不如精挑细选一些强壮的男子,尊重他们,厚待他们。一个人就可以发挥出百倍的勇气,哪里用得着那么多人呢?陛下每次都说,我待人诚恳,是想使官吏和百姓都没有虚伪之心。可是自从陛下即位以来,所做的几件大事,都不让人信服,又凭什么取信于人呢?”太宗吃惊地问:“你所说的失信于民的事,指的是哪些事呢?”魏徵说:“陛下刚即位的时候,下了一道诏书说:‘过去各种拖欠官府的债务,都全部免除。’命令下达不久,马上又命令管理财务的官吏,把这些列为条目。陛下作为秦王时所拥有的财物,也不是官府的。陛下从秦王继位,你的东西不是官家的财物,那其他的官家财物又从何而来呢?还有在关中一带免二年的租税,关外的免一年。百姓一听说这件事,个个都感觉沐浴皇恩,没有谁不高兴的。可是没过多久,陛下又更换了一道圣旨:‘今年百姓的赋税都已缴完了,如果现在执行这项政策,有的人并没有享受皇恩。因此不管哪种情况,今年的赋税让他们全部交纳,所免的赋税都从明年开始。’收与不收,朝令夕改,百姓的心怎么能踏实呢?凡已征收的财物,都用以充军,所颁布的措施又要从第二年开始执行,凭什么取信于民?一个地方的治理,在于刺史、县令,每年类似赋役的事情,都是委托他们办理,至于挑选统计从军人员,又怀疑他们虚伪欺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陛下如此希望他们诚实可信,不是很困难吗?”太宗说:“我见你们一个个十分固执,怀疑你们心中有什么被蒙蔽了。今天你讲的国家所做的事不让人信服,是人与人的沟通做得不好。这些事情我没认真思考,犯的错误也就大了。做事情经常犯这样的错误,国家又岂能得到治理呢?”于是停止征召家中尚未成丁的男人入伍,并赏赐给魏徵金缸一个,赏赐王珪五十匹丝绢。

【原文】

贞观五年,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侍御史李仁发,俱以告讦谮毁,数蒙引见,任心弹射,肆其欺罔,令在上震怒,臣下无以自安。内外知其不可,而莫能论诤。给事中魏徵正色而奏之曰:“权万纪、李仁发并是小人,不识大体,以谮毁[1]为是,告讦为直,凡所弹射,皆非有罪。陛下掩其所短,收其一切,乃骋其奸计,附下罔上,多行无礼,以取强直之名。诬房玄龄,斥退张亮,无所肃厉[2],徒损圣明。道路之人,皆兴谤议。臣伏度圣心,必不以为谋虑深长,可委以栋梁之任,将以其无所避忌,欲以警厉群臣。若信狎回邪,犹不可以小谋大,群臣素无矫伪,空使臣下离心。以玄龄、亮之徒,犹不可得伸其枉直,其余疏贱,孰能免其欺罔?伏愿陛下留意再思。自驱使二人以来,有一弘益,臣即甘心斧钺,受不忠之罪。陛下纵未能举善以崇德,岂可进奸而自损乎?”太宗欣然纳之,赐徵绢五百匹。其万纪又奸状渐露,仁发亦解黜,万纪贬连州司马[3]。朝廷咸相庆贺焉。

【注释】

[1]谮毁:进谗言,说别人的坏话。[2]肃厉:整肃激励。[3]司马:官名。唐代各州的佐官有司马,后成为空名,用以安置朝廷贬斥的官吏。

【译文】

贞观五年,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侍御史李仁发依靠欺诈的手段,多次被皇帝召见。但是他们欺上瞒下,任意弹劾别人,这既让皇上对其他臣子的所作所为感到震怒,也让大臣们惊恐不安。朝廷内外的官员都知道他们的丑行劣迹,但没有谁敢指出。魏徵这时挺身而出,向太宗上书仗义执言:“权万纪、李仁发都是小人,不识大体,以诋毁损害别人的名声为能事,他们所弹劾的人,都没有罪过。陛下对他们的劣行却视而不见,纵容他们的罪行,使他们胡作非为,明目张胆,肆无忌惮。他们诬陷房玄龄,贬谪张亮,为所欲为,损害了陛下的圣明。这造成人们之间互相诽谤、不信任的恶劣风气。我猜想陛下不会因此认为他们谋虑深长,是可以委以重任的栋梁之才。陛下任用他们该不会是因为他们做事无所避讳,想借此来警醒百官吧?如果陛下一直信任奸佞小人,这会使百官人心离散。像房玄龄、张亮这样很有才能的大臣都不能申述冤情,更何况一般的官员,他们谁能够避免惩罚呢?希望陛下三思。自从那二人被任用以来,其所作所为如果在哪一个方面对国家有利,臣都甘愿受刑罚处置,承担不忠的罪名。陛下纵然不能够表彰善良的行为以弘扬道德,又怎么可以任用奸臣来损害自己的名声呢?”唐太宗听后,欣然接受了魏徵的意见,赏赐给他绢五百匹。不久,权万纪的丑行劣迹败露,被贬官为连州司马,李仁发也被贬官,满朝文武对此都欢欣鼓舞,拍手称快。

【原文】

贞观六年,有人告尚书右丞魏徵,言其阿党[1]亲戚。太宗使御史大夫温彦博案验其事,乃言者不直。彦博奏称,徵既为人所道,虽在无私,亦有可责。遂令彦博谓徵曰:“尔谏正我数百条,岂以此小事,便损众美。自今已后,不得不存形迹。”居数日,太宗问徵曰:“昨来在外,闻有何不是事?”徵曰:“前日令彦博宣敕语臣云:‘因何不存形迹?’此言大不是。臣闻君臣同气,义均一体。未闻不存公道,惟事形迹。若君臣上下,同遵此路,则邦国之兴丧,或未可知!”太宗瞿然[2]改容曰:“前发此语,寻已悔之,实大不是,公亦不得遂怀隐避。”徵乃拜而言曰:“臣以身许国,直道而行,必不敢有所欺负。但愿陛下使臣为良臣,勿使臣为忠臣。”太宗曰:“忠良有异乎?”徵曰:“良臣使身获美名,君受显号[3],子孙传世,福禄无疆。忠臣身受诛夷[4],君陷大恶,家国并丧,独有其名。以此而言,相去远矣。”太宗曰:“君但莫违此言,我必不忘社稷之计。”乃赐绢二百匹。

【注释】

[1]阿党:偏袒,庇护,结党营私。[2]瞿然:惊讶醒悟的样子。[3]显号:荣耀。[4]诛夷:治罪或杀死的意思。

【译文】

贞观六年,有人告发尚书右丞相魏徵,说他利用官职徇私,为自己的亲戚谋取好处。唐太宗派御史大夫温彦博去调查核实这件事,发现所说的情况都是无中生有。温彦博说:“魏徵的为人被大家所称道,虽然他很无私,可还是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唐太宗于是让温彦博转告魏徵说:“你给我提了几百条正确的意见,怎么可能因为这件小事,就把你的美誉损害了呢?从今以后,你做事还是要顾及一下形式。”几天后,唐太宗问魏徵:“这几天你在宫外,听到什么关于你的不好的事了吗?”魏徵意味深长地说:“前几天陛下让温彦博告诉我,叫我做事要顾及形式。我认为这话说得太不恰当了。我听说君臣同心,就应只关心事情做的是否正确。任何事情的道理都是一致的,我没听说国家不注重公道,只斤斤计较于形式。如果君臣上下都能够遵守我说的这个道理,那么国家兴盛,是必然的事情。”唐太宗听后,大惊失色地说:“前几天我说了这番话,过后就非常后悔。我的话有失公允,请你不要记在心上。”魏徵向太宗行跪拜礼,诚恳地说:“我把自己献给了朝廷,凡事秉公办理,不敢欺上瞒下。但愿陛下让我成为一个良臣,不要只让我成为一个忠臣。”唐太宗很诧异,不解地问:“良臣和忠臣有什么不同吗?”魏徵说:“良臣是使一个臣子获得美名,君主也赢得盛誉,子孙后代获得利益,享受财富和名望。然而忠臣却招来杀身之祸,君主臭名昭著,家庭和国家都不能保全,留下的只有忠臣的名声。从这点来看,它们的差别实在太大了。”唐太宗听了,恍然大悟地说:“希望你不要违背这个信条,我也决不会忘记治国的道理。”于是赐给魏徵绢二百匹。

【原文】

贞观六年,匈奴[1]克平,远夷[2]入贡,符瑞[3]日至,年谷频登。岳牧[4]等屡请封禅,群臣等又称述功德,以为“时不可失,天不可违,今行之,臣等犹谓其晚”。惟魏徵以为不可。太宗曰:“朕欲得卿直言之,勿有所隐。朕功不高耶?”曰:“高矣。”“德未厚耶?”曰:“厚矣。”“华夏未安耶?”曰:“安矣。”“远夷未慕[5]耶?”曰:“慕矣。”“符端未至耶?”曰:“至矣。年谷未登耶?”曰:“登矣。然则何为不可?”对曰:“陛下功高矣,民未怀惠。德厚矣,泽未旁流。华夏安矣,未足以供事。远夷慕矣,无以供其求。符端虽臻,而罻罗[6]犹密。积岁丰稔,而仓廪[7]尚虚。此臣所以窃谓未可。臣未能远譬,且借近喻于人。有人长患疼痛,不能任持,疗理且愈,皮骨仅存,便欲负一石米,日行百里,必不可得。隋氏之乱,非止十年。陛下为之良医,除其疾苦,虽已乂安,未甚充实,告成天地,臣窃有疑。且陛下东封,万国咸萃,要荒之外,莫不奔驰。今自伊、洛之东,暨乎海、岱[8],萑莽巨泽,茫茫千里,人烟断绝,鸡犬不闻,道路萧条,进退艰阻。宁可引彼戎狄,示以虚弱?竭财以赏,未厌远人之望;加年给复,不偿百姓之劳。或遇水旱之灾,风雨之变,庸夫邪议,悔不可追。岂独臣之诚恳,亦有舆人之论。”太宗称善,于是乃止。

【注释】

[1]匈奴:中国古族名,也称胡。[2]夷:泛指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3]符瑞:祥瑞征兆。[4]岳牧:古代传说中的四岳和十二州牧的合称。后来泛指州府大吏。[5]慕:本文是归服的意思。[6]罻罗:原意是网,本文引申为牢狱。[7]仓廪(lǐn):米仓。[8]海、岱:渤海和泰山。

【译文】

贞观六年,大唐王朝降伏了匈奴,远方的少数民族也都纷纷前来朝见纳贡,吉祥的征兆时时显现,五谷丰登。州府大吏们多次上书,让唐太宗到泰山实行封禅大礼。其他臣子也都称颂唐太宗英明圣德,认为机不可失,天意不可违背,就是现在实行封禅之礼,大臣们都认为已经过晚了。只有魏徵认为不可,唐太宗问魏徵:“我想听到你的实话,请你不要对我有所隐瞒。我的功绩到底高不高呢?”魏徵说:“高。”唐太宗又问:“德行厚不厚呢?”魏徵说:“厚。”“华夏安不安定呢?”魏徵说:“安定。”“远方的少数民族归顺了吗?”魏徵说:“归顺了。”“吉祥的征兆来了吗?”魏徵说:“来了。”唐太宗问:“粮食丰收了吗?”魏徵说:“丰收了。”唐太宗感到迷惑不解,于是问道:“既然国家得到了治理,那么为什么不能封禅呢?”魏徵说:“陛下功劳虽然很高,但是老百姓并没有感恩戴德。陛下虽然仁德广播,但并不是天下所有的人都享受了陛下的恩泽。华夏虽然安宁了,但其他民族并没能共同分享太平的喜悦。远方的少数民族归顺了,但朝廷还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吉祥的征兆虽然出现了,但恶兆依然很多。粮食虽然丰收了,但粮仓还依然很空虚。这就是我所说的不可封禅的原因。远的例子我不举,就近以人为例。有个人长期浑身疼痛,不能够抬起东西,经过精心治疗刚刚痊愈,却要一下子背一担米,并且要求他一天行一百里路,这是不可能的。隋末的战乱持续了不止十年,对天下百姓造成的损失十分惨重。陛下是百姓的良医,就应一心一意帮助老百姓除去战争给他们带来的疾苦。现在虽然天下已经太平,但是国家还不富足,这个时候敬天拜地,炫耀功业已经完成,我认为这件事本身就值得怀疑。并且陛下要到东方遥远的泰山进行封禅,各地的臣子也都要到那里会集,尤其是身处边远蛮荒地区的人,肯定免不了一番奔波劳顿之苦。如今从伊水、洛水以东,到临近海边的泰山,隔着万水千山,路途遥远,再加上中间道路崎岖,人烟稀少,行路非常艰难。况且怎么可以让远方少数民族也进入境内,让他们看到大唐的虚实呢?为了抚慰他们的辛劳,陛下就是用尽国家的钱财赏赐他们,也不能够满足这些历尽千辛万苦远道而来的人们的愿望。同时,兴师动众的封禅会加重老百姓的负担,如果这时遇到自然灾害,再加上别有用心的人散布谣言,后果肯定不堪设想,到时候恐怕追悔莫及。其实这不仅仅是我的意见,老百姓已经有这样的议论了。”唐太宗听后点头称是,于是就中止了封禅这件事。

【原文】

贞观七年,蜀王[1]妃父杨誉,在省竞婢,都官郎中[2]薛仁方留身勘问,未及予夺。其子为千牛[3],于殿庭陈诉云:“五品以上非反逆不合留身,以是国亲,故生节目,不肯决断,淹留岁月。”太宗闻之,怒曰:“知是我亲戚,故作如此艰难。”即令杖仁方一百,解所任官。魏徵进曰:“城狐社鼠皆微物,为其有所凭恃,故除之犹不易。况世家贵戚,旧号难理,汉、晋以来,不能禁御,武德之中,以多骄纵,陛下登极,方始萧条。仁方既是职司,能为国家守法,岂可枉加刑罚,以成外戚之私乎!此源一开,万端争起,后必悔之,将无所及。自古能禁断此事,惟陛下一人。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岂可以水未横流,便欲自毁堤防?臣窃思度,未见其可。”太宗曰:“诚如公言,向者不思。然仁方辄禁不言,颇是专权,虽不合重罪,宜少加惩肃。”乃令杖二十而赦之。

【注释】

[1]蜀王:即唐太宗李世民的第六个儿子李愔。[2]都官郎中:唐时掌刑狱的官职。[3]千牛:官名。唐制,左右千牛卫将军掌宫殿侍卫等事。

【译文】

贞观七年,蜀王妃子的父亲杨誉违反当时的法令,都官郎中薛仁方留他下来盘查讯问,未及时给予判决。他的儿子是千牛卫将军,在上朝的时候向皇帝禀报道:“唐朝的制度规定,凡是五品以上的官员,只要不是反抗朝廷,都不宜留下询问。因为这件事涉及皇帝的亲戚,所以地方官生下许多枝节,不肯判决,已经拖延了很长时间。”太宗听后非常生气地说:“明明知道是我的亲戚,可见他是故意装得如此艰难。”于是下令杖击薛仁方一百杖,免去所任官职。魏徵觉得太宗的做法有失偏颇,于是向唐太宗进谏道:“连城边的狐狸、庙里的老鼠这些小动物,除去它们尚且不容易,更何况这事涉及皇上你的亲戚呢?这些关系在古代都难以处理,自从魏晋以来,可谓屡禁不止。武德年间,皇亲国戚大都骄横自大、不守法度。陛下登上皇位,一切都是从萧条开始入手,做事应多加斟酌。仁方作为国家的官吏,能为国家奉公守法,怎么能够无端随意地加以处罚,从而来满足外戚的非法私欲呢?如果陛下开了这个先例,各种争端就会产生,以后皇上就会后悔的,到那时就没有什么方法可以治理了。自古能禁绝这类事情的,我想只有陛下一人。对那些意料不到的事情做好准备措施,这是治理国家最常见的方法,哪有因为洪水没有泛滥就想自己毁掉堤岸的道理呢?我暗自思量,觉得陛下刚才的做法是不对的。”太宗说:“你说得很对,可是仁方什么也不说就把杨誉禁闭起来,他太擅作主张了。他的行为虽然构不成大的罪过,但也应该稍加惩罚,以严肃国纪。”于是下令打了仁方二十大板后赦免了他。

【原文】

贞观八年,左仆射房玄龄、右仆射高士廉[1]于路逢少府[2]监窦德素,问北门[3]近来更何营造。德素以闻。太宗乃谓玄龄曰:“君但知南衙[4]事,我北门少有营造,何预[5]君事?”玄龄等拜谢[6]。魏徵进曰:“臣不解陛下责,亦不解玄龄、士廉拜谢。玄龄既任大臣,即陛下股肱耳目[7],有所营造,何容不知?责其访问官司,臣所不解。且所为有利害,役工有多少,陛下所为善,当助陛下成之;所为不是,虽营造,当奏陛下罢之。此乃君使臣、臣事君[8]之道。玄龄等问既无罪,而陛下责之,臣所不解;玄龄等不识所守,但知拜谢,臣亦不解。”太宗深愧之。

【注释】

[1]高士廉:唐初大臣,封许国公。此时房玄龄为左仆射,他是右仆射,也就是左右宰相。[2]少府:唐初专管工程修建的官署,监为主职,少监为副职。[3]北门:指玄武门,此门是唐大明宫的北门。[4]南衙:皇宫南面的国家各官府。[5]预:涉及。[6]拜谢:伏拜谢罪。[7]股肱耳目:股是大腿,肱是手臂。足行手取,耳听目视,四者是人体最得力的器官,借喻房玄龄、高士廉两宰相是君王的最得力的辅佐。[8]君使臣、臣事君:这句话引自《论语》。原话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意思是君王应按礼义使用大臣,臣应该以忠诚侍奉君王。

【译文】

贞观八年,左仆射房玄龄、右仆射高士廉在路上遇到少府监窦德素,问近来京城北门附近在修建什么。窦德素将这件事情如实告诉了太宗。(左仆射房玄龄、右仆射高士廉就此事询问太宗)唐太宗对房玄龄等人说:“你只管负责南衙内的事情,我北门上有一些小的修建,和你有什么关系呢?”房玄龄等人向唐太宗跪拜谢罪。魏徵说:“臣不理解陛下的责怪,也不理解房玄龄、高士廉为什么跪拜谢罪。房玄龄既然担任大臣之职,那么就是陛下的臂膀和耳目,京城北门附近在修建什么,为什么不能知道呢?陛下责怪他询问有关人员,我确实不理解。他们问皇上修建的目的,动用了多少工匠,如果陛下所修的东西是有益的,他们会帮助陛下完成它,如果所修的东西无益,虽然它已经在修建,他们也会上书请求陛下停止施工。这是君主支配臣下,臣下侍奉君主之道。房玄龄他们询问并没有过错,可是陛下却责备他们,我不能理解;而房玄龄他们不知道这是他们的职责,只知道跪拜谢罪,我也不能理解。”听了魏徵这一席话,唐太宗感到非常惭愧。

【原文】

贞观十年,越王[1],长孙皇后所生,太子介弟[2],聪敏绝伦,太宗特所宠异。或言三品以上皆轻蔑王者,意在谮侍中魏徵等,以激上怒。上御齐政殿,引三品已上入坐定,大怒作色[3]而言曰:“我有一言,向公等道。往前天子,即是天子,今时天子,非天子耶?往年天子儿,是天子儿,今日天子儿,非天子儿耶?我见隋家诸王,达官[4]已下,皆不免被其踬顿[5]。我之儿子,自不许其纵横,公等所容易过,得相共轻蔑。我若纵之,岂不能踬顿公等!”玄龄等战栗,皆拜谢。徵正色而谏曰:“当今群臣,必无轻蔑越王者。然在礼,臣、子一例,《传》称,王人虽微,列入诸侯之上。诸侯用之为公,即是公;用之为卿,即是卿。若不为公卿,即下士于诸侯也。今三品以上,列为公卿,并天子大臣,陛下所加敬异。纵其小有不是,越王何得辄加折辱?若国家纪纲废坏,臣所不知。以当今圣明之时,越王岂得如此。且隋高祖不知礼义,宠树诸王,使行无礼,寻以罪黜,不可为法,亦何足道?”太宗闻其言,喜形于色,谓群臣曰:“凡人言语理到,不可不伏。朕之所言,当身私爱;魏徵所论,国家大法。朕向者忿怒,自谓理在不疑,及见魏徵所论,始觉大非道理。为人君言,何可容易!”召玄龄等而切责之,赐徵绢一千匹。

【注释】

[1]越王:名泰,太宗第四子。[2]介弟:介,大。对别人兄弟的敬称。[3]大怒作色:怒气冲冲,声色俱厉。[4]达官:显贵的官吏。[5]踬(zhì)顿:踬,被绊倒;顿,停息。踬顿引申为事情不顺。

【译文】

贞观十年,越王李泰,长孙皇后所生,是太子的兄弟,聪明绝伦,唐太宗特别宠爱他。有谣言说三品以上的官员都看不起越王,其用意在于中伤魏徵等人,因此激怒了唐太宗。有一次,唐太宗到齐政殿,把三品以上的官员安置入坐,非常生气地对他们说:“我有一句话要对你们说。以往的天子就是天子,现在的天子就不是天子了吗?以往天子的儿子就是天子的儿子,现在天子的儿子就不是天子的儿子了吗?我看见隋朝的王子们,达官贵人都不免受他们喝斥。我的儿子,我当然不许他们飞扬跋扈,你们难道就可以轻慢他们,看不起他们吗?我如果放纵他们,难道他们不也可以喝斥你们吗?”房玄龄等人听后都吓得面如土色,都向唐太宗下跪谢罪。魏徵听了,仍正襟危坐,向太宗郑重其事地说:“当今的各位大臣,肯定没有谁轻慢越王的。然而,对于礼,君臣是一样的。”《左传》说:“王子虽然低微,但地位在诸侯之上。诸侯像公卿那样对待他们,他们就是公卿;像大臣那样对待他们,他们就是大臣。如果他们得不到公卿的待遇,那么他们的地位就不如诸侯。现在三品以上的官员,就被列为公卿,陛下赋予了他们尊贵的地位。即使他们有一些小过失,越王怎么就可以侮辱他们呢?如果是国家纲纪败坏,那么下臣就不知道了。现在陛下如此圣明,越王怎么可以这么做呢?并且,隋高祖不知道礼义,宠信诸王子,使他们胡作非为,后来他们都因罪被废黜。隋高祖这样的人怎么可以效法呢?”唐太宗听后转怒为喜,微笑着对大臣们说:“魏徵说的话合情合理,不得不让人心服。我说的话,是出自于偏爱私心;魏徵说的话,是出于治国的大法。我开始时非常愤怒,认为我很有道理,等到听了魏徵的话,才知道我的想法很是值得怀疑。向君主进言规劝,谈何容易。”于是太宗召见房玄龄等人,对他们进行了严肃批评,赏赐给魏徵绢一千匹。

【原文】

贞观十一年,所司奏凌敬乞贷之状,太宗责侍中魏徵等滥进人。徵曰:“臣等每蒙顾问[1],常具言其长短。有学识,强谏诤,是其所长;爱生活,好经营,是其所短。今凌敬为人作碑文,教人读《汉书》,因兹附托,回易求利,与臣等所说不同。陛下未用其长,惟见其短,以为臣等欺罔[2],实不敢心伏[3]。”太宗纳之。

【注释】

[1]顾问:本文指君主垂问臣下。[2]欺罔:欺骗蒙蔽。[3]心伏:即心服。

【译文】

贞观十一年,有人上奏唐太宗说凌敬贪财,于是唐太宗责备魏徵等人滥用人才。魏徵回答道:“每次陛下问起官员的情况,我们就把官员们的长处和短处都说给你听。有学识,敢于进谏,是凌敬的长处。喜欢享受,爱好经营生意,是他的短处。现在凌敬只是替别人写碑文,教别人读《汉书》,因为是事先受别人的托付,所以收取了一点回报,与我所说的短处还不同。陛下看人不看他的长处,只看他的短处,因此认为我们欺骗了你,臣等实在不能心服。”唐太宗听后觉得魏徵的话有道理,就接受了他的意见。

【原文】

贞观十二年,太宗谓魏徵曰:“比来所行得失政化,何如往前?”对曰:“若恩威所加,远夷朝贡,比于贞观之始,不可等级而言[1]。若德义潜通,民心悦服,比于贞观之初,相去又甚远。”太宗曰:“远夷来服,应由德义所加。往前功业,何因益大?”徵曰:“昔者四方未定,常以德义为心。旋以海内无虞,渐加骄奢自溢。所以功业虽盛,终不如往初。”太宗又曰:“所行比往前何为异?”徵曰:“贞观之初,恐人不言,导之使谏。三年已后,见人谏,悦而从之。一二年来,不悦人谏,虽黾勉听受[2],而意终不平,谅有难色[3]。”太宗曰:“于何事如此?”对曰:“即位之初,处元律师死罪,孙伏伽[4]谏曰:‘法不至死,无容滥加酷罚。’遂赐以兰陵公主园,直钱百万。人或曰:‘所言乃常事,而所赏太厚。’答曰:‘我即位来,未有谏者,所以赏之。’此导之使言也。徐州司户[5]柳雄于隋资妄加阶级。人有告之者,陛下令其自首,不首与罪。遂固言是实,竟不肯首。大理[6]推得其伪,将处雄死罪,少卿[7]戴胄奏法止合徒。陛下曰:‘我已与其断当讫,但当与死罪。’胄曰:‘陛下既不然,即付臣法司。罪不合死,不可酷滥。’陛下作色遣杀,胄执之不已,至于四五,然后赦之。乃谓法司曰:‘但能为我如此守法,岂畏滥有诛夷。’此则悦以从谏也。往年陕县丞皇甫德参上书,大忤圣旨,陛下以为讪谤。臣奏称上书不激切,不能起人主意,激切即似讪谤。于时虽从臣言,赏物二十段,意甚不平,难于受谏也。”太宗曰:“诚如公言,非公无能道此者。人皆苦不自觉,公向未道时,都自谓所行不变。及见公论说,过失堪惊。公但存此心,朕终不违公语。”

【注释】

[1]等级而言:意即同日而语。[2]黾(mǐn)勉听受:勉强听取接受。[3]谅有难色:因固执而表现得很不自在。[4]孙伏伽:贝州(相当于今河北清河,山东临清一带)人。武德中,上言谏事,帝称之为“谊臣”。贞观中,拜御史,迁大理卿。[5]司户:州属户曹。[6]大理:即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7]少卿:这里指大理寺少卿,相当于最高法院副院长。

【译文】

贞观十二年,唐太宗问魏徵:“现在朝廷推行的政治,跟以前相比,是好还是坏呢?”魏徵回答说:“如果就朝廷的恩德和威信而言,现在远方的少数民族都来朝贡,这与贞观初年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如果说到用仁德和道义潜移默化,让老百姓心悦诚服,那又远远比不上贞观初年。”唐太宗听后非常诧异,问:“远方的少数民族前来归顺,应该是朝廷实施仁德的结果。为什么以往的功业,反而更大呢?”魏徵说:“以前天下没有平定,所以德义之心不敢忘。不久,天下太平无事了,骄傲自满的情绪也就渐渐滋长起来了。所以现在朝廷的功业虽然隆盛,但终究比不上以前。”唐太宗又问:“现在和以前的差别究竟在哪儿呢?”魏徵说:“贞观初年,陛下唯恐没有人进谏,所以千方百计劝导鼓励大臣们提意见。三年过后,陛下见有人进言,都能够高兴地接受。可是这一两年来,陛下已经不高兴有人提意见了,虽然也勉强接受,心里终究不以为然,并且常常面有难色。”唐太宗惊讶地问:“是什么事情让你这样说呢?”魏徵回答:“贞观初年,判处元律师死罪,孙伏伽进谏说:‘依照国家的法律他不该判死刑,滥用酷刑是不应该的。’陛下采纳了孙伏伽的意见,还赐给他价值百万的兰陵公主园。有人不理解地说:‘他进言的事情很一般,而陛下的赏赐却太丰厚了。’陛下你却说:‘自从我即位以来,还没有人进谏,为了鼓励这种行为,所以厚赏了他。’这是陛下鼓励大臣提意见。徐州司户柳雄,私自加高自己在隋朝时的官阶,有人告发他,陛下让他自首,不自首就判罪。柳雄坚持说情况属实,不肯自首。大理寺审查结果,确属作伪,将柳雄判处死刑。大理寺少卿戴胄上奏说,按法律只能判流放。而陛下却说:‘我已经决定了,应该判死刑。’戴胄坚持说:‘陛下既然认为他有罪,就应该把他交给有关部门依法处置。他的罪还够不上死刑,陛下不应该滥用酷刑。’就这样陛下坚决要杀他,戴胄也据理力争,争执了四五次,最后陛下才赦免了他。事后陛下对吏部说:‘有这样的大臣为我严格执法,哪还需要担心滥用刑法呢?’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陛下是乐意接受意见的。前些年陕西县官皇甫德参上书,触犯了陛下,陛下认为他是在毁谤。我认为并非如此,如果臣子的奏书语言不激切,就不会引起陛下的注意,而激切的语言表面上看起来像是在毁谤。陛下虽然事后接受了我的意见,赏给德参丝绸二十段,可是陛下心里其实并不是心悦诚服地接受我的观点。”唐太宗听了,感叹地说道:“你说得对呀,只有你能说出这番话。人人都有失去自知之明的时候,你不说,我还认为我对于意见的态度和过去一样呢,你一说,我才惊讶我的过失竟这样严重。难得有你这样的大臣,我不会辜负你的一片苦心的。”

【评析】

这一篇名为《纳谏》,实际上是对《求谏》篇的引申与补充,对于帝王来说,求谏容易纳谏难。帝王求谏的真伪,要看能否纳谏或接受诤谏,只有真正将臣子的诤谏付诸行动,言必行,行必果,才能切实达到求谏的目的。

本章详细叙述关于唐太宗纳谏的具体事迹。作为至高无上的帝王,能够在谏臣魏徵、王珪、张玄素,李大亮以及长孙皇后,皇太子李治等人的劝诫下接受诤谏,改进政务,承认“此乃朕之不是”,“我不寻思,过亦深矣”,并切实地加以改正,的确可算是中国历史上一位值得称道的纳谏之君。反观我们今天的企业管理者,“求谏”者或许不在少数,但真正敢于“纳谏”或者接受“诤谏”的又有几人呢?一些所谓的“内部讨论”最终成了一纸空文,看似人性化地“征求意见”,实际上只是走过场的形式。这就导致下属中很多富有创意的设想和建议不能真正被采纳和执行,长此以往,大家甘于沉寂,唯领导的意图是从,不再有智慧的火花闪现,这实在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一件十分可悲的事情。

长江具有纳百川之流的气势,才能滔滔不绝,绵延千里。李嘉诚以长江实业作为企业的名字其意义就在于以海纳百川的容才之量大胆使用人才。李嘉诚由一个出身微贱的打工仔成为香港首富,“长江”企业由一间破旧不堪的小厂成为庞大的跨国集团公司,他的巨大成功离不开其用人之道。李嘉诚的企业取名“长江”,就是基于其不择细流,有容乃大。

精于用人之道的李嘉诚,不仅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大胆起用不同才能的人,而且在企业发展的同一阶段注重任用经验丰富、极具专长的“客卿”。他的“智囊团”里既有朝气蓬勃、精明强干的年轻人,又有一批老谋深算的“客卿”。香港商界盛传李嘉诚左右手与“客卿”并重。李嘉诚身边有300员虎将,其中100个是外国人,200个是年富力强的香港人。300员虎将,除李嘉诚的“近臣”外,便是总部与分公司的负责人,以及在长江挂职或未挂职的“客卿”。在诸多“客卿”中,最令人瞩目的是精明过人、集律师与会计于一身的李业广和叱咤股坛的杜辉廉,后者为李嘉诚在股票发行、二级市场上的收购立下了汗马功劳,特别是在1987年香港股灾之前,为李嘉诚的长江集团成功融资100亿港元。

李嘉诚认为,企业家用人,首先要有“海纳百川”的容才之量。企业家有容纳人才的心胸,才能吸引人才,任用人才,否则,人才就会离他而去。古语说得好,此处不容人,自有容人处。企业家应善于任用各方面的“能人”,企业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手下的人才超过自己的能力越多,越说明你会培养人、使用人,越能够吸引人才;有众多人才凝聚在你身边,你的事业才会不断发展,成就才会更大。

在这一篇章中,还出现了一个非常有亮点的人物——长孙皇后,她作为唐太宗身边唯一的一个女性“诤谏”者,起着春风化雨、点石成金的作用。长孙皇后(601-636),长安人,祖先为北魏拓跋氏,出生于官宦之家,父亲长孙晟在隋朝时官至右骁卫将军。她从小爱好读书,通达礼仪,十三岁就嫁给李世民为妻。长孙皇后贵为“国母”,掌管六宫,不仅在德、言、容、工等方面堪称表率,更是李世民政治生命中不可多得的“贤内助”。长孙皇后生性节俭,她所使用的一切物品,都以够用为限,从不铺张。唐太宗知道她深明大义,因此下朝以后经常想和她谈论国家大事,但她却很郑重地说:“我是妇道人家,怎能随意议论国家大事?”太宗不听,还是对她滔滔不绝,但她却始终沉默不语。尽管她从不过多地干预朝政,却能够在关键时刻,智慧而委婉地为太宗把握方向,保护太宗身边的贤臣良将。据史书记载,太宗皇帝有一次对魏徵的直言诤谏非常不满,正欲治罪于他,长孙皇后知道后特意身着盛装来参见太宗,太宗不解其意,便问:“一非册封,二非朝会,为何如此盛装?”长孙皇后回答道:“臣妾是为陛下能得到像魏徵这样敢于直言不讳、对国家忠心耿耿的人才而高兴,所以特地盛装见驾,以表庆贺的。”太宗听后,明白了皇后的良苦用心,也宽容了魏徵对自己的冒犯。

贞观八年(公元634年),长孙皇后身染疾病,且愈来愈重,服用了许多药物仍未好转。这时,服侍在侧的太子李承乾,建议母亲用赦免囚犯和度人入道等方法来祈求保佑,但却遭到皇后的坚决反对。她说:“大赦是国家的大事,佛、道二教也自有教规。如果可以随便赦免囚犯和度人入道,必定会损害国家的政体,而且也是你父皇所不愿见到的,我岂能以一妇人而乱天下之法。”太子听了之后,不敢向太宗奏告,只是把他母亲的话告诉了房玄龄,房玄龄又转告太宗。太宗听后,感动得涕泪交流,泣不成声。

贞观十年六月,长孙皇后弥留之际,与唐太宗最后诀别。她用尽气力对太宗说:“我的家族没有建立什么大的功勋、德行,只是有缘与皇上结为姻亲,才身价百倍。为了永久保持这个家族的名誉、声望,我请求陛下今后不要让我的任何一个亲属担任朝廷要职,这是我对陛下最大的期望。我活着的时候对国家并没有丝毫功绩,所以死后也千万不要厚葬,只要靠山而葬,不起坟墓,不用棺椁,所需器物,都用木、瓦制作,俭薄送终。如能这样,就是陛下对我的最大纪念。”说完不久,长孙皇后就死在后宫立政殿,同年十一月,葬于昭陵。

用现代社会的话来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一定有一个知书达理、审时度势的妻子做他坚强的后盾,那么,唐太宗能成为千古一帝,开创唐朝江山,并成就“贞观之治”,长孙皇后对他的支持是绝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