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学术与传统(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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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王国维思想学行传论(3)

“此篇虽寥寥不过十数页,实为近世经史二学第一篇大文字。”(34)先生自己代罗振玉为此书所写的序言,也称:“《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殷周制度论》,义据精深,方法缜密,极考证家之能事,而于周代立制之源及成王周公所以治天下之意,言之尤为真切,自来说诸经大义,未有如此之贯串者。盖君之学,实由文字声韵以考古代之制度文物,并其立制之所以然。其术皆由博以反约,由疑而得信,务在不悖不惑,当于理而止。其于古人之学说亦然。君尝谓今之学者于古人之制度文物学说无不疑,独不肯自疑其立说之根据。”(35)在写给罗振玉的信里他还说:“《殷周制度论》于今日写定。其大意谓周改商制一出于尊尊之统者为嫡庶之制,其由是孳生有三:一、宗法,二、服术,三、为人后之制。与是相关者二:一、分封子弟之制,二、君天子臣诸侯之制。其出于亲亲之统者,曰庙制。其出于尊贤之统者,曰天子诸侯世,而天子诸侯之卿大夫皆不世之制(此殆与殷制同)。又同姓不通婚之制,自为一条,周世一切典礼皆由此制度出,而一切制度典礼皆所以纳天子诸侯卿大夫庶人于道德,而合之以成一道德之团体。政治上之理想,殆未有尚于此者。文凡十九页,此文于考据之中,寓经世之意,可几亭林先生。惟文字未能修饰尽善耳。”(36)可以看出先生对此篇著述何等重视。我们不妨引录原著中的一段论述以见其精醇:

殷周间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一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移转;自其里言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又自其表言之,则古圣人之所以取天下及所以守之者,若无以异于后世之帝王;而自其里言之,则其制度文物与其立制之本意,乃出于万事治安之大计,其心术与规摹,迥非后世帝王所能梦见也。(37)

如此清晰之理念、闪光之思想,很难想象是从静安先生那样羸弱的躯体中迸发出来的,而且是通过爬梳枯燥的甲骨文字得出来的不易之论。静安先生是纯粹的学者,固然;但他也是时代的思想家。而集中反映这一时期学术成果的《观堂集林》二十卷,也成书于此时,由先生手自编定,后由乌程蒋氏出资以聚珍版印行,前面有蒋、罗(振玉)二氏撰写的序言,而罗之序系先生代笔。

这一时期,先生还曾参与《浙江通志》的续修工作。沈曾植为总纂,先生与张尔田一起担任寓贤、掌故、杂记、仙释、封爵五门的撰述。值得注意的是,沈向王说明“通志”编写体例的一封信写得甚具大儒风采。信中称王国维为“大哲学家”(王挽沈之联语称沈为“更大哲人”,不知是否从这里获得灵感),并提出了“显学巨儒,实有关于一代风气者”的论断(38)。这一时期,先生对时事政治的变迁也相当关心,除经常和在上海的沈曾植保持密切联系,与身处北京的元史专家柯劭忞联系也比较多。柯字凤荪,号蓼园,所著《新元史》,享誉士林。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爆发,王尝致书凤老,认为北方邻国的这场革命之风会吹到中国来,并对时局作出预测:“观中国近状,恐以共和始而以共产终。”(39)如果撇开政治是非的判断,则静安先生的预测早已被后来的事实所验证。沈、柯两老当时有“南沈北柯”之称,政治上固是守旧派。由此可知静安当时的心境和对时局的态度。先生给日人狩野直喜的信里曾说:“世界新潮洞澎湃,恐遂至天倾地折。然西方数百年功利之弊,非是不足一扫荡,东方道德政治或将大行于天下,此不足为浅见者道也。”(40)则先生关注时局,也包含有自身的文化理想能否得以实现的成分在内。

罗振玉当时仍在日本,王给罗的信里也总是把国内时局变化情形随时报告给罗。1918年,罗、王联姻,王之长子潜明娶罗的次女为妻,成为儿女亲家,两人之关系又进了一层(两人之失和亦由此埋下种子)。1919年罗回到天津以后,王曾赴天津罗宅小住养病。因罗的介绍,得识逊帝溥仪之顾问升允,为后来入值南书房行走做了铺垫。此时,先生尝多次接到北京大学欲聘请为导师的邀请,均婉拒。1923年7月,又有专人带来马衡教授的亲笔信并修金二百元,情辞至恳,始答允担任北大研究所国学门通讯导师,但修金请来人即带还。(41)是年底,曾写信给沈兼士,拟出“研究发题”四项,作为北大国学门的参考选题:(一)《诗》、《书》中成语之研究;(二)古字母之研究;(三)古文学中联绵字之研究;(四)共和以前年代之研究。并对各题之研究价值暨已有之研究现状逐一做了说明。(42)盖先生一经答允导师之任,便冀图有贡献于诸生,而不愿徒托空名。

1923年王国维到北京入值南书房,开始了他生命的最后一个时期。辛亥革命的第二年,也就是在溥仪当了三年皇帝之后,下诏逊位,但仍住在紫禁城,一应礼仪体制,继续保持皇家气派。所以才有“遴选海内硕学入值南书房”的举措。溥仪的谕旨是1923年农历三月初一发出的。同时选中的还有杨锺羲、景方昶、温肃。到北京的时间是四月十六。但五月中旬故宫失火,烧毁建福宫等宫中建筑一百多间,入值办法一直不能确定下来。六月初一日方发出“谕旨”:“加恩赏给五品衔,并赏食五品俸。”六月中旬始决定,每六日入内一次。对先生而言,是很闲暇的。他感受到了京城的寂寞。而笔墨应酬却不少,虽不善书,扇面已写了二三十幅。年底,又奉“谕旨”:“著在紫禁城骑马。”虽时候早已是民国,王国维仍视为“异遇”。而次年,便有冯玉祥逼宫事,溥仪被逐出紫禁城,并永远废除皇帝称号。因事变发生在1924年(农历甲子年),所以又称作“甲子之变”。溥仪于事变后躲进日本使馆,静安先生仍“时往觐见”。第二年溥仪离京赴天津,他也不时在张园被“召对”。但这时先生已接受清华学校之聘,担任清华国学研究院的导师。此事系胡适向清华校长曹云祥推荐。开始先生并未同意,答应考虑一个星期。经溥仪下了一道“圣旨”,才正式应聘。

关于先生何以能够比较顺利地应聘清华而北大之请则困难重重,个中缘由说来相当复杂。一是静安先生可能不愿接受北大的“新潮”,二是他感觉到北大似乎存在派系问题。这后一方面,他1924年写给蒋汝藻的信里曾有所透露:“东人所办文化事业,彼邦友人颇欲弟为之帮助,此间大学诸人,亦希其意,推荐弟为此间研究所主任(此说闻之日人)。但弟以绝无党派之人,与此事则可不愿有所濡染,故一切置诸不问。大学询弟此事办法意见,弟亦不复措一词。观北大与研究系均有包揽之意,亦互相恶,弟不欲与任何方面有所接近。”(43)鉴于如是之看法,静安先生与北大的关系实维持在“远近之间”。但同年发生的另一件事情,使王甚为不快。这就是北大考古学会发表《保存大宫山古迹宣言》,指陈皇室“占据官产”,“亡清遗孽擅将历代相传之古器物据为己有”,等等。王国维看到后当即致函沈兼士和马衡,一一为之辩解,并将问题置诸社会法律的高度,措辞强硬地写道:

诸君苟已取销民国而别建一新国家则已,若犹是中华民国之国立大学也,则于民国所以成立之条件与其保护财产之法律,必有遵守之义务。况大学者全国最高之学府,诸君又以学术为己任,立言之顷不容卤莽灭裂如是也。抑弟更有进者,学术固为人类最高事业之一,然非与道德法律互为维持则万无独存之理,而保持古物不过学术中之一条目,若为是故而侵犯道德法律所公认为社会国家根本之所有权,则社会国家行且解体,学术将何所附丽?诸君所欲保存之古物,欲求其不为劫灰岂可得乎?即不然,强有力者将以学术为名,而行掠夺侵占之实,以自盈其囊橐,诸君所谓文献将全为齑粉者将于是乎实现,不审于学术何所利焉?于诸君何所利焉?(44)

王国维在信函之末尾特别注明他是“以考古学者之资格”写这封信的,为的是“敬告我同治此学之友”,而不是以“皇室侍从”的身份来讲话。而信后面的“再启者”更其决绝不留余地,提出取消他的北大研究所国学门导师名义,研究生前来咨询事“饬知停止”,甚至已交给《国学季刊》的文章也要求“停止排印”(45),等于完全断绝了与北大的诸种学术联系,这是静安先生晚年非常不幸的一件事。

清华国学研究院成立于1925年,是一旨在研究高深学术,造就专门人才之机构。1925年4月17日(农历三月二十五),先生携全家搬入清华园西院十八号居住,并提议“多购置书籍”(46)。所聘之导师除王之外,还有梁启超、赵元任、陈寅恪,讲师有考古学家李济,研究院主任则是吴宓,都是当世大儒。在国学研究院开学之前,先生尝以“近三十年中国学问上之发见”为题,向清华学生会演讲,后来改定稿刊载于《学衡》等刊物。研究院九月开学,先生作为经、史、小学科的导师,每周讲授《古史新证》两小时、《尚书》两小时、《说文》一小时。他的著名的“二重证据法”,就是在《古史新证》中提出的。他说:“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证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47)此论一出,对当时流行的疑古思潮实有矫正之作用。

听过先生课的国学研究院同学的印象是:“先生体质瘦弱,身着不合时宜之朴素衣服,面部苍黄,鼻架玳瑁眼镜,骤视之,几若六七十许老人。态度冷静,动作从容,一望而知为修养深厚之大师也”(48)、“他讲学的时候,常说‘这个地方我不懂’,但又宣称‘我研究的成果是无可争议的’。他这样讲,只能使我尊敬他”(49)、“先生于当世人士,不加臧否。唯于学术有关者,即就其学术本身,略加评骘。”(50)这大约就是置身学府的王国维的风格。至于为学之方法,先生给诸生以启发者尤多。一次对国学研究院同学姚名达说:“治《史记》仍可用寻源工夫,或无目的的精读,俟有心得,然后自拟题,亦一法也。大抵学问常不悬目的,而自生目的,有大志者,未必成功,而慢慢努力者,反有意外之创获。”(51)可见先生学问精神之纯正。清华国学研究院四大导师中,陈寅恪与王的关系最密。梁启超、赵元任也都极服膺先生之学,遇有疑难,梁总是说“可问王先生”(52)。

要之,以笔者的看法,静安先生的学术活动似可分为五期:一、青少年时期(1877—1897)。主要在海宁家乡,读书、做塾师,我认为可以叫“前学时期”;二、掌握治学工具时期(1898—1900)。来到了省城杭州,一面供职于《时务报》馆,一面在东文学社补习日文和英文,是为“学术准备时期”;三、醉心于欧西新学,包括哲学、美学和研究本国文学与戏曲(1901—1911),王自己称作“独学时代”,实际上是先生学问进境的“新学时期”;四、治学方向由“新”返“旧”,转而从金石、小学入手,集中研究古文字声韵、古器物和古史时期(1912—1922),不妨称作“旧学时期”;五、最后五年(1923—1927),潜心研究元史和西北史地,在清华讲授《古史新证》,其为学更见精深,我愿意称这一时期为“潜学时期”。

而其研究方法与治学态度之特点,则诚如近人王森然氏在《王国维先生评传》中所说的:“先生之研究方法,所以能上世界学术界之公路者,实具最伟大之魄力与天才也。其考究商代甲骨、周秦铜器、汉晋简牍、唐人写本、古代生活、种族历史、社会制度,无一不以西洋最新研究史学之科学方法治之。”又说:“先生对学术界最大之功绩,便在经书不当作经书看,而当作史料看;圣贤不当作圣贤看,而当作凡人看;龟甲钟鼎经籍实物,打通一贯,拆穿古代史迹之神秘。此又与罗氏专信古代圣道王功者,迥乎不同。故先生驳许慎、驳郑康成,罗氏均不以为然,斥其过于大胆。此先生所以异于罗氏,而罗氏之所以不及先生者正在此。先生在古史学与崔东壁、康长素不同之点亦在此。崔、康仅能破坏伪古史,而先生乃能建设真古史。”(53)信哉,斯评。而先生代罗振玉起草的《观堂集林》序中,也一再申明自己治学方法的特点:

余谓征君之学,于国朝二百年中最近歙县程易畴先生及吴县吴愙斋中丞。程君之书以精识胜,而以目验辅之。其时古文字、古器物尚未大出,故扃涂虽启,而运用未宏。吴君之书,全据近出文字器物以立言,其源出于程君,而精博则逊之。征君具程君之学识,步吴君之轨躅,又当古文字古器物大出之世,故其规模大于程君,而精博过于吴君。海内新旧学者咸推重君书无异辞。(54)

又说:

盖君之学,实由文字声韵以考古代之制度文物,并其立制之所以然。其术在由博以反约,由疑而得信,务在不悖不惑,当于理而止。其于古人之学说亦然。君尝谓今之学者于古人之制度文物学说无不疑,独不肯自疑其立说之根据。(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