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学术与传统(全集)
6497500000006

第6章 王国维思想学行传论(4)

则先生之学实际上已融会了有清一代的学术精华,并与当时流行之疑古思潮很早就判然两分了。而他在仓圣明智大学的一位同事费行简先生,后来在回忆当时相聚论学的情形时也曾提到,静安先生认为“近世学人之敝有三:损益前言以申己说,一也;字句偶符者引为确据,而不顾篇章,不计全书之通,二也;务矜创获,坚持孤证,古训晦滞,蔑能剖析,三也”(56)。此可以反证王学之平实纯正,包括静安先生对自己著作所做的评价,看起来可不算低,实则不失为公平客观之论。

先生晚年执教于清华有两年多的时间,为学环境是好的。除授课之外,已开始对西北地理和元代史事着手研究。《蒙古史料校注四种》(57)、《耶律文正公年谱》及有关辽金元史的一些论文,即写于此一时期。但当时的社会正处于剧烈变动时期,大的事变接连不断,每与他的生命志向适相冲突,使他敏感的心灵始终陷于苦痛之中。1924年的“甲子之变”不用说了,每言及此,他都会愤激泣下。个人生活方面,也有几件颇不顺遂的事。一是好友乌程蒋氏经商破产,全部藏书抵押殆尽。自1919年秋天至1923年北上,先生为蒋氏编校藏书前后四年时间,已完成经、史、子三部,集部至明。沈曾植、朱古微、张孟劬等海上诸名公经常与先生雅集于蒋宅,彼此结下深厚情谊。蒋之破产,对王是重大打击。二是1926年9月26日,长子潜明在沪病故,遗孀罗曼华年仅24岁,系罗振玉的小女。当时王、罗都曾到上海料理丧事。但罗携女先返,王、罗从此失和。表面原因是潜明有遗款三千元,王请罗代收,罗拒绝。王因而致书罗氏:“亡儿与令媛结婚已逾八年,其间恩义未尝不笃。即令不满于舅姑,当无不满于其所天之理,何以于其遗款如此之拒绝。若云退让,则正让所不当让,以当受者而不受,又何以处不当受者?是蔑视他人人格也。蔑视他人人格,于自己人格亦复有损。”(58)出语已很不冷静,两家从而绝交。至于深层原因,异说异是,似有不可知者。

也许我们从王的祝贺罗振玉六十岁寿辰的诗里可以窥到一点消息。诗有两首,作于1925年8月。其一:“卅载云龙会合常,半年濡呴更难忘。昏灯履道坊中雨,羸马慈恩院外霜。事去死生无上策,智穷江汉有回肠。毗蓝风里山河碎,痛定为君举一觞。”其二:“事到艰危誓致身,云雷屯处见经纶。庭墙雀立难存楚,关塞鸡鸣已脱秦。独赞至尊成勇决,可知高庙有威神。百年知遇君无负,惭愧同为侍从臣。”(59)关键是第二首的尾句:“惭愧同为侍从臣”。王、罗关系,静安先生视为“百年知遇”,应符合实情。而且说罗振玉并没有有负于他(“君无负”),恐怕也不能认为是浮比虚言。那么“同为侍从臣”何以便感到“惭愧”?按罗“入值南斋”的时间是为1924年9月2日,比王晚了一年零四个半月,实为后补。但为了“入值”,罗所做的活动可没有受时间的限制。只要翻检一下1924年上半年的罗王通信,即能意识到王在宫中的重要言动,都有罗在后面运筹谋划。王出于学者的书生本性,对宫中的诸种矛盾纠葛殊无意趣,但为了罗的需要,却必须随时把具体纠葛情况详加报告,包括溥仪下令锯掉了宫中的门槛,以及柯凤荪因身体过重,入宫时压断轿索等极细碎之事,都一一具列在给罗的信中。罗多次让王国维转呈他的“本章”,有的还要王代为缮写,弄得静安先生困扰不堪。例如本年2月5日信写道:

顷别后回家,细读尊文,并思立言之法。因思前次尊文由维代缮,手续本不甚妥,而螺江自来敝处,又令楫先传语,谆谆以不须再说相属(且上已指出造谣之人,维不能以不知为解)。若此文再由维缮,则或以维借名相污蔑亦不可料(此文亦因之失效)。故将尊文与维所拟一稿令冯友送呈,请与素师一酌,或用其一,或参合用之,即由叔炳兄一缮封固,交维代递,似于手续较备。(60)

再如6月6日信又说:

前日聆上公所言,盖绍等疑公欲尽去新旧人,而拥素老出,即心中明知其不然,亦必以此相诬蔑,此为彼等防御之远策。上公言语中露挑拨二字,即出于彼等之口者也。观告上公,公本无所为,亦不畏其中伤。至第二层谓不欲使当上从此轻视老成之语,观无以答之,只唯唯而已。前函所述皆上公语(即改为致紫阳函一节,亦上公所言)。惟欲使公知他人心理,若公之心事观岂不知。又上公屡谓观太真,由渠屡称。其人故有新命,若以此笼致观者,亦岂不可笑耶。观之欲请假者,一则因前文未遽,愧对师友;二则因此恶浊界中机械太多,一切公心在彼视之尽变为私意,亦无从言报称。譬如禁御设馆一事近亦不能言,言之又变为公之设计矣。(61)

静安被困扰得已痛苦不堪矣。第二封信最后甚至说宁愿过一种“闭门授徒以自给”的生活,也会感到“心安理得”。而困扰之原因实与罗振玉有直接关系。罗的“心事”不仅王国维知道(“公之心事观岂不知”),溥仪小朝廷的近侍们大约都知道。罗用事心切,“禁中”公仪程序已有所不顾。致使第一封信王国维提醒:“我辈做事究不能如日(左石右单)辈之草草也。”特别第二封信“言之又变为公之设计矣”一语,透露出静安先生在宫中的现实处境和被罗困扰得无可奈何的矛盾心情。“惭愧同为侍从臣”,这一诗句含义之丰富、婉曲,一定还有更多的待发之覆,寄诸高明,这里不复阐证。

我们当然不能说以上种种已构成静安先生的死因,但总是当时的背景罢。而1927年春天,北伐革命军已逼近京都。此前又有***被绞死,叶德辉被杀于长沙,康有为客死青岛诸事发生。这对王国维均构成极大的刺激。于是6月2日(农历五月初三)上午十时左右,静安先生终致投昆明湖自杀,享年五十有一。王作《颐和园词》有句:“昆明万寿佳山水,中间宫殿排云起。拂水回廊千步深,冠山杰阁三层峙。”他投水之处恰好是颐和园排云殿前之鱼藻轩,为晚清名园又添一掌故。所以陈寅恪《王观堂先生挽词》把先生之死与其所作《颐和园词》绾合在一起,写道:“曾赋连昌旧苑诗,兴亡哀感动人思。岂知长庆才人语,竟作灵均息壤词。”(62)第二天从王氏内衣口袋中检出《遗书》一纸,背面写“送西院十八号王贞明先生收”。内文为:

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事变,义无再辱。我死后,当草草棺敛,即行藁葬于清华茔地。汝等不能南归,亦可暂于城内居住。汝兄亦不必奔丧,因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门故也。书籍可托陈吴(陈寅恪、吴宓)二先生处理。家人自有人料理,必不至不能南归。我虽无财产分文遗汝等,然苟谨慎勤俭,亦必不致饿死也。

先生之逝,不仅震动了清华园,也震动了整个学术界。罗振玉氏稍晚亦曾自天津来京经纪丧事,并着手编印其遗著。翌年春,《海宁王忠悫公遗书》一百二十卷编就,由天津罗氏诒安堂印行。王国华主持、赵万里编辑的1936年版《王静安先生遗书》,就是在此稿的基础上补缉而成。

兹还有一事,不能不加以说明,即王逝后罗振玉曾代拟《遗折》给逊帝溥仪,表示系因“报国有心,回天无力”而成为“死节之人”。据说溥仪览折至于“陨涕”,立即下诏,谥以“忠悫”(63)。此事完全是罗氏强加给先生的,不独与先生的生平志愿不相吻合,反而模糊了事件的真正动因,也为扑朔迷离的王、罗关系添加一重帷幕。

关于先生自杀的原因,七十年来聚讼纷纭,当以陈寅恪的解释最得本真。这就是《王观堂先生挽词序》所写的:“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又说:“盖今日之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劫尽变穷,则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与之共命而同尽,此观堂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为天下后世所极哀而深惜者也。”(64)而在《清华大学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中又写道:“先生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65)还有《王静安先生遗书序》里也说:“寅恪以谓古今中外志士仁人,往往憔悴忧伤,继之以死。其所伤之事,所死之故,不止局于一时间一地域而已。盖别有超越时间地域之理性存焉。而此超越时间地域之理性,必非其同时间地域之众人所能共喻。然则先生之志事,多为世人所不解,因而有是非之论者,又何足怪耶?”(66)这是从文化的角度对静安先生之死因给以唯一的正解,当时后世都令好学深思者信服。

对静安先生的学术贡献,也是陈寅恪先生的评价最具权威性。他在《王静安先生遗书序》中写道:“自昔大师巨子,其关系于民族盛衰学术兴废者,不仅在能承续先哲将坠之业,为其托命之人,而尤在能开拓学术之区宇,补前修所未逮。故其著作可以转移一时之风气,而示来者以轨则也。先生之学博矣,精矣,几若无涯岸之可望,辙迹之可寻。然详绎遗书,其学术内容及治学方法,殆可举三目以概括之者。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凡属于考古学及上古史之作,如《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鬼方昆夷(左犭右严)狁考》等是也。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证。凡属于辽金元史事及边疆地理之作,如《萌古考》及《元朝秘史之主因亦儿坚考》等是也。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凡属于文艺批评及小说戏曲之作,如《红楼梦评论》及《宋元戏曲考》、《唐宋大曲考》等是也。此三类之著作,其学术性质固有异同,所用方法亦不尽符会,要皆足以转移一时之风气,而示来者以轨则。吾国他日文史考据之学,范围纵广,途径纵多,恐亦无以远出三类之外。此先生之书所以为吾国近代学术界最重要之产物也。”(67)